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1JtboxH7水桶判決不當

看板C_ChatBM作者 (秋山小~~雨)時間9年前 (2014/09/12 23:31), 9年前編輯推噓3(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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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qazieru (=w=)》之銘言: : 原文如下: : 文章代碼(AID): #1Jsc-P25 (C_Chat) [ptt.cc] [閒聊] 卸任/辭職感言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C_Chat/M.1406824345.A.085.html : 判決文如下: : 文章代碼(AID): #1JtboxH7 (C_Chat) [ptt.cc] [公告] qazieru 永久水桶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C_Chat/M.1407081659.A.447.html : 首先 根據判決文 板主判處我水桶主要根據以下兩段話 : → qazieru:PrinceBamboo講的太好笑了 可以列起來婊了 08/01 10:25 : → qazieru:O你老母這裡面的O不會是幹是啥? 你倒說說 栽贓個屁 08/01 10:27 : → qazieru:這還反指我叫栽贓真是太好笑 那歡迎你去宣傳問人 08/01 10:28 : → qazieru:嘛...隨便你們亂拉抹啦 從頭到尾不曉得你們扯啥 08/01 11:11 : → qazieru:反正這篇真的可以讓人看看C恰小圈圈跟版皇派是怎麼護的... 08/01 11:13 : 但是我希望板主能更詳細解釋 : 這兩段話中何處觸犯板主"不得蓄意引戰及人身攻擊"之警告? : 只要有看清楚我與他人的前後對話 : 就會知道我所說的 均未達到"蓄意引戰"及"人身攻擊"之標準 : 首先 第一段話中 我所提到的"O你老母" 乃引述arrakis前板主所言 非人身攻擊 : 而句中"你倒說說 栽贓個屁" 這段話非指對方 : 而是因為對方指控我"栽贓" 我回應"我是栽贓了什麼屁?"的意思 : 此段乃是對我自身被控"栽贓"的自嘲 也非指對方 故非為人身攻擊 : 請問板主是不是把這段看成"你栽贓個屁"? : 此上下兩種解釋方式 涵義相去甚遠 以上部分,因為原判決未判定人身攻擊,故不解釋 : 若板主執意以下句方式解釋 對我甚不公平 希望板主重新檢視 : 接下來是第二段的內容 : → qazieru:嘛...隨便你們亂拉抹啦 從頭到尾不曉得你們扯啥 08/01 11:11 : → qazieru:反正這篇真的可以讓人看看C恰小圈圈跟版皇派是怎麼護的... 08/01 11:13 : 我想請問板主 這段話何處構成"蓄意引戰"? : 小圈圈? 護航? 請問是我提到"小圈圈"跟"護航"兩字 便算得是"引戰"嗎? : 請問板主心目中認定的"護航"跟"小圈圈"是什麼意思? : 這都不是什麼侮辱他人的字眼 請問如何引戰? : 若這是引戰 請問arrakis前板主請辭串中 : 也有許多提到"派別"跟"搞小圈圈"等的字眼 : → Fewer:C洽假和平搞小圈圈全PTT都知道 但至少處在一種平衡(攤手 08/01 01:04 : 推 hackalk:C洽假和平搞小圈圈全PTT都知道+1 08/01 01:09 1.我已經S文警告禁止引戰,所以拉封鎖線之前處理會較寬,且小圈圈這點我沒意見 但你將個人恩怨拉到版面上說就是引戰 還將一些板友定位為板皇派,本身就是引戰行為 a板主請辭歸請辭,有私人恩怨請私下解決,而非在板面上 對a板主直髮有意見也該用的是C_ChatBM提出,而非在版面上 更何況我已經S文表示拉封鎖線,但你依然故我 2.當他人有違反板規之虞,請利用置底討論區檢舉,而非指稱為何"只辦他不辦我" 就如同闖紅燈對警察說,別人也有闖為何只開我單一樣, : 請問板主 若依此次判決標準 這些人是不是都要一個個抓出來辦? : 故依據以上所述 : 此次判決當中不妥之處甚多 : 而且去看C_Chat會被永久的只有兩則 : 我當初是用5-5-1被判 : 5-1 : 採累計制:在當次違規的累計處罰時間滿半年以上時,則直接以永久水桶為處份, : 部份罪名是直接永久水桶的則不在此限。 : 5-5-1 : 第一次嚴重違反板規,水桶一個月 : 第二次嚴重違反板規,水桶三個月 : 第三次嚴重違反板規,永久水桶 : 是因為我是第三次水桶所以判永久? : 不過以版上記錄看應該不是 : 不然我在BM上的#1HN2vsHk 2013年應該就已被永桶 : 而且以白底黑字來看 當初寫的也不是得三次水桶就永桶 : 字句顯示是要達到一月 -> 三月 -> 永桶的進階 : 你舉的另外兩例都是水桶一個月 : 我並沒達到 [第二次嚴重違反板規的三個月水桶] 記錄啊? 1.警告累積的水桶不算在嚴重違反板規內 2.#1H9OEmoI (C_ChatBM) 該篇判決中 allfate板主並未注意你有水桶記錄 故少判你兩個月,但這不是你玩文字遊戲的依據 : 另外關於 6-3 三個月水桶處份罰則 : 6-3-1 一般狀況有第一次違反6-2水桶一個月等條例紀錄,第二次違規者。 : 6-3-1-1 如果該次嚴重違反板規情形為複數違規,累積達3個月者, : 三個月罰則將另外累計, : 這次我被判S後引戰是第一次 : 原本也是說這次是判水桶一個月 : 就連所謂第二次嚴重違反板規水桶三個月的標準都不到 : 所以判決結果是否跟本沒照版規跑...? : 應該以白底黑字寫的版規為準 : 還請板主重新檢視判決 謝謝 : 而且我那個公開個資被判一個月+劣退 當初也很有爭議 : 因為我是公開對方寄信罵我的話 版上也一堆人替我說話 板規 6-3-1-1 是針對同一判決使用,當一使用者在同一判決中累計違反 6-2 數條時 才會使用板規 6-3-1-1 : 從#1K27VGzm看這個資也可因為情結而從輕... 為何這就這麼嚴重? : 說真的都不是什麼很嚴重的事 : 反而人身攻擊這種的才判警告一個.... 你的文章字字句句都認為其他人也有問題為何不判 但卻不反省自己的問題在那裏,被永久水桶也只是剛好 另外 根據組規,對板主判決有意見需要在判決後3天內向板主提出申訴 始可上訴,所以你也無法上訴了 本案結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5.133.62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C_ChatBM/M.1410535869.A.221.html ※ 編輯: Rainlilt (118.165.133.62), 09/12/2014 23:33:10 ※ 編輯: Rainlilt (118.165.133.62), 09/12/2014 23:33:38 ※ 編輯: Rainlilt (118.165.133.62), 09/12/2014 23:51:21

