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不服C_Chat板 weichipedia houseman1104之判決

看板C_CenterWork作者 (心愛騎士團異端抹銷騎士)時間7年前 (2017/04/21 04:51), 7年前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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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eichipedia (惡墮★小埋騎士)》之銘言: : : 1.該作者多次開啟相關議題,為明知故犯,明顯觸犯板規5-6 5-10。 : : 5-6 使用者於本板發文或回文內容引起爭議,且符合5-6-1中之條件者, : : 認定為蓄意引戰,違反本條者直接水桶一個月以上。 : : 5-6-1 蓄意引戰條件如下表: : : *於本板板主S文程序後,仍無視警告繼續發表或回覆相關文章 : : ,內容具有爭議性者。 : : *經板主判定蓄意發文或回文引起爭議者。 : : *文章內容含有私人恩怨並產生針對之事實者。 : : *多次負面攻擊ACG相關作品、聲優、角色等相關支持粉絲群眾者。 : : *蓄意挑起不同ACGN作品粉絲、玩家之間的紛爭者。 : : 符合以上任一條件即構成蓄意引戰。 : : 5-10 使用者禁止於發文或回文中提及中華民國政治相關議題。 : : 違反本條者直接水桶一個月以上。 : : 5-10-1 政治相關ACG作品之討論為本條之例外,唯討論時仍不可對於現實存 : : 在之政治人物或政黨進行負面評論,違者警告一次。 : 對本無違規之判決理由下述。 : : 2.weichipedia板主起先已經判決違規,隨後又突然宣布無違規, : : 卻不願說明改判原因,其自由心證令板眾無所適從。 : 對於申訴人所提之第二點,以下說明: : 一、本申訴是否有違反程序之疑慮?依當時板規: : 10-2 申訴流程 : 10-2-1 若使用者對板主群之判決不服,必須於C_ChatBM板發文, : 使用[申訴]分類申訴。經當事人發文申訴後申訴案方成案。 : 10-2-2 申訴成案後,板主群有義務重新檢視判決並於C_ChatBM板回覆 : 申訴結果。 : 10-2-3 若當事人仍然不服申訴結果,則應依程序依序上訴至小組長、群組長。 : 10-2-4 板主群有義務依照小組長或群組長回覆之申訴結果進行處理。 : 申訴人並未於C_ChatBM對判決結果申訴,而逕自於小組組務申訴, : 已違反板規所訂之程序 : 本人所稱之「不再改判」是指該案,並非「當事人之申訴」不會再改判。

04/07 22:21,
我對本案不再改判
04/07 22:21
既然weichipedia板主已說不再改判, 個人認為其已充分表達其立場。 : 二、本案判決之爭點,在於討論本句"用句去年PTT的流行語 垃圾不分OO"是否違規。 : 而本人改判原因認為,本句雖可推測出該打碼處為「垃圾不分藍綠」, : 但幾經思考後認為,不應擴張認定該句為垃圾不分藍綠後再判違規。 : 而當事人有對爭議句打碼也屬事實,不應對打碼的該詞有過度之解釋。 : 因此判決當事人無違規。 : : 3.按照C_Chat板判例#1OOsHtan (C_Chat), : : 蓄意引戰者,板主當永久水桶處理。 : 對於申訴人所提之第三點,做出兩點說明: : 一、#1OOsHtan (C_Chat)僅為判決,並非判例。希洽板規並無明文規定板主必須依 : 先前判決之標準處理,而是給予各板主判決之裁量權。 : 因此並無所謂「依先前判例而板主當如何如何」之說。 : 二、#1OOsHtan (C_Chat)之判決時,所使用之板規與本判決之板規早已大相逕庭。 : 該「永久水桶」之條文早已不見於本判決所適用之板規, : 如何能以該判決永久水桶為由,要求不同板規的本判決同樣永久水桶? : 請小組長鑒察。 一、 目前C_Chat板主判決之裁量權運用狀況如下: 在#1Oz9CT1T (C_ChatBM)

