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 redDest B-2-1

看板C_ChatBM作者 (博衣こより的ココロ)時間2年前 (2022/03/24 15:35), 2年前編輯推噓49(490209)
留言258則, 37人參與, 2年前最新討論串1/2 (看更多)
一、檢舉看板 C_ChatBM 請將違規之看板名稱保留,另一個刪除 二、違規文章代碼 #1YF076Kp (C_ChatBM) 請貼上違規文章之代碼,以便板主查找違規文章 推文違規請貼上推文所在之文章代碼 三、被檢舉人ID redDest 請標註被檢舉人ID,否則恕不受理 四、違規內容節錄 作者: redDest (紅紅) 看板: C_ChatBM 標題: [板務] 新增分類 [決鬥] 時間: Thu Mar 24 13:29:27 2022 小妹我參選板主的政見 有鑑於部分板友因觀點不同導致爭吵而被判罰4-7-Ⅰ-二之情形層出不窮 4-7 〔蓄意引戰/亂板違規〕 Ⅰ 發文、回文、推文有以下情事者,為蓄意引戰,處水桶一個月以上。 二 經板主群多數決判定蓄意引起爭議者。 因此建議新增分類 [決鬥] 若是探討議題易有爭議可以使用此分類 讓有意參與、熱烈討論的板友在發言時較不受限制 也不會在大量發表觀點時被認為在蓄意引戰 而且限定4-7-Ⅰ-二,板主認為有需要處理之文章仍可以4-7其他條款處理 在板務執行上保有彈性 在實行方面 小妹我也有思考過 希望以 [決鬥] 分類發布之文章及其底下推文不受4-7-Ⅰ-二的引戰條款限制 具體作法仿造4-17刪推文違規但書「但其分類為[討論]者,或其推文違規者,不在此限。 」 在4-7-Ⅰ-二後新添一句「但其分類為[決鬥]者,不在此限。」 認同請附議 -- https://i.imgur.com/zUc8RXb.jp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9.162.8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BM/M.1648099782.A.533.html 請節錄違規內容並貼於此處 五、違反板規條目 B-2-1 請標註違反之板規條目於此處 六、違規說明或佐證 無意義之板務文且與創板宗旨牴觸。 提案人說該[決鬥]分類不受4-7-1-2之限制,卻又仍有可能違反4-7其他分項,若真的實行 無非是刻意引起板友釣魚、引戰使大量板友違規,且造成其他板主執行板務之困擾。

03/24 13:42,
redDest B-2-1
03/24 13:42

03/24 14:31,
如果我自己是板主我會滿想送這篇下去的XD
03/24 14:31
兩位前板主也認為有違反B-2-1之疑慮。 請簡述被檢舉人如何違反板規或附上佐證 中文字10字以上,其他語言、阿拉伯數字、標點符號不計入 -- https://i.imgur.com/xPjnh8m.jpg
https://i.imgur.com/mZOrIwa.jp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9.91.102.15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BM/M.1648107314.A.488.html

03/24 15:37, 2年前 , 1F
我本來還想問那篇是板主群先私下討論過
03/24 15:37, 1F

03/24 15:38, 2年前 , 2F
打架打架
03/24 15:38, 2F
※ 編輯: nh507121 (219.91.102.153 臺灣), 03/24/2022 15:41:33

03/24 15:38, 2年前 , 3F
還是又像馬來一樣武斷行事 嘖嘖
03/24 15:38, 3F

03/24 15:39, 2年前 , 4F
真正的決鬥來了
03/24 15:39, 4F

03/24 15:41, 2年前 , 5F
紅紅只是發文建議 又沒有直接改板規
03/24 15:41, 5F

03/24 15:41, 2年前 , 6F
板主也是板友 當然能發文建議
03/24 15:41, 6F

03/24 15:41, 2年前 , 7F
※ 編輯: nh507121 (219.91.102.153 臺灣), 03/24/2022 15:42:23

03/24 15:42, 2年前 , 8F
他的分類掛板務捏 跟建議是不一樣的喔
03/24 15:42, 8F

03/24 15:43, 2年前 , 9F
掛版務是有風險的
03/24 15:43, 9F

03/24 15:44, 2年前 , 10F
板務就是比較正式的建議啊
03/24 15:44, 10F
※ 編輯: nh507121 (219.91.102.153 臺灣), 03/24/2022 15:44:48

