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順便再問個問題。
※ 引述《arrakis (DukeLeto)》之銘言:
: ※ 引述《jeanvanjohn (尚市長)》之銘言:
: : 但問題是,我過去在本板只有"一週"的水桶紀錄而已,
: : 也就是從"一週"直接跳"永久",這本身其實是不太合乎規範的呢。
: 請詳讀板規。
: 6-4-4 多次蓄意引戰,當鎖文或刪文
: 條件需任何過去有引戰受水桶紀錄者,
: 在下次爭議議題串再度引戰受水桶者,當永久水桶處理。
我用回文好了?
因為我上次受處分是違反6-1-7,不明顯人身攻擊的板規;
(我被處分的原因是我出來對小雨說,"別跟豬吵架了",所以被檢舉了^^),
但在推文或發文中不明顯人身攻擊,並非是引戰而被水桶啊?
純粹就這方面請教一二,還請不吝賜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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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上當時的公告:
jeanvanjohn 人身攻擊,警告一次
又因
公告版主 被處罰ID 事由 判決
LeeSEAL jeanvanjohn 當個板用 警告1次
LeeSEAL jeanvanjohn 討論板風 警告1次
LeeSEAL goetz 討論板風 警告1次
(jeanvanjohn分身)
在這之前 jeanvanjohn 已累積三次警告,再加上這支共四支
jeanvanjohn 水桶一週,警告清空
同時水桶期間不得已 goetz 發文,不然連帶一起進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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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說,在下並沒有"因為引戰受水桶的紀錄",不管之前現在都沒有",
之前受的四次警告,有兩次是因為"討論板風",一次是"人身攻擊",
所以根本沒有"過去有引戰受水桶紀錄",這點不證自明了,
arrakis板主在這方面恐有欠缺查證之處。
※ 編輯: jeanvanjohn 來自: 111.184.32.151 (10/22 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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