[申訴] 海賊版

看板C_JapanBoard作者 (逼逼)時間14年前 (2009/12/19 22:34), 編輯推噓10(10061)
留言71則, 1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5/5 (看更多)
版主好,我在海賊版發了一篇文章,結果被判定為鬧版文,與該版版主連絡過,他說要跟另外 兩位版主討論然後再做出決定(將會發公告說明),但吾人遲遲等不到消息,認為自身權力已 受侵害,因此不得已來到這邊自立救濟。 以下是我發文的標題及內容 -------------------------------------------------------------------------------- 標題:[有雷] 劇情預測 內文:雷    由於作者個人喜好,故以下將魯夫稱乳夫,鬍子稱福子,感恩    1. 大熊醒來,乳海成員都飛回來瞭     被改造失去意識的大熊,居醒來了(驚!!!) 然後上演了一些不怎麼感人的感人    劇情總而言之,乳海的成員都飛回來了,乳夫的疲勞也被大熊打出來了,那個疲勞 闢轟死一堆海軍;之後大熊也不知怎樣的掛了。    2. 黑福子?     黑福子去監獄到底是要幹什麼,大家都猜得很踴躍.但很可惜的,大家都太有創意      ,其實他去那邊的目的是很單純的.那就是把監獄裡的人都救出來那為自己海賊團 所用而已,然後因為不知什麼原因他突然有一艘大船.反正她們也殺到刑場去就對 了啦.當然人妖馮克雷也順便出來了,然後加入乳海 3. 白福子? 他的死是一定要的,然後艾斯當上船長 4. 巴其 不會加入乳海,不過會帶著他的那些為數眾多的新小嘍嘍們作為乳海的兄弟船 ps:尾大,自從打去救艾斯後,劇情就變得很沒創意,只是打打殺殺,打打殺殺還沒新梗. 我相信你的才華還沒用盡,如果上述四點劇情被我預測到其中一個,那就太令我失 望了ˊˋ -------------------------------------------------------------------------------- 以上那篇文章被判鬧版文 "鬧板文:原文刪除劣退,公告永久水桶。鬧板由板僕自由心證。" 吾人提出幾點不合理之處,請版主參考 1. 沒有法條但有罰則: 該版版主(海賊)援引作為評判的理由為上面那條,但若進去看板歸會發現一個嚴重的謬 誤。那就是其所援引的條文是"處罰方式"的部分,正式版規上面並沒有鬧版文這一條。   簡言之,即是沒有條文旦有罰則。這種狀況是不可能出現在世界上任一國家的法律當中   的。這違反了明確性的原則,法規沒說清楚,如此將會導致鄉民看板規的時候,以為   只要不要違反規即可,但事實上還要繼續看處罰方式,因為裡面又"偷渡"了一些方便該版 版主評判的條文,如此將有上下其手與評判錯誤但不須負責的問題。 2. "鬧版"這個行為並沒有被定義:   在這種沒說清楚何謂鬧版的情況之下,版友如何守規?版主又是如何判其違規? 也許吾人文章中的口氣並不是這麼的令人喜歡,但無論如何都未有出現辱罵,輕蔑版友, 等情況。另如同版友的推噓文中所提及,吾人之文並非無物,相反的,當中還有一些論點 是有趣的。 3. 自由心證的不適用: 自由心證為我國法官對於證據的自由裁量權,但是這種自由裁量權是不適用於版主身上 的(各版皆是,此類專門受理鄉民申訴的版除外)。   因為我們必須釐清版主和法官角色的不同,版主的職能也許與法官有些重疊,但他們兩 者是有差異。其中最根本的差異在於,各版版主受該版版友壓力的影響。這種情況類似   於政治人物必須對民眾負責一般,在民粹的壓力之下,政治人物為了維持其正當性,因此 會作一些迎合民眾的行為。這樣便使得其無法客觀中立的做出判斷,其判斷難免受自身 利益所左右。 試問,一個明明犯下強暴罪行的人,能因為大眾都說他沒罪因此而睜眼說瞎話判其無罪 嗎? 一個只是說話不受大家喜歡,能因為大家都討厭他而判他罪嗎? 這樣的當權者, 為了鞏固自身的權力地位,而做出的鴕鳥心態判決,犧牲他人實不可取。 4. 尚未確定違規,不得視為違規:   N42版主對我說,要向其他兩位版主討論,結果出來會通知。然吾人等了一天仍未有結果 倘若是其他兩位版主尚未上線,那就必須先將其判決結果收回,還給吾人原有之權限。   這是一個法律規範,當我們還沒確定一個人有罪的時候,我們不能視他有罪,不得將其於 憲法中所保障的權力與以褫奪。   故其這般"不作為"的反應實已嚴重侵害吾人之權力。在此吾人不只提出拿回該有權限, 另要求版主給予吾人一些該有的補償。此如同法律判決錯誤,國家得賠償其損失一般。 另外,吾人對回推噓文進行內容分析發現大多數的噓文意義性都不明確,有些甚至不帶反對 感(如,我比較喜歡滷肉,我把較喜歡滷夫,X5,後來居上,沒創意,已經有人說過了...之類) 其中意義較明確的有: 同意我論點的:3人 反對我論點的:1人 不喜歡我語氣的:8人 認為我在鬧版的:1人(OdieX) 特別表明的原因為此人攻擊性相當強,不斷強調我鬧版,有刻意想引起版友群聚的動機 ,說我罵人.亂修推文...等等的。實屬造謠,該版版規中的討論串已發現,此人亦對其他 他看不順眼之人進行造謠,後來證實該人並無惡意或違規。 試問,版主能因為看到"他一個人"的攻擊而判定我為鬧版嗎? 再者,經過了他的造謠,吾 人的討論串中,並無被其影響而一起攻擊我之人,由此可知該版鄉民們雖然對於我文章中 的陳述方式並不喜愛,但尚不至於討厭。畢竟這世界本來就有不同的聲音,我們必須充分 尊重他人的行為,誠如伏爾泰所言"我不同意你所說的每一句話,但我誓死保衛你說話的權 力",如O某這般,看不順眼就希望對方死,實不可取,更甚者,這類的人就是世界之所以無法 根除戰爭的原因。(以上談到修噓文的部分,吾人只修一則,而那則的作者也不反對修文) 最後,吾人寧可打了這麼多的字,除爭取自身權力之外,也希望該版能修正上述的諸多不 合理,請評判明鑑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57.132.181

