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綜上判決,我是不是可以這樣理解

看板C_ChatBM作者 (sinra)時間5年前 (2019/03/11 10:56), 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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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說以下僅代表個人觀點 每位板主都有個人觀點與處置作風 ※ 引述《ZMTL (夜風/瀟湘 VR板已經開板!)》之銘言: : 標題: [問題] 綜上判決,我是不是可以這樣理解 : 時間: Sun Mar 10 22:26:17 2019 : : : 新版主的作業流程,有人檢舉後都不直接判決, : 會先通知被檢舉人,然後只要... : 既定程序。而通知後要多久下判決我還在考量 若顯無理由的之後或許會更快 : 1.被檢舉人掰出一個合理的理由,像是我在反串 : 2.被檢舉人馬上把文章刪除或把推文請人刪除 : : 基本上這件事情就當作事情沒發生過? 關於第一點 板友陳述是參考,有助於釐清案情 但並不是掰出合理理由就無違規 事實上就我目前與之前的觀察, 大部分的案件並沒有複雜到需要聽取雙方辯論才能下判決 回到反串那個案例,反串是我個人認定,故意打錯字娛樂大家 但就算不是反串,我也認為其沒有嚴重到需要水桶一個月的程度 第二點 如果當事人非出於故意或者一時沒注意到而違規 事後有悔意修改讓自己沒有違規 那我覺得就沒有太大處罰的必要 當然僅限於不嚴重的違規,像是4-1之類的 但太過嚴重的或者有意以此規避板規還是不行 像是人身攻擊就沒辦法 我頂多會問檢舉人如果被檢舉人刪文或者修改你願不願意和解? : : 沒有針對意思,只是剛好最近有在看BM板, : 看到上述那串檢舉的判決結果覺得有趣而已,了解一下新板主群的作業方式。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4.38.18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BM/M.1552272989.A.A0D.html

03/12 22:19, 5年前 , 1F
選上不來個大赦一下嘛
03/12 22:19, 1F
文章代碼(AID): #1SXSvTeD (C_ChatB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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