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京阿尼縱火犯青葉真司確定為精神病患已刪文

看板C_Chat作者 (幹嘛搶我暱稱)時間5年前 (2019/07/19 22:22), 5年前編輯推噓20(3717143)
留言197則, 43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12/41 (看更多)
我可以理解並非故意, 但同時也得為自己親手犯下的罪行負責, 但並非一句無行為能力便能輕鬆帶過。 「這一個案件發生,死去的人絕對比精神病患更無辜」 所以我絕不支持廢死, 在確定「兇手是誰」的情況下, 殺人償命本來就天經地義。 如果無法讓他面對該負的責任, 那以後有類似案件都推給精神異常、多重人格和思覺失調就好啦 如果早就知道這個人有精神病史及更生人犯罪史, 本來就該隔離照顧, 一方面是照顧他, 也一方面是讓其他人免受危害, 而不是等他犯案之後才開始顧慮「他的人權」。 看了板上某些專業人士的文, 我能理解精神病患或許「並非自願」去殺人, 但被殺的人也絕非「自願」被殺, 但是事情仍然發生。 死刑當然無法解決問題, 但是死刑很明顯能解決製造問題的人產生更大的慘案。 還是要等到一個確定犯案的人, 再度犯下更大的殺人案才打算追究? 甚至廢死團體又出來靠杯不應該制裁, 繼續放任殺害34人的兇手引發社會動盪? 舉個例子, 恐怖組織執行所謂聖戰活動, 攻擊各國,傷及無辜, 他們的觀念裡是執行屬於「自己的正義」, 但是看在其他人眼裡呢? 那是恐怖攻擊, 而各大強國出兵圍剿, 殲滅造成傷害無辜民眾的威脅, 這時候他們有用到兩公約嗎? ----- Sent from JPTT on my Asus ASUS_Z01KDA.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7.3.13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563546131.A.6AB.html

07/19 22:24, 5年前 , 1F
根本沒人提廢死好嗎
07/19 22:24, 1F
是沒有,我只是提出自己的看法 有太多人因此而逃掉本該面對的事

07/19 22:24, 5年前 , 2F
其實很多時候是民眾情緒無得宣洩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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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9 22:24, 5年前 , 3F
廢死團體也是在執行他們的正義阿 跟恐怖組織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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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9 22:24, 5年前 , 4F
最後一段舉的例子超不倫不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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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9 22:24, 5年前 , 5F
你根本沒搞懂,精神病患的「自己」到底是不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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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所受的教育是目前人類社會累積至今的成果, 所有的想法都基於此而生, 那麼,你能確定你所謂的自己還是自己嗎?

07/19 22:24, 5年前 , 6F
你這麼體諒恐怖組織 應該也要體諒一下廢死組織
07/19 22:24, 6F
所以我不打算體諒恐怖組織啊

07/19 22:25, 5年前 , 7F
再怎麼量刑,我相信這次這位也不可能會因為無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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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9 22:25, 5年前 , 8F
能力而無罪啦…34死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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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9 22:25, 5年前 , 9F
況且明顯有籌劃過,在犯罪當下應該不可能是真的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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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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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根本不是「自己」,他要怎麼為「自己」親手犯下的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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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9 22:25, 5年前 , 12F
責?根本不是負責,只是你認為應該有人去死,那就是他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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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lcw33242976 (223.137.3.138 臺灣), 07/19/2019 22:2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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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最後那什麼北七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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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其實有很多討論空間 才會每天都吵的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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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上人鋼彈OO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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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舉的例子很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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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一段例子徹底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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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你講的也是支持方最常見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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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lcw33242976 (223.137.3.138 臺灣), 07/19/2019 22:26:45

07/19 22:26, 5年前 , 19F
那些人一輩子的的產值加起來可以達到百億日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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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9 22:27, 5年前 , 20F
如果不是自己,那就找個精神病的來行刑,然後再說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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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9 22:27, 5年前 , 21F
是他行刑的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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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9 22:27, 5年前 , 22F
卻被一個零產值的社會負擔放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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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9 22:27, 5年前 , 23F
以毒攻毒,還不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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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9 22:27, 5年前 , 24F
所以精神病患發病時所犯的案都不用負責,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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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行為能力輕鬆帶過???你根本沒理解別人在講什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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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9 22:27, 5年前 , 26F
在殺人的時候使用天經地義這個詞不太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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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9 22:27, 5年前 , 27F
把開車撞死人的都判死刑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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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9 22:28, 5年前 , 28F
OK啊,如果有精神病患是動漫宅,結果因為這個事件跑去幹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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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9 22:28, 5年前 , 29F
被害者都要摸摸鼻子自認運氣差,dlmgn是這意思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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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9 22:28, 5年前 , 30F
那個精神病患,也是皆大歡喜嘛!你怎麼會以為我反對這種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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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9 22:28, 5年前 , 31F
精神病患發病時不是原本的自己,因此也不能對該人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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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9 22:28, 5年前 , 32F
這篇根本就沒看懂前面在討論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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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9 22:29, 5年前 , 33F
差不多,這種精神病患跟颱風或地震差不多
07/19 22:29, 33F
颱風可以預防啊,政府本該介入強制輔導,或是上課隔離 我記得少年犯也有隔離上課吧
還有 128 則推文
還有 2 段內文
07/19 23:02, 5年前 , 162F
不爽去修改憲法就好了
07/19 23:02, 162F

