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務] 提案修正C_Chat板規3-7永久水桶規定

看板C_Chat作者 (低調之神)時間2年前 (2021/12/04 00:51), 2年前編輯推噓16(1606)
留言22則, 11人參與, 2年前最新討論串14/20 (看更多)
懶人包: 跟上面同不同意無關,跟下面支不支持也無關, 只要有板主想改、敢改,那這板規就有機會改。 以下略長正文: 首先我們得有一個認知就是這實質上確實僅影響到板務人員與容易違規的特定人士, 所以這只是你們要不要追求對於大家這永桶規定能有個較為公平的統計方式而已, 但不論這關不關你的事,還是建議各位板友用較客觀的立場來想一下, 確實歷屆板主標準不盡相同且經過廢除警告機制,永桶次數是比以往容易達成的, 哪個笨蛋違規太多次想逃或死不發文甚至不常推文難以違規的人說啥不要違規就沒事, 我認為這些都不是這主題該討論的東西,而且這類風涼話也沒有實質意義, 過去順勢讓其實質上變嚴是否有必要維持或是要讓其配合現在板規做個適度改變, 這些才是這次板務主題討論上該有的內容。 接著我們先從群組規開始講起, ┌─────────────────────────────────────┐ │ 文章代碼(AID): #1OPMtuEX (C_WorkBoard) [ptt.cc] [公告] 卡漫夢工廠組規 20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WorkBoard/M.1483042296.A.3A1.html │ └─────────────────────────────────────┘ 三、看板管理 4.設有警告條例的看板或小組請務必注意,警告也算是看板罰則的一環 為避免惡意再犯及統計上的爭議,請不要加上重新計算的時限。 從這條看來,雖然沒直接講到水桶紀錄是否能重計,但既然連警告都不行, 那實質上不可能讓水桶也可以,所以消除特定時間水桶紀錄從規定上不可行, 可是這其實不代表你板主就真的不能這麼幹的,PTT的法治不是真的法治大家都懂的, 6.卡漫夢工廠依群組特殊性訂定版權條款 C 漫畫部分 禁止直接貼出全篇1/3以上內容之圖文連結。 這條有沒有很熟悉呢?是的,這麼久以來我們都知道板規不能貼超過1/3...嗯?超過? 不對欸!組規那邊怎麼是以上?那不就是一回12頁只能貼3頁不能到4頁的意思嗎? 所以長久以來板規違反上位法組規這麼久都沒人反應? 沒~沒人敢反應,就算我嗆對方有種你去,最後還是一堆藉口不願意去, 想了一堆理由帶風向來保護本板一些踩線邊緣的情報文大大的護航者我能體諒如此費心, 但應該沒比我當初那屆板主群實際直接違反組規把板規改成讓大家方便更有意義吧? 說真的,那樣還能踩到真的沒救,在線上1mm揮腳的被從嚴送進去也不該有怨言了= = 當然版權這邊不是我想說的東西,我想講的是如果板主群真的認為必須改那就改, 不想改你們就不要改,板務跟公投一樣都只是沒強制力的參考,看風向又怎樣? 如果公平正義跟大眾風向是整個相反的,你們板主群就什麼都不敢做嗎?共勉之。 可是...如果其實是有板主想做,但其他板主皆不同意怎辦呢?多數決跟聖旨一樣呢= = 這時候就要看誰的手段高明啦!我想我任期最大的汙點不少人都記得我桶了龍虎王吧? 而且是用一個奇葩的桶法,違規警告、累犯水桶,但在同時間尚未判決前違規了兩次, 所以省事直接以警告+水桶結案,公告出來後起初大家還只是推文為大大進桶哀慟, 可是越看越不對勁後就開始有人質疑,接著就是風向大起各種#SaveLABOYS, 公告的菜鳥板主坦不住了自然就是該判這案的老鳥出來面對大家了嘛! 沒錯,其實我很開心這事情風向非常順我的意,我本來就討論過想把這判法改掉, 過去這樣連技很多亂板的看似非常爽快,可是實質上並不是什麼很公平的判法, 當時的板主群內並不是完全支持也不太積極,所以我不利用些時勢應該改變不了, 畢竟連當初超高票當選的某板主過去也不反對,那我要怎麼實質上奪取主動權咧XD 此後這事結論自然是被我所主導,我也能對外說板主群中我就是老大讓大家笑笑, 至於我C_BOO試閱爭議對上群組、小組最終讓高層吃警告下台也是差不多道理, 有些事情你認為是公平正義,有必要時不是什麼都能退讓,共勉之。 最後講回這板務案本身相關的嘛...當初警告總整理的人就是我, 不反對時任板主不繼續使用警告的人也是我,我是記得我有說過那樣也沒比較好, 少了警告與警告累積水桶,全部都是直接水桶,那自然會影響到永桶計算, 不過對懶得繼續整理警告的板主來說不管講什麼或其實沒講應該都沒有意義吧... 至於要不要改變這個我是覺得今年8月那次公告就滿有討論度了吧? ┌─────────────────────────────────────┐ │ 文章代碼(AID): #1X3xTHfH (C_Chat) [ptt.cc] [公告] 板規修訂:3-7 永久水桶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628419921.A.A51.html │ └─────────────────────────────────────┘ 所以為什麼跟現在的風向好像有點不太一樣?別以人廢言嘛~這樣不太好呀! 反正重回懶人包那幾句,你板主真的想改都有方法,要不要而已,共勉之。 -- 啊...我不是鼓勵現在板主要學我使壞,如果彼此間能良好溝通那當然最好, 與上面下面都能多少有點共識或默契那就更好,不過事情能那麼簡單就好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6.109.16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638550273.A.CBB.html

12/04 00:53, 2年前 , 1F
太長 = =
12/04 00:53, 1F
你閉嘴= =

12/04 00:53, 2年前 , 2F
上古神獸
12/04 00:53, 2F
也不到上古,理論上我那時候是所謂新時代的開始吧?

