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繪師しらび 生放送玩隻狼
用幾句話來闡述權力和權利
果然還是不夠完善
先舉個例子
每個人都有說話的權利
而圖書館有禁止在裡面的人大聲說話的權力
依照現實情況
在圖書館裡大聲喧嘩就會被制止甚至被趕出場
這是因為侵犯到他人安靜閱讀的權利
圖書館沒禁止人說話
但也沒有賦予他人大聲喧嘩的權利
因此圖書館有權力與義務去維護讀者安靜閱讀權利
所以想大聲喧嘩還請到能大聲的地方去
以此可知
權力和權利是有上下關係的
那來談暴雷屬不屬於權利
在此之前
應版友要求先來證明
禁雷是否是種權利
簡單解釋禁雷
是"拒絕"他人透露任何劇情內容
既然說有"拒絕"如此明確的字眼在
那比起權利
禁雷更應該以權力闡釋之
因此我並不認為這需要被證明
如果不認同人人有拒絕的權力與權利
那我只能說
這種人肯定是會被討厭的
接下來來完整證明一下
暴雷是否是種權利
假設暴雷是權利
而他人必有宣告請勿暴雷的權力
權利的存在在於權力是否有賦予行使的自由
因此在有明確禁止下
暴雷必不屬於權利
再更進一步說
想雷人請去能雷的地方
但此同時暴雷也不再是暴雷
而是討論
倘若暴雷仔還要繼續白目的話
下場就是惹人嫌
再更激進的話就是腦門上被開槍了
請人吃慶記可永遠都不會是權利的一種
這可諷刺的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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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兩碼子事
被故意雷跟主動踩地雷是不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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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拒絕會違反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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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表不問同意就侵犯他人的反諷
莫忘南極因暴雷而殺人事件
互相傷害而已
※ 編輯: susuki747 (115.82.133.83), 03/27/2019 15: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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