09/13 01:02, , 1F
這跟本就是依你的意識事後修改解讀版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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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01:11, , 2F
就算你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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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指的是同一判決內違反複數板規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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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01:12, , 4F
才判三個月 但我並無一次判決中違反兩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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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依然無判三個月的資格 更別說永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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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三次警告不是628? 現在說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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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以tarantella來講 他明明就犯2次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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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不判他水桶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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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01:22, , 9F
明明本來版規跟本沒寫6-2-8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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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01:47, , 10F
何況這次事件版主本身就是赤裸裸的引戰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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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不判人身攻擊 也是嚴重的引戰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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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01:48, , 12F
卻完全安全下莊? 只罰指責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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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01:50, , 13F
何況推文都爆了,誰會注意看完推文有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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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01:50, , 14F
當然是看了就直接打想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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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01:51, , 15F
這部份也跟本有失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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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17:20, , 16F
而且原文哪來的是私怨報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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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17:21, , 17F
原串明明就很明顯,我批的是arrakis惡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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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上t君最新改判的那篇,這判決實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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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經其他版友引戰才說arrakis也愛挑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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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17:21, , 20F
有問題,但還是直接去小組版申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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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17:22, , 21F
請問接下來我有要他報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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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17:22, , 22F
反而其他版友的言論才是引戰吧?
09/13 17:22, 22F

09/13 17:24, , 23F
跟本就是Rainlilt看認識的被批就胡亂哉贓
09/13 17:24, 23F
文章代碼(AID): #1K4n6z8X (C_ChatB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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