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題] BM板規A-1 [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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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kopune (無限期支持 i☆Ris)時間8年前 (2018/02/06 13:4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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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認同 houseman1104前板主 的解釋. #1QSnLSph (C_ChatBM). 我個人獨斷判定的標準 不一定其他板主或小組長都會認同. 如果你個人有案件 不服判決 請按照程序申訴. 如再不服請再向小組長申訴. 但請注意 他人案件 非本人不得代為回文或提出申訴. --. 發信站: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linzero (【林】)時間8年前 (2018/02/06 13:17),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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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小組長提醒. 再次於此詢問板主對此議題的解釋為何?. 如果可以的話,請正式於版面上回答.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4.73.230.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BM/M.1517894226.A.27F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linzero (【林】)時間8年前 (2018/02/02 10:04), 8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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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要報復,且有那個心思想報復,可能不差那幾天. 長期水桶或永桶,也不是不能換帳號搞. 另外前面討論濫訴問題. 有的版主說法是跟你的論點有衝突的. 大量檢舉看來對板務沒影響,也保障板眾權益. 而到這邊就怕被挾怨報復這邊是惡意猜測被桶者都是下去參戰導致被桶的. 另外我覺得有時板主判決都是以最大惡意假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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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4(4推 0噓 21→)留言25則,0人參與, 8年前最新作者houseman1104 (長門房子人˙雷恩哈特)時間8年前 (2018/02/01 21:25), 8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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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先設計之理念有二. 1.為防止使用者於受水桶後挾怨報復. 2.倡導發現違規直接檢舉. 簡單的說,如果你覺得對方違反板規應該直接檢舉. 而不是下去參戰搞到自己被水桶後再來靠盃. 板規上有寫,版主"原則上"不主動處理違規. 如果沒有起衝突的話會選擇盡量給使用者自由. 當然上位法寫死的例外. 這個是根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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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3(3推 0噓 13→)留言16則,0人參與, 8年前最新作者linzero (【林】)時間8年前 (2018/02/01 18:4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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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 [檢舉]:檢舉看板之違規時使用。. 於 C_Chat 受水桶處分者,水桶期間之檢舉不受理,. 但針對自身之人身攻擊、公布個人資料、私人恩怨引戰等不在此限。. 裡面提到「於 C_Chat 受水桶處分者,水桶期間之檢舉不受理」. 不知用意為何?. 另外衍生問題是. 若有水桶者檢舉. 因此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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