07/19 23:04, 5年前 , 163F
Nice 這就是我對死刑的看法 幹死可撥仔 讓那些死賤民
07/19 23:04, 163F

07/19 23:04, 5年前 , 164F
忘記自己平常被老闆屌幹的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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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9 23:05, 5年前 , 165F
然後我是不是被暴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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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9 23:05, 5年前 , 166F
精神病殺人 一樣該死 否則誰為無辜枉死者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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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9 23:05, 5年前 , 167F
說例子北七的沒認真想過這問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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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9 23:06, 5年前 , 168F
我就說所謂負責其實就是給還活著的人一個情感上的交代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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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9 23:06, 5年前 , 169F
老實說我覺得這很需要啊。有時候心理健康問題解決了大家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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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9 23:07, 5年前 , 170F
能冷靜面對問題。就像尻完槍才能進入聖人模式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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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9 23:07, 5年前 , 171F
說例子不北七的沒認真想過這問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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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9 23:07, 5年前 , 172F
只是希望大家把這種聖人時光當成解決問題的起點而不是終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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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9 23:08, 5年前 , 173F
啊說解決太遙遠,說面對問題好了。然後我好像真的爆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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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9 23:08, 5年前 , 174F
你忽略太多因素 加害者 或許沒有一個好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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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9 23:08, 5年前 , 175F
以這次來說 即使凶手沒死 也沒被判死 大眾輿論也會讓他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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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9 23:08, 5年前 , 176F
生無法回歸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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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9 23:08, 5年前 , 177F
哪葛例子 需要鍵盤倫理學家評評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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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9 23:09, 5年前 , 178F
加害者有沒有好的家庭干我屁事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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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9 23:09, 5年前 , 179F
沒好的家庭就可以殺人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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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9 23:10, 5年前 , 180F
定罪還是要看發病程度 重度發病的話點多減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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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9 23:10, 5年前 , 181F
不錯啊,與其讓他活著造成心結無解,大家像反綁雙手挺著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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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9 23:10, 5年前 , 182F
叫一樣難過,還是給他死好了,這樣至少血液能回到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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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9 23:10, 5年前 , 183F
沒有好家庭搞得像是別人要負責一樣 賣鬧阿 人各有命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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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9 23:11, 5年前 , 184F
挺著覽叫的我們又何嘗是自己呢?血液都在覽叫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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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9 23:12, 5年前 , 185F
且不論生理層面 其實他已經算是被社會層面上的抹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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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9 23:15, 5年前 , 186F
特別是在日本這樣的社會,社會層面上他已經沒有活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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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9 23:16, 5年前 , 187F
殺人者死 說得正氣凜然 遇到很多事你就會轉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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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9 23:17, 5年前 , 188F
我挺著懶覺 我彈蛋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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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9 23:40, 5年前 , 189F
例子真滴爛 拿組織性犯罪比 如果他們被抓當然還是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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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9 23:40, 5年前 , 190F
刑阿
07/19 23:40, 190F
所以一個人為了自己的正義犯罪就沒問題囉?

07/19 23:50, 5年前 , 191F
唉!你這就是果報理論,偏偏現在自許先進的法學大師
07/19 23:50, 191F

07/19 23:51, 5年前 , 192F
通通不支持果報理論,所以沒辦法.....
07/19 23:51, 192F
※ 編輯: lcw33242976 (223.137.3.138 臺灣), 07/20/2019 00:09:35

07/20 00:15, 5年前 , 193F
看你囉 過去很多 無論是暴力還是非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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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00:16, 5年前 , 194F
這些最終的評價有好的也有壞的 這就看能不能博得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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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00:16, 5年前 , 195F
或認同了
07/20 00:16, 195F

07/20 02:03, 5年前 , 196F
又在殺人償命天經地義了 完全沒看懂前面回文的脈絡
07/20 02:03, 196F
我可能論述不夠清楚,底下那句應該在上面。 在確定犯人是誰的情況下,殺人本來就該償命, 不然以後出事就全推給精神異常、多重人格或是思覺失調就好了, 即便非常有可能再次犯下慘案喔。 死刑不能解決問題我當然知道, 但死刑能解決這個明顯有問題的人再製造出更多問題。

07/20 02:12, 5年前 , 197F
在某人心裡 法律大概就是以眼還眼 偷竊剁手的程度
07/20 02:12, 197F
※ 編輯: lcw33242976 (223.137.182.142 臺灣), 07/20/2019 03:04:16 ※ 編輯: lcw33242976 (223.137.182.142 臺灣), 07/20/2019 03: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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