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1WmrPFuY (C_ChatBM) 判決不當
※ 引述 《an94mod0 (燈露家的小蠟燭)》 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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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訴人文章備份於C_Chat精華區z-1-19-6-11-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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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該文直接討論桐生可可畢業議題,並已明確出現相關字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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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i.imgur.com/pBZk2Du.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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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內圖片一直是視同內文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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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判例: #1WvoOvq6 (C_ChatBM) #1WthI6sb (C_ChatB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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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認為不宜與Katsuyuki118在#1WwwUQLx (C_WorkBoard)申訴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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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僅張貼桐生可可雜談視頻連結的判例相提並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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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說明
謝謝版主回應
不過根據組務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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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WwwUQLx (C_WorkBoard)
原始公告內容僅為「不得提及桐生可可相關字眼」
https://i.imgur.com/0VUh0lX.jpg
申訴人文章於 06/09 20:04發布
後臨時公告於 06/14 21:25 才修正為「內文不許提到相關議題」
由於申訴人已經按照公告指示 未在文章及標題提及「桐生可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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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按照相關解釋6/14 21:25之文章由於已卸任之U版主公告不清
僅需符合「不得提及桐生可可相關字眼」
1. 漫畫以及內文皆並未提及群組長提到的「桐生可可」這幾個字*
2. 我發文時間為 1月前 (2021/06/10 15:23),明顯也符合組務說明修改前的公告
* 根據此篇判例
#1Wx4vJnM (C_GenreBoard)
會長 二字也並非在限制詞之中
想詢問並且和A版主確認
按照組務之判決
究竟是哪裡符合違規的標準
謝謝
不太理解同一個臨時公告在組務解釋過後
並且給定相關評判準則的前提底下
會有不同判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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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52.232.18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GenreBoard/M.1626318976.A.EDF.html
※ 編輯: Wardyal (27.52.232.182 臺灣), 07/15/2021 11: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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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6 之 6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