12/20 13:16, , 1F
附上推噓文吧 有什麼不想讓組長看到的嗎??
12/20 13:16, 1F

12/20 13:17, , 2F
把我ID列出來的用意是??? 其他的不用列啊?
12/20 13:17, 2F

12/20 13:17, , 3F
還是說你覺得是我浸你水桶的?? 刻意列出來一下@@??
12/20 13:17, 3F

12/20 13:22, , 4F
說你改推文是我造謠 @@?? 你明明就修掉J跟你自己的推文
12/20 13:22, 4F

12/20 13:23, , 5F
而該推文是因為J說你這樣算攻擊 你就把J一起修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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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13:23, , 6F
我相信板主有留證據...等他來說明吧
12/20 13:23, 6F

12/20 13:25, , 7F
你說的該人並無惡意或違規是指什麼事情啊 @@?
12/20 13:25, 7F

12/20 13:25, , 8F
八卦板#1B7ohVh2 底下的ASP就是jdjg 你看他那樣噓文沒惡意
12/20 13:25, 8F

12/20 13:25, , 9F
那我真不知道什麼叫惡意了 @q@
12/20 13:25, 9F

12/20 13:28, , 10F
另外你說被你修文的作者不反對
12/20 13:28, 10F

12/20 13:28, , 11F
噓 johnson77811:我要跟版主檢舉有人修我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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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13:29, , 12F
看不出哪裡支持 or 不反對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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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13:30, , 13F
另外啊 你申訴就申訴 是要針對板主吧 提我幹嘛呢?
12/20 13:30, 13F

12/20 13:30, , 14F
還說我是戰爭無法根除的理由...我都不知道我這麼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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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14:50, , 15F
我不想再說難聽話了,但是我根本不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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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14:51, , 16F
海賊版主那邊有,數量實在太多所以我不想放上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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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14:51, , 17F
最後你因該很清楚吧,John後來也講他開玩笑,不要再繼續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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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14:52, , 18F
章取義,只拿對自己有利的東西來說了
12/20 14:52, 18F

12/20 14:54, , 19F
請問你現在是要申訴板主還是申訴我啊 @@?
12/20 14:54, 19F

12/20 14:56, , 20F
要申訴板主的話 "實不可取"那段可以免了吧
12/20 14:56, 20F

12/20 14:56, , 21F
申訴順便人身攻擊 真是方便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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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14:57, , 22F
至於john是站誰那邊 你到時就知道了 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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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15:15, , 23F
其實這篇根本就被噓爆了 噓到XX 如果沒有挑釁的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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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15:15, , 24F
是不會有那麼多人噓的 鄉民沒有那麼無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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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15:17, , 25F
樓上你這樣不行啦...pass會說是我登高一呼號召鄉民噓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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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15:18, , 26F
是我操弄民意讓大家誤會他之類的 我真這麼有影響力就好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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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15:20, , 27F
提出有挑釁成分的其中一點: 如果有人去某個藝人或明星的版
12/20 15:20, 27F