04/17 18:34,
違規
04/17 18:34

04/17 20:22,
改判無違規
04/17 20:22

04/17 22:51,
該死…… 我先暫時不判 討論一下
04/17 22:51

04/17 23:17,
好了 思考完畢 判定違規。
04/17 23:17
weichipedia板主從違規→無違規→不判→違規, 因此每次C_Chat板主判決前後的心路歷程,都相當值得C_Chat板眾玩味。 二、 關於C_Chat的蓄意引戰板規 C_Chat板規V14.0.0b(測試中) 5-6 使用者於本板發文或回文內容引起爭議,且符合5-6-1中之條件者, 認定為蓄意引戰,違反本條者直接水桶一個月以上。 5-6-1 蓄意引戰條件如下表: *於本板板主S文程序後,仍無視警告繼續發表或回覆相關文章 ,內容具有爭議性者。 *經板主判定蓄意發文或回文引起爭議者。 *文章內容含有私人恩怨並產生針對之事實者。 符合以上任一條件即構成蓄意引戰。 5-6-2 私人恩怨之違規需當事人檢舉方成案。 C_Chat板板規v.14.0.0 5-6 使用者於本板發文或回文內容引起爭議,且符合5-6-1中之條件者, 認定為蓄意引戰,違反本條者直接水桶一個月以上。 5-6-1 蓄意引戰條件如下表: *於本板板主S文程序後,仍無視警告繼續發表或回覆相關文章 ,內容具有爭議性者。 *經板主判定蓄意發文或回文引起爭議者。 *文章內容含有私人恩怨並產生針對之事實者。 *多次負面攻擊ACG相關作品、聲優、角色等相關支持粉絲群眾者。 *蓄意挑起不同ACGN作品粉絲、玩家之間的紛爭者。 符合以上任一條件即構成蓄意引戰。 5-6-2 私人恩怨之違規需當事人檢舉方成案。 C_Chat板板規v.14.1.0 5-6 使用者於本板發文或回文內容引起爭議,且符合5-6-1中之條件者, 認定為蓄意引戰,違反本條者直接水桶一個月以上。 5-6-1 蓄意引戰條件如下表: *於本板板主S文程序後,仍無視警告繼續發表或回覆相關文章 ,內容具有爭議性者。 *經板主判定蓄意發文或回文引起爭議者。 *文章內容含有私人恩怨並產生針對之事實者。 *多次負面攻擊ACG相關作品、聲優、角色等相關支持粉絲群眾者。 *蓄意挑起不同ACGN作品粉絲、玩家之間的紛爭者。 符合以上任一條件即構成蓄意引戰。 C_Chat板板規v.14.2.0 5-6-2 私人恩怨之違規需當事人檢舉方成案。 5-6 使用者於本板發文或回文內容引起爭議,且符合5-6-1中之條件者, 認定為蓄意引戰,違反本條者直接水桶一個月以上。 5-6-1 蓄意引戰條件如下表: *於本板板主S文程序後,仍無視警告繼續發表或回覆相關文章 ,內容具有爭議性者。 *經板主判定蓄意發文或回文引起爭議者。 *文章內容含有私人恩怨並產生針對之事實者。 *多次負面攻擊ACG相關作品、聲優、角色等相關支持粉絲群眾者。 *蓄意挑起不同ACGN作品粉絲、玩家之間的紛爭者。 符合以上任一條件即構成蓄意引戰。 5-6-2 私人恩怨之違規需當事人檢舉方成案。 從C_Chat板規的前後修正可知, 引戰條例從V14.0.0b至v.14.2.0並未有太大差別。 和weichipedia板主所認為的與當時板規「大相逕庭」不符。 以上說明,請小組長鑒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15.166.4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enterWork/M.1492721489.A.335.html ※ 編輯: hollande (59.115.166.46), 04/21/2017 05:0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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