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超偵探事件簿第2&3&4章 (有雷)

看板C_Chat作者 (杜凡)時間10月前 (2023/07/06 14:04), 編輯推噓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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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喜歡故事的整體氛圍,入侵女校、劇團不和、劇中劇、變裝調查……等等的元素都很 有趣。   不過殺人謎題本身感覺是連藏都沒藏,直接把使用過的畫筆丟在地上給人發現,作者 也太懶了吧?   最大的謎團是共犯這點其實還蠻弱的。不過看在跳脫彈丸的框架上,還是給作者拍手 鼓掌致敬。畢竟多人共犯這點也是舊作受自身架構限制,沒辦法去寫的一種路線。   蒐證期間,我是在燈光引導選酒杯時就知道是共犯了。畢竟作者把控燈的那個角色寫 進死胡同、無法離開貓道,代表她只能參與部分犯行,非得有同夥才行。   我唯一猜錯是動機。本來以為三個人各有一部份的照片是因為三個人都喜歡愛子,但 是在要不要復仇上有疑慮,所以把犯行拆解成三部分。如果有一個人不想復仇,就能中途 喊卡。我的設想是三人都覺得自己才是愛子的麻吉,但是有共同的復仇目標,所以才跟平 常處不來的人聯手。沒想到不仲只是因為怕被拆穿是共犯而演的。   我又想得太複雜了。 第三章   搶銀行有想到。犯人跟游泳相關有想到,畢竟犯人候補幾乎都沒啥特色。不過跳水這 點真的沒到迷宮裡都沒預想到。   但是整個事件只有一個疑點、解出來的瞬間連犯人都暴露的謎題也太簡單了吧? 第四章   踩機器人看到腳印就有想到。聽到毒氣的設定就有想到犯人會頂著死亡風險犯行。   不過沒想到是所長。   我的預想本來是某個知道所有超偵探能力的敵方魔王角色,利用超偵探們犯行。放寬 點想的話我是猜對了啦,不過不是敵方就是了。      另外是這個案件有個很雞肋的設計:「死者聽覺不好所以被背刺」。   沒必要吧?   反正犯人進去後死者就逃不了啦?沒必要有這個多餘的殺人條件吧?正面刺死也無所 謂啊?整個謎題的重點就是在如何入侵而已。 小結:   殺人謎題部分有點差強人意,就看之後的故事背景解明會不會更有意思了。   我個人是喜歡V3結尾和動畫結尾的,所以只要不要太平淡我都可以接受,越超現實越 好。   彈丸遊戲三作裡,我最喜歡的是V3-3。螺旋槳上鎖和翹翹板。我覺得有夠炫。   很多人喜歡的2-5我反倒覺得普普,不過用幸運賭命栽贓這點也是夠炫。但是單就殺人 手法而言我還是最推V3-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70.61.12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688623463.A.2DC.html

07/06 14:07, 10月前 , 1F
那你應該會滿意這作結局,也是蠻超現實的
07/06 14:07, 1F

07/06 14:14, 10月前 , 2F
第四章因為殺人的時間很短 所以要設計成背後刺死
07/06 14:14, 2F

07/06 14:32, 10月前 , 3F
第4章不能在正面殺,等等死者跟兇手耗超過30分鐘,他就要
07/06 14:32, 3F

07/06 14:32, 10月前 , 4F
硫酸把人溶掉,然後準備落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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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6 14:39, 10月前 , 5F
其實嫌疑犯不多的第四章, 主動要求烙單的人嫌疑本來就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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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7 01:53, 10月前 , 6F
剛玩完第四章,嗚嗚不愧是繼承槍彈系列傳統,主線前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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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7 01:53, 10月前 , 7F
後的事件特別痛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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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7 01:56, 10月前 , 8F
推理時我是到幽瑪推出兇手是踩在小天上時才覺得不對勁
07/07 01:56, 8F

07/07 01:56, 10月前 , 9F
,然後馬上想到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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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8 01:55, 10月前 , 10F
第四章看到吹雪能力放在解鑰裡基本上就很明顯了
07/08 01:55, 1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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