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務] 禁回公告應有落日條款

看板C_ChatBM作者 ([ ])時間7年前 (2018/09/27 20:10), 編輯推噓0(0015)
留言15則, 5人參與, 7年前最新討論串1/2 (看更多)
那個,就是說啊 常常板主會爲了管理上的方便, 在某個系列文短時間太多篇的時候就禁止回應, 但我覺得這類型的處置應該要是暫時的措施,而非永久禁止(如果是要永久禁止特定議題那正確的做法應該要寫入板規中) 不然幾次下來希洽就沒東西可以討論了 而且部分當下看起來已經沒有討論價值的議題, 再過了一段時間(可能是幾天/週/月)之後或許又有新的發展 又再度充滿了希洽價值,可以被認真討論了 雖然板規是有寫板主可以訂定臨時條款,效力不超過一個月 但這條比較像是籠統地概略限制板主在板規之外的活動範圍, 而且在本板還有萬用4-7的情況下只要得到板主群在事後追認那任何行政措施就是合法的 而禁回這類型的處置,我覺得在時間上應該要更加明確會比較好。 這方面我就覺得MobileComm板某個板主的做法還不錯, 在禁止討論特定議題的時候都會附上這份公告的有效期限。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122.17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BM/M.1538050227.A.8C4.html

09/27 20:24, 7年前 , 1F
我滿想知道為啥可以禁止討論一個人,
09/27 20:24, 1F

09/27 20:25, 7年前 , 2F
而不是相關議題
09/27 20:25, 2F

09/27 20:49, 7年前 , 3F
我討論的甚至還不是那個人,甚至不是他說了
09/27 20:49, 3F

09/27 20:49, 7年前 , 4F
什麼,而是那個人提出的一個還算普遍的抽象
09/27 20:49, 4F

09/27 20:49, 7年前 , 5F
想法,只是禮貌上表明我引用自誰提了他的名
09/27 20:49, 5F

09/27 20:49, 7年前 , 6F
字而已就被桶了
09/27 20:49, 6F

09/27 20:49, 7年前 , 7F
連引用爭議對象的抽象想法都不行
09/27 20:49, 7F

09/27 20:49, 7年前 , 8F
已經不對事也不對人,只對那個其實與人無關
09/27 20:49, 8F

09/27 20:49, 7年前 , 9F
的想法而已就被桶一個月
09/27 20:49, 9F

09/27 20:52, 7年前 , 10F
文章第一句就寫得很明白跟他沒關係了
09/27 20:52, 10F

09/27 20:54, 7年前 , 11F
所以你幹嘛不聽推文改標題…
09/27 20:54, 11F

09/27 21:08, 7年前 , 12F
很簡單,因為等我有機會玩手機的時候已經被
09/27 21:08, 12F

09/27 21:08, 7年前 , 13F
桶了
09/27 21:08, 13F

09/28 00:13, 7年前 , 14F
我比較想知道為啥要在卡漫版炮一個人
09/28 00:13, 14F

09/28 07:46, 7年前 , 15F
那刷怕呢?
09/28 07:46, 15F
文章代碼(AID): #1RhCYpZ4 (C_ChatB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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