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1Omlv3Kn (C_Chat)

看板C_ChatBM作者 (惡墮★小埋騎士)時間7年前 (2017/03/14 17:13), 7年前編輯推噓8(8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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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先表明本人立場,我認為該篇文章違反5-6之規定。 但本人理由與houseman1104不同,故於此回文說明。 作者 kid725 (凱道基德) 看板 C_Chat 標題 Re: [討論] 《基隆大屠殺The Keelung Massacre》 時間 Thu Mar 9 22:26:27 2017 ─────────────────────────────────────── 係爭文章於23:49分由p板主s文示警並推文表示理由:

03/09 23:49,
這篇已經明顯快到吵架而不是討論我就S示警囉...不好意思。
03/09 23:49
嗣後當事人仍與其它使用者回文討論同一議題, 而本人認為,當事人有二處言詞違反5-6之規定:

03/09 23:58,
這篇編的比你鄙視的櫻井光還慘呢
03/09 23:58
比起無法正視歷史只會崩潰的人來說 櫻井光恐怕要好得多了呢 ※ 編輯: kid725 (112.104.3.62), 03/10/2017 00:01:22 「只會崩潰的人」顯有對人不對事之引起爭議事實。

03/10 00:27,
事隔多年的"回憶"本身是很容易被扭曲的,這跟立場無關
03/10 00:27

03/10 00:27,
03/10 00:27
你說得沒錯 這串裡我已經看到很多人在拼命扭曲 像是在表演要用超能力扭彎湯匙一樣 然後看湯匙不彎 就開始罵說為什麼湯匙不彎了 ※ 編輯: kid725 (112.104.3.62), 03/10/2017 00:29:07 「很多人在拼命扭曲」云云,顯有對人不對事之引起爭議事實。 因此,本人依5-6規定, *於本板板主S文程序後,仍無視警告繼續發表或回覆相關文章,內容具有爭議性者。 判決當事人kid725水桶一個月。 -- 小埋☆騎士 weichipedia 參上!!! http://i.imgur.com/8hvw6l9.jp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9.194.5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BM/M.1489482811.A.302.html

03/14 17:14, , 1F
囧 現在沒權限 誰來幫我m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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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4 17:26, , 2F
你誰 不是板主亂回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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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4 18:07, , 3F
自以為板主喔 叭叭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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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4 18:09, , 4F
小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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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4 18:16, , 5F
所以簡單的說 就是房子人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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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廠"跟表情符號引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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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4 18:18, , 7F
而你覺得"崩潰"跟"扭曲"是引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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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4 18:20, , 8F
算了 知道這些就夠了 感謝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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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4 18:28, , 9F
基神QQ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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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4 18:34, , 10F
ガバガバじゃねー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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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4 20:36, , 11F
閉嘴,然後還我基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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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4 20:46, , 12F
所以對著事情一直拐彎可以 指責拐彎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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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4 20:46, , 13F
引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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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4 21:18, , 14F
好吧現行版規這樣判也不無道理,但有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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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4 21:56, , 15F
還我基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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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4 22:53, , 16F
指出對方的事實結果被說引戰 這....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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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5 09:33, , 17F
你是誰 亂么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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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5 16:44, , 18F
我是認為如果版主要把「對人不對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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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5 16:44, , 19F
視為爭議一種,那最好是能明確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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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5 16:44, , 20F
不然這樣判下去比房子人還要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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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5 16:51, , 21F
因為「對人不對事」頂多只能算是較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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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5 16:51, , 22F
低階的討論手法,不一定有過分逾越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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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言論的範疇(變成最低階的人身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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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還屬於個人人品或者道德的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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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5 16:51, , 25F
03/15 16:51, 25F

03/15 16:53, , 26F
因此用版規處置道德問題,就有箝制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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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自由,也讓版友沒有明確依循標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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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5 16:53, , 28F
問題
03/15 16:53, 28F

03/15 18:19, , 29F
樓上自己回一篇啦
03/15 18:19, 29F
文章代碼(AID): #1OnxGxC2 (C_ChatB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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