03/24 15:44, 2年前 , 11F
不發板務 板主群可以連鳥都不鳥
03/24 15:44, 11F

03/24 15:45, 2年前 , 12F
代表紅紅真的認為板規該改革了
03/24 15:45, 12F

03/24 15:45, 2年前 , 13F
打架
03/24 15:45, 13F

03/24 15:47, 2年前 , 14F
以為是會看到主板決鬥 原來是會看到板主
03/24 15:47, 14F

03/24 15:47, 2年前 , 15F
決鬥
03/24 15:47, 15F

03/24 15:48, 2年前 , 16F
解決改革者也是避免改革的方法
03/24 15:48, 16F

03/24 15:48, 2年前 , 17F
為了避免改革竟然想直接解決改革者
03/24 15:48, 17F

03/24 15:48, 2年前 , 18F
我太失望了
03/24 15:48, 18F
想要改革不代表可以無限制亂提案造成板務困擾。

03/24 15:49, 2年前 , 19F
請問他如果被判違規的話 板務連署流程
03/24 15:49, 19F

03/24 15:49, 2年前 , 20F
會中斷嗎? 還是繼續跑 門檻過照轉主板?
03/24 15:49, 20F

03/24 15:50, 2年前 , 21F
該篇文章大多數人都贊同改革
03/24 15:50, 21F
※ 編輯: nh507121 (219.91.102.153 臺灣), 03/24/2022 15:51:17

03/24 15:50, 2年前 , 22F
代表這是很有價值的板務提案
03/24 15:50, 22F
多數人附議的理由都有提到想要看到血流成河,我想應該並非單純贊同 且縱觀過往板務提案 #1Vc-xxrK (C_ChatBM)#1Vd0PPXX (C_ChatBM) 提案限制鬼滅、輝夜發文也是一堆人附議,但是仔細思考應該也看得出若當時有人檢舉 B-2-1應該是會被認定為無意義之板務文判違規。

03/24 15:51, 2年前 , 23F
希望板主不要將好的提案扼殺搖籃裡
03/24 15:51, 23F

03/24 15:51, 2年前 , 24F
既然這是很有價值的提案 那就沒有b2問題
03/24 15:51, 24F

03/24 15:51, 2年前 , 25F
啦 這是因果問題
03/24 15:51, 25F

03/24 15:52, 2年前 , 26F
我是覺得沒有B2啊 但我不是板主不能幫板主判
03/24 15:52, 26F

03/24 15:52, 2年前 , 27F
多數人贊同的有意義提案 竟然變成「亂提案」
03/24 15:52, 27F

03/24 15:53, 2年前 , 28F
拜託說明一下啦 以後還會有很多類似的
03/24 15:53, 28F

03/24 15:53, 2年前 , 29F
事吧
03/24 15:53, 29F

03/24 15:53, 2年前 , 30F
[決鬥] 毒板 VS 紅板
03/24 15:53, 30F
還有 188 則推文
還有 13 段內文
03/24 18:51, 2年前 , 219F
本來就可以啊 每條選舉規則都有它的意義
03/24 18:51, 219F