12/04 00:55, 2年前 , 3F
你誰?真的沒印象
12/04 00:55, 3F
我低調之神怎會讓你記得呢?還是過氣的是龍虎王?

12/04 00:57, 2年前 , 4F
太短 難得來幹嘛不..==
12/04 00:57, 4F
也不是難得來,潛水也算來啊...

12/04 01:00, 2年前 , 5F
:)
12/04 01:00, 5F

12/04 01:00, 2年前 , 6F
潛水的意思跟偷看仔是一樣的嗎
12/04 01:00, 6F
幾乎一樣吧?不過我在這裡還是有推過文的呀!

12/04 01:01, 2年前 , 7F
一律建議總請辭,過沒多久馬上又哀怎麼沒人要管
12/04 01:01, 7F

12/04 01:01, 2年前 , 8F
跟基地台一樣
12/04 01:01, 8F
想當板主的問我一律說不建議,不想當板主的問我一律說趕快辭, 這板最大的懲罰不是什麼退文永桶,而是當這邊板主,試過就會知道。

12/04 01:01, 2年前 , 9F
靠笑死 這個嗆馬來人的動作怎麼可以這麼流暢XDD
12/04 01:01, 9F
這應該還沒有到嗆的程度吧?就互相玩鬧一下而已。

12/04 01:02, 2年前 , 10F
馬來人是卡漫群組的大型團寵喔我建議泥不要欺負他
12/04 01:02, 10F

12/04 01:04, 2年前 , 11F
其實是卡漫群組+生活群組+研究院+體育群組…幾乎半個站了
12/04 01:04, 11F
那關我屁事= =

12/04 01:07, 2年前 , 12F
關羽是身為友版版主(雖然最近沒做事)再關心批批
12/04 01:07, 12F

12/04 01:09, 2年前 , 13F
工三小
12/04 01:09, 13F
ID相似梗只要看到當事人隨時都能玩,呵呵....

12/04 01:42, 2年前 , 14F
不懂為什麼跟上面和下面的意見都無關,難道板主一意孤行
12/04 01:42, 14F

12/04 01:42, 2年前 , 15F
就可以做主?還是是我中文理解力不好?
12/04 01:42, 15F
不到程序時上面基本上不會主動介入,不影響大多數人時下面根本不會關心, 所以這類事情一直都是由板主群一句話決定,理由看我全文,應該已經講太多了XD

12/04 01:51, 2年前 , 16F
因為意見終歸只是意見 只是拿來參考 怎麼做是一回事
12/04 01:51, 16F

12/04 01:51, 2年前 , 17F
除非你太過火讓上面搬聖旨或下面開罷免吧
12/04 01:51, 17F
差不多是這回事,但不論是被上面還下面強迫進入戰鬥狀態,結果也不一定會是板主輸。

12/04 02:34, 2年前 , 18F
就是看要想改的民意夠不夠多,所以才提案看板眾意見啊:3
12/04 02:34, 18F

12/04 02:34, 2年前 , 19F
不然不就都不要改,板主也不用花時間處理這些提案的事務
12/04 02:34, 19F
民意夠多也從不代表就會照著做,如果窒礙難行,就算大家都如此希望也沒用, 跟我舉例公投一樣,你難道認為政府會很乾脆依照不如己意的結果執行嗎?不可能吧? 所以一直都只是看板主自己要不要而已,跟民意夠不夠多實際上真的無關。 另外提這案的也不是板主,板主只是依板規程序轉文,雖然一樣能探風向就是了XD 總之板主不想做的事,儘管板友們都說要做,他們也仍是不會做的,決定權是在他們, 板主是假的,板皇才是真的,就算拿你票也不是拿你錢,憑啥聽你們做自己不想做的呢? 而自己說了想做,可是到最後沒做,又有誰有資格能怪他們呢?老話當板主你行你上啦!

12/04 03:07, 2年前 , 20F
這樣看下來,簡單說還是看執法人員如何,法不論怎麼立都有漏洞?
12/04 03:07, 20F
我覺得不是法怎麼立都有漏洞,而是法你只要不講死怎麼解釋都是看有權的人, 有沒有必要講死則是另外一回事,不見得會比較好,但不論怎樣立都有其風險。

12/04 07:25, 2年前 , 21F
欸欸 講到其他板規算不算離題
12/04 07:25, 21F
我覺得這程度還好吧?事實上就是所有改板規幾乎一直都是板主說了算, 我只是用前板主親身經驗舉例告訴現任板主以後要不要做就一句話就好, 講很多很詳細告訴板友這個那個看似很有心也很有意義,參與討論的人會有被重視感, 但是到頭來只會被其他人認為是在找藉口,因為結果符不符合他們自己意才是重點, 板務文本身已經就算是有提出適合方案,如果板主認為該改也有自己的適合方案, 未來板主卻仍沒改的話,原因是啥?當初有人忙著刷馬娘,所以沒空嗎XD 當然被檢舉判違規我也無所謂,板主群標準自己負責就好,我是不想過度干涉啦~

12/04 10:18, 2年前 , 22F
PP可愛 PP務實
12/04 10:18, 22F
畢竟未來連署板務變成空話大賽這回事某種意義上我們前板主們都有責任啦XD ※ 編輯: pp1877 (118.166.109.166 臺灣), 12/04/2021 13:4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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