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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問題] 今天晚上的插畫界/同人界到底發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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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人. 未經原作授權使用其作品來創作. 一般稱之為二次創作 也就是再創作之意. 乃侵權行為. 不過由於是告訴乃論. 加上對發展最旺盛的日本方面而言. 同人反而有助於作品的宣傳,也就是變相的廣告效果. 所以有著不要太超過就不會出事的默契. 抄襲. 最近的例子就是下面這個啦. 文化美術系學生畢展 涉抄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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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有一個疑問~~. 如果照這樣的標準,. 那是不是『同人誌』都算涉嫌抄襲了?. 同人誌的定義. 以故有的動漫/真人/偶像等套入原創的劇情作為二次創作. 劇情跟內文雖然是原創. 但是角色/服裝/既有劇情背景 還是秉持著原創作家的設定. 這樣同人算不算抄襲?. 我記得10多年以前曾聽說J.K蘿琳有提
(還有653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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