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黑色沙漠抓馬 木馬屠城
※ 引述《bassmaster (三餐吃泡麵然後暴斃)》之銘言: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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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講回來這次的事件,我自己沒有玩黑色沙漠,不清楚遊戲裡的機制,
: 根據版友提供的內容,該踢人玩家正常情況下是「無權」踢人的,
: 但由於程式設計、遊戲機制上的漏洞,導致該玩家有能力踢人。
: 所以如果到時候被踢出的人提起訴訟、檢察官起訴到法院後,
: 法官是有可能根據上述說的具體情事、經驗法則,認為該玩家行為是該當「無故」。
: 而玩家被踢出公會,如果產生了玩家遊戲中的損失,也屬於電磁紀錄的損害,
: (由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05 年簡字第 7907 號刑事判決可知)
: 做個總結:也就是說,我認為這次事件踢人的玩家是有可能成立刑法359條的。
: 所以其實這次事件很有討論價值,如果鬧上新聞了可能又是一波對「無故」的見解之爭。
: 當然我不是法官,我沒有權利去做判決,所以我文章內都用可能來敘述避免爭議,
: 以上,給對妨害電腦使用罪章有疑問的板友做參考。
我來講一下這次的狀況。
首先,「傭兵系統」是可以讓A公會玩家在不退出公會的前提下去B公會參戰的系統,
處於傭兵狀態的玩家是類似「借調」的身份,且身份為會長的玩家不能當傭兵。
那今天傭兵到底有什麼權限?能做什麼不能做什麼?我問了朋友似乎遊戲中是沒明說的。
官方網站對傭兵系統的介紹如下:
【戰場的英雄】
「戰場的英雄」是取代現有民兵隊的新系統。
現有的狀況是公會若有變強的冒險家,他就會脫離現有公會加入更強或戰爭較多的公會,
為此才能體驗更有趣的大規模戰爭。
「戰場的英雄」是讓冒險家能待在原所屬公會,但在據點戰或是佔領戰可以傭兵的身分來
參與的一種系統。
參與據點戰或佔領戰的公會在不超過最多人員的情況下,開放其他冒險家代替不參與的冒
險家成為傭兵。
想參與戰爭的冒險家可以向特定公會提出加入申請,該公會會長支付合約金,之後透過點
選同意即可成為該公會的傭兵。
一但加入就會屬於該公會,任何戰爭都能參與,每天12點合約到期後將可領到工資,也會
回到原所屬公會。
不僅可以維持現存活動的公會,想要參與戰爭也能加入中意的戰場,同時也會被紀錄在戰
場的英雄榜上,滿足提高個人名譽的榮耀。
對於參與一般據點戰/佔領戰等戰爭的公會,也能藉由此系統輕易找到替補的人員,減少
人員缺席所造成的煩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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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即便以常理來想可能有點奇怪,
但確實不能推論到具有副會長身份的傭兵不得踢除普通會員。
意及,今天該玩家只是當了傭兵,然後點下去踢出公會,發現自己有權限能踢人。
你要說這明確蓄意違反遊戲機制? 我覺得光這點就有的吵了。
畢竟他也沒有做任何違反直覺的操作來觸發正常不該有的權限,
就只是沒人知道原來設定上居然可以這樣做。
其實黑沙的公會系統連副會有什麼權限都沒有明文寫出來(但可以踢自家會員就是。)
與此相同的是玩家在安全區域掛釣魚時,有人用船卡位到路地上玩家站的岸邊底下,
利用船隻模組錯位判定該玩家在船上,然後在把玩家拉出海丟包甚至到安全區外殺掉,
你說這是用BUG嗎?通常這些玩家會回嗆你說「這是遊戲機制的一環,不爽不要玩」,
對,這就是今天被搞的這公會常做的事情之一。
然後今天官方就做出防堵了,玩家可以選擇在掛釣魚時「防止上船」的功能。
至於說損失大不大,其實還好,
至少那位玩家沒有利用副會長職權刪除公會座騎、船隻、物資
(雖然不知道是無意、來不及、還是沒有能力。)
對於該公會人員最大的損失應該是薪資加回公會後要花一段時間才能成長回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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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43.169.18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564554805.A.5C0.html
※ 編輯: Zaious (220.143.169.180 臺灣), 07/31/2019 14:3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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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看到巴哈討論文:
https://forum.gamer.com.tw/C.php?bsn=19017&snA=48061&tnum=2
路人A : 這不是BUG 是正義
葬花副會長 : 把人踢光出去還不是照鏟 哪有差@@
路人B : 這個是遊戲機制 跟鏟人一樣 不用多QQ
路人C : 所以用新手召喚的紅鼻子把人推出安全區再殺不算bug嗎?
葬花副會長 : 你484被推過啊
葬花副會長 : 黑沙帶種就別修這bug我兩隻分身一家去解放一家去復仇 全部踢光
顯然他們公會副會長也認為利用這種操作,合情合理囉。
註1:鏟人就是文中所說把安全區釣魚的玩家「鏟」出去。
註2:新手任務拉王把安全區玩家推出去殺掉也是這公會的事蹟之一,官方沒多久修掉了。
※ 編輯: Zaious (220.143.169.180 臺灣), 07/31/2019 14:4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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