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立委憂「小丸子不能跟爸爸洗澡?」 iWIN爭議表態 史哲:先分級加警語

看板C_Chat作者 (榊 伊織)時間1月前 (2024/03/31 00:1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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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yori (榊 伊織)》之銘言: : 羅廷瑋好像是來沾來蹭的 : 他雖要求文化部捍衛acg創作自由 : 但他也說acg應受法律規範 : 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50459

03/27 12:44,
怎麼說的好像現在ACG沒被法律規範一樣
03/27 12:44

03/27 12:46,
怎麼可能不受法律規範?分級制度也是規範阿,要實際檢
03/27 12:46

03/27 12:46,
視他說的規範是什麼內容吧
03/27 12:46

03/27 12:50,
就算沒有兒少這條也要受法律規範啊
03/27 12:50

03/27 12:53,
如果是分級沒人會有意見
03/27 12:53

03/27 13:04,
問題兒少法那個條款在也是一種法律規範但應該沒人能接
03/27 13:04

03/27 13:04,
受吧
03/27 13:04

03/27 13:05,
除非他只強調分級制度而已,如果他不質疑兒少法的話那
03/27 13:05

03/27 13:31,
分級制度就是一種法律規範,哪有都不受法律規範= =
03/27 13:31

03/27 13:32,
不然分級制度是擺著好看?
03/27 13:32

03/27 13:32,
明顯18+的動漫畫也是有被限制
03/27 13:32

03/27 14:37,
首先2次元沒有不受法律規範,其次本來就沒有什麼東西都
03/27 14:37

03/27 14:37,
要受法律規範的道理,那種想法是獨裁國家把法律當掌控
03/27 14:37

03/27 14:37,
權力用的才會有的想法,每個東西都要設法條來管會沒完
03/27 14:37

03/27 14:37,
沒了的,本來法律要規範的就只是會傷害到別人的事情,
03/27 14:37

03/27 14:37,
理想上反而是可以的話,法條越少越好,這樣才不容易出
03/27 14:37

03/27 14:37,
03/27 14:37

03/27 18:01,
分級制度不就法律規範
03/27 18:01
這幾天我想了很久,我在懷疑羅廷瑋講的法律規範是大法官釋字第617號解釋 大法官釋字第617號解釋把色情分成硬蕊跟軟蕊 硬蕊違法,軟蕊有採取適當之安全隔絕措施就合法 而暴力、性虐待或人獸性交算硬蕊 那我再引用這則po文: ※ 引述《wahaha99 (我討厭人類)》之銘言: : 那我們繼續看: : https://pbs.twimg.com/media/DuSl6apVYAEiBD-.jpg
: 請問圖中的角色, 各要套用哪個世界的醫學發育量表? : (欸, 圖2會不會讓我IWIN吧?) 現在想問問創作者畫蘿莉正太跟獸人%% 請問蘿莉正太跟5號角色%%就算獸交硬蕊違法? 還是跟1號角色%%(超濃起司)才算獸交硬蕊違法? -- 我不夠資格算連廢 只夠格算連控 因為心另有所屬(不好意思)   ○o 。 o ○。o。o ○。 。o 。o ○ ○ o。 o。 。○ o。o。○ o 。 o○   ⊕★★★⊕   * *==========================================================* *   *   *   *   *   *   *   *   *☆   * *==初めてはびっくりしたげと……でも いやな氣分じゃないや==* *   *   *   *   *   *   *   *   *☆   * *====心臟がドキドキして ほっべたが熱くなるのが心地いい====* *   *   *   *   *   *   *   *   *☆   * *==========================================================* *   ⊕★★★  ○o 。 o ○。o。o ○。 。o 。o ○ ○ o。 o。 。○ o。o。○ o 。 o○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2.104.86.18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711815372.A.E3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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