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1Lt0SbVZ (C_Chat)
首先解釋一下程序上的問題
板友一開始是以站內信詢問解桶事宜
因為本案件年代已久,亦非本板主群所下之判決
直接由現任板主群重審或者解除有違反組規之疑慮
然而目前C_ChatBM板規已經規定除非有特殊事宜,申訴必須要發文
所以直接由站內信駁回申請也會有不符C_ChatBM板規之疑慮。
因此才會請板友到C_ChatBM發文,至少先確認程序上無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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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本案我會駁回申訴
1. 後續依舊有拿到罰單
後來你又被他板檢舉廣告部落格連結
而且這次上訴依舊被認定營利。
因此當初違規的事實實際上並未推翻。
所以依舊判決水桶並無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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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MBb77t4 (Violation) [ptt.cc] Re: [檢舉] supermars 廣告?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Violation/M.1445876167.A.DC4.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58 Ptt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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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00 ! 10/27 PttLegist R: [檢舉] supermars 廣告部落格連結(補充證據)
上訴後確定還是部落格營利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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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MIK20jN (PttLaw) [ptt.cc] Re: [申訴] 不服Violation版將?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aw/M.1447641216.A.B57.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41 Ptt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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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701 ! 11/16 LLsolo R: [申訴] 不服Violation版將簽名檔視作廣告判決
2. 組規規定 #1OPMtuEX (C_WorkBoard)
#6 不論是警告、水桶或是罪大惡極之永久水桶
均不得由非原板主群解除或重審
有疑慮者請依照站方或群組申訴條款之期限規定,向所屬組務板申訴。
這條就算我認為沒有必要設立,但依舊是現行規則
因此除非組長認定本條停止適用,並解除水桶
不然現行板主解除水桶有違反組規疑慮。
需請當事人主動往上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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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2.102.50.150 (義大利)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BM/M.1588221929.A.B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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