12/20 15:22, , 28F
發了一篇文章 把該藝人或明星的名子用不同的同音字置換
12/20 15:22, 28F

12/20 15:23, , 29F
置換後讓大部分的影迷或fans感到這樣念起來實在讓人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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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15:24, , 30F
不雅 不舒服 對該名星有侮辱的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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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15:25, , 31F
那可以推論該文同樣是會被噓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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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15:28, , 32F
鄉民沒有那麼無聊 不會因為一個人登高一呼就亂噓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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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15:29, , 33F
像我沒有那麼早知道海賊版 我根本連OdieX是誰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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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15:31, , 34F
只是過了很久看了置底文才有點印象有這個人...以前好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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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15:32, , 35F
發生過某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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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15:32, , 36F
中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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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16:40, , 37F
致小組長 板主群一致認定此使用者鬧板
12/20 16:40, 37F

12/20 16:41, , 38F
相關裁決公告已PO在海賊板 請知悉
12/20 16:41, 38F

12/20 17:13, , 39F
無論我的推噓文如何妳們都沒辦法否認自己的判決準則有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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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17:14, , 40F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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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17:15, , 41F
我是在妳們既定的架構之下行事的,現在妳們卻想破壞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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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17:16, , 42F
架構來定一個人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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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17:17, , 43F
回歸到法理問題吧,我所提出的四點都是確是存在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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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17:19, , 44F
另外版主的判決有奇怪,原本判我有問題的是文章,現在卻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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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17:20, , 45F
成推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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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17:20, , 46F
所以您等於是間接承認我的文章雖語氣不妥但不至違規摟?
12/20 17:20, 46F

12/20 17:21, , 47F
另外吾人的推噓文無論看起來多麼不順眼,但終究未涉及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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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17:23, , 48F
攻擊或侮辱,該篇屬於一種起鬨文,當中談到"洨"字者多不勝
12/20 17:23, 48F

12/20 17:24, , 49F
數,您是否應全部水桶呢?
12/20 17:24, 49F

12/20 17:27, , 50F
現在重要的事先把妳們所謂的鬧版定義出來吧
12/20 17:27, 50F
現在呢,如果妳們承認自己的版規有所缺失,那就修改吧 舊有的規章對於何謂"挑釁"與"鬧版"都沒有定義,頂多就是說到不得人身攻擊 自由心證為證據力的問題,現在的問題是罪名沒有內容,何來證據? 故你們不得不承認在既有框架之下我並無違規,若修改規章那沒問題,但依據法律 從新從輕原則,妳們不能視我為有罪.因為我的違規是妳們的缺失所造成的。

12/20 18:36, , 51F
咦?有提到我嗎?
12/20 18:36, 51F

12/20 23:46, , 52F
鬧板.....
12/20 23:46, 52F

12/20 23:49, , 53F
只要摸著良心自己認為是不是鬧版就夠了
12/20 23:49, 53F

12/20 23:50, , 54F
鬼扯一堆法律用語只會更讓人覺得像是存心來生事
12/20 23:50, 54F

12/21 00:04, , 55F
是不是鬼扯還是言之有物你大概看不懂吧,多念點書
12/21 00:04, 55F

12/21 00:05, , 56F
我是可以摸著良心說,我不是存心鬧版,是有其他目的,不過對
12/21 00:05, 56F

12/21 00:05, , 57F
於我目的的意義你大概也不懂吧
12/21 00:05, 57F

12/21 00:06, , 58F
one dimensional man
12/21 00:06, 58F

12/21 00:18, , 59F
靜待小組長判決 在此爭辯並無意義 OP的判決不會改 謝謝
12/21 00:18, 59F

12/21 00:21, , 60F
沒在等你改,就算你這次把我水桶了也無所謂
12/21 00:21, 60F

12/21 00:26, , 61F
萬一劇情真的被我猜中其中一個那就真的好笑了 ㄎㄎ
12/21 00:26, 61F

12/21 00:26, , 62F
當然也是很可能沒猜中
12/21 00:26, 62F
※ 編輯: passaway 來自: 61.57.132.181 (12/21 00:27)

12/21 13:07, , 63F
ㄎㄎ
12/21 13:07, 63F

12/21 14:38, , 64F
自我感覺良好
12/21 14:38, 64F

12/21 16:55, , 65F
整個板都是 Odiex在引戰  厲害厲害
12/21 16:55, 65F

12/21 19:49, , 66F
哈 一直修推文針對你想針對的 = =
12/21 19:49, 66F

12/21 22:17, , 67F
別誤會,我只有修改自己的錯字用不順的用詞
12/21 22:17, 67F

12/22 01:17, , 68F
與其說整個版都是歐弟在引戰不如說一個版就是有人時間多
12/22 01:17, 68F

12/22 01:19, , 69F
來戰歐弟 可能這對一些人來說算是美好的事物吧
12/22 01:19, 69F

12/22 01:33, , 70F
而且明明就是要申訴板主 申訴到後來都在講我 =_=
12/22 01:33, 70F

12/22 01:34, , 71F
真是受寵若驚...
12/22 01:34, 71F
文章代碼(AID): #1BBEHfG4 (C_JapanBo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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