03/24 18:51, 2年前 , 220F
若只是「告誡」用就不會拿來當選舉資格了
03/24 18:51, 220F

03/24 18:57, 2年前 , 221F
以前不是演過嗎?政見要開噓就直接刷掉。
03/24 18:57, 221F

03/24 19:21, 2年前 , 222F
好好笑 還在提政見會被拔板主
03/24 19:21, 222F

03/24 19:21, 2年前 , 223F
建議先拔沒做到政見的 左上角直接沒人
03/24 19:21, 223F

03/24 19:24, 2年前 , 224F
那就一條一條來申訴啊,我等著看zh
03/24 19:24, 224F

03/24 19:24, 2年前 , 225F
tw的申訴一條龍喔,這篇違規以後先
03/24 19:24, 225F

03/24 19:24, 2年前 , 226F
去申訴紅的不當參選應該免職,再來
03/24 19:24, 226F

03/24 19:24, 2年前 , 227F
在申訴放任參選政見的失職版主
03/24 19:24, 227F

03/24 19:24, 2年前 , 228F
還好我政見都有做到...
03/24 19:24, 228F

03/24 19:25, 2年前 , 229F
別只是這邊放話,我很期待你的劇本
03/24 19:25, 229F

03/24 19:38, 2年前 , 230F
03/24 19:38, 230F

03/24 19:38, 2年前 , 231F
pg
03/24 19:38, 231F

03/24 19:58, 2年前 , 232F
這樣也要檢舉 西洽是你跟馬來人生的種
03/24 19:58, 232F

03/24 19:58, 2年前 , 233F
要愛護成這樣?
03/24 19:58, 233F

03/24 19:58, 2年前 , 234F

03/24 20:16, 2年前 , 235F
我沒看錯的話第七條的「遵守」前提是任
03/24 20:16, 235F

03/24 20:16, 2年前 , 236F
期內啊,怎還會跳針?還沒選上不能算任
03/24 20:16, 236F

03/24 20:16, 2年前 , 237F
期內吧?參選前只有要求願意熟讀不是嗎
03/24 20:16, 237F

03/24 20:16, 2年前 , 238F
03/24 20:16, 238F

03/24 20:46, 2年前 , 239F
既然選前政見違規 那又怎麼會是「熟讀板規」
03/24 20:46, 239F

03/24 20:46, 2年前 , 240F
?既然沒有「熟讀板規」那就違反第七條了 板
03/24 20:46, 240F

03/24 20:46, 2年前 , 241F
主當然有資格取消參選資格
03/24 20:46, 241F

03/24 20:52, 2年前 , 242F
這都是個啥啊
03/24 20:52, 242F

03/24 20:52, 2年前 , 243F
有權力
03/24 20:52, 243F

03/24 20:52, 2年前 , 244F
希洽板主怎麼又內戰了(?)
03/24 20:52, 244F

03/24 21:07, 2年前 , 245F
XD
03/24 21:07, 245F

03/24 21:17, 2年前 , 246F
板務還沒進主版版主就先決鬥 讚
03/24 21:17, 246F

03/25 00:00, 2年前 , 247F
感謝板主們示範決鬥
03/25 00:00, 247F

03/25 01:30, 2年前 , 248F
熟讀簡單來說不就是「閱」嗎?「遵守」
03/25 01:30, 248F

03/25 01:30, 2年前 , 249F
在任期內才有作用,非任期只有「願意」
03/25 01:30, 249F

03/25 01:30, 2年前 , 250F
啊,願意看跟要做兩回事耶。
03/25 01:30, 250F

03/26 02:59, 2年前 , 251F
B-2-1無違規
03/26 02:59, 251F

03/26 07:41, 2年前 , 252F
B-2-1 無違規結案
03/26 07:41, 252F

03/26 07:57, 2年前 , 253F
無違規了欸,這樣是不是可以準備討論決
03/26 07:57, 253F

03/26 07:57, 2年前 , 254F
鬥板務了 = =
03/26 07:57, 254F

03/26 09:31, 2年前 , 255F
唉 討論是一回事 要是真的通過實行 我是
03/26 09:31, 255F

03/26 09:33, 2年前 , 256F
不是能看到有人戰到吃傳票了XD?
03/26 09:33, 256F

03/26 11:56, 2年前 , 257F
只是給板友們討論 板主們最後還是有決定權的
03/26 11:56, 257F

03/28 00:35, 2年前 , 258F
03/28 00:35, 258F
文章代碼(AID): #1YF1yoI8 (C_ChatB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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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YF1yoI8 (C_ChatB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