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寫程式其實是一個很奇幻的職業已刪文
※ 引述《M4Tank (M4Tank)》之銘言:
: 那麼法律人是不是神父?
: 努力的研究經文(法條)以及經典(各位神仙的著作)
: 而且還要通過考試(司律/高普考/研究所)才能成為神父
法律人的前身本來就是神職人員啊,至少西方的法律傳統是這樣啦
我們都很熟魔女審判,但是以前的教會也會審判其他的罪行啊
這些「神前審判」就是現在法院的前身嘛,而且不只功能如此
許多法律學者也認為,這種「神示」(oracle)的判定本質
也很大影響到現在法院判決的內涵和形式,我們分開來說
首先內涵就是大家常說的「程序正義」,為什麼要有程序正義
就是因為「雖然真理存在,但是我們只能不斷接近而無法抵達」
那麼真理在誰手中?當然是上帝,所以過去的「審判」是神的審判
只是後來大家發現,靠北好像神雖然知道,但是我們無法確定神說了啥
所以過去的「神前審判」被揚棄,但是這種內涵卻還在延續影響著審判官念
而最常被學者拿來對照的就是傳統中國的法律,在傳統中國沒有這種想法
所以傳統中國的官員在判案的時候,他們都是認為「自己真的能找出案件真相」
至於怎麼找?就是打啦,嚴刑逼供就會吐實嘛,所以才會有那麼多的屈打成招
有興趣的可以看看滋賀秀三的《中國法文化的考察》裡面的比較和討論
其次形式來說,雖然法官都有寫判決書啦,但是有看律政劇的朋友應該都知道
每次都還是會有個「法官宣判」的環節,而且這個時候不講理由喔,就是宣判
同樣的沒審團也是,怎麼討論過程部會在當場告訴你,就是有個主持人宣判結果
為什麼?這就是過去神職人員在幹的事情啊,他們指宣告神的旨意,而不解釋
再來我們從另一個層面來看,其實神或者說「宗教」本來就是想像構建的產物
但不只如此,「企業」也是啊,為什麼企業是「法人」呢?蘋果公司是個擬制的人
那麼它和「神祇」有什麼區別?再更進一步來說,所有應然的規範和道德教條
這些又和宗教戒律有什麼本質不同?他們不都是人類想像的產物,然後反過來約束我們
而法律也是這樣的東西啊,Yuval Harari《人類大歷史》就是用這個角度考察人類歷史
因此法庭裁判的前身就是神殿審判,法律人的前身就是神職人員,而且還有許多延續
法律人不再尋求神的旨意,但是仍然相信只有神能掌握真理,只是也同時意識到
如果仰賴神那麼只會被少數人把持解釋權力,所以只好退而求次轉而依靠「程序正義」
但是即便如此,我們也同樣遵循「想像的規範」來行事,想要讓應然的世界在現世顯現
所以不是「法律人是不是也是神父」,因為法律人就是神職人員,以前是,現在也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215.15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558856890.A.A2D.html
※ 編輯: a5378623 (140.112.215.150), 05/26/2019 15:48:42
推
05/26 15:58,
5年前
, 1F
05/26 15:58, 1F
推
05/26 15:59,
5年前
, 2F
05/26 15:59, 2F
→
05/26 15:59,
5年前
, 3F
05/26 15:59, 3F
→
05/26 16:01,
5年前
, 4F
05/26 16:01, 4F
→
05/26 16:02,
5年前
, 5F
05/26 16:02, 5F
→
05/26 16:02,
5年前
, 6F
05/26 16:02, 6F
推
05/26 16:03,
5年前
, 7F
05/26 16:03, 7F
→
05/26 16:03,
5年前
, 8F
05/26 16:03, 8F
→
05/26 16:04,
5年前
, 9F
05/26 16:04, 9F
→
05/26 16:04,
5年前
, 10F
05/26 16:04, 10F
→
05/26 16:04,
5年前
, 11F
05/26 16:04, 11F
推
05/26 16:25,
5年前
, 12F
05/26 16:25, 12F
推
05/26 16:41,
5年前
, 13F
05/26 16:41, 13F
→
05/26 16:55,
5年前
, 14F
05/26 16:55, 14F
推
05/26 18:36,
5年前
, 15F
05/26 18:36, 15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