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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閒聊] 醫藥合一與醫藥分離到底哪種制度比較好
共 4 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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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來說說. 所有的問題只有一個. $$$$$$$$$$$$$$. 在沒有醫藥分離的狀況下,醫生把控住所有權利,他說什麼是什麼,你覺得他會老實跟你說這些藥其實不用吃,這些藥有便宜的可換嗎?. 廢話,我是醫生也不會說,病有治好,你荷包乾了至少還有命嘛 開什麼全部吃下去就對了. 那若是真正醫藥分業呢?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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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治療師被釣到出來回文了. 首先推文內說健保那些熱敷電療沒用只能說對一半. 因為他們有用處,只是用處不是你想像的那樣. 很多人(尤其是每天復健診所報到的無所事事老人)都以為這些東西能幫助他們復原. 但他們真正的用處就是暫時止痛. 而這個暫時差不多就是30-60分鐘. 所以在美國澳洲北歐這些物理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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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已經醫藥分離很久了. 當年藥師鬧革命可是鬧很大的, 主因是一開始醫界的規則. 就是一群醫師寫的, 所以權力都集中在醫師手上.. 順帶一提 現在還有物理治療 職能治療等也在鬧革命 lol. 台灣現在分工簡單說就是 醫師負責看診 判斷病徵病源, 然後開立處方籤. 然後調藥的工作則是由藥師負責, 簡單
(還有480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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