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請] ONE_PIECE版版主不適任,申請罷免連署

看板C_ArtBoard作者 (卡布其諾)時間5年前 (2018/12/08 13:27), 5年前編輯推噓-5(131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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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雖然是請我們進行答辯,但是文章中的答辯和回覆都申請人寫完了,所以我們 是自己找問題答辯嘛? ※ 引述《alahuagua (阿拉花瓜)》之銘言: : 申請罷免者: alahuagua : 被罷免者:cabokino,yggyygy,hay955940 : 罷免原因:無視站規及版規利益迴避,已失正當公平性 : (一) 程序上 : 1. 查閱卡漫夢工廠小組版改組後, 作品討論小組,新制定小組組規 : #1RsYM5eq (C_ArtBoard),未規範版主罷免程序,故依據C_WorkBoard : 群組規規定,申請罷免聯署。 : 2. 申請罷免之使用者資格,根據#1OPMtuEX (C_WorkBoard)第四點規定: : 在本群組內進行看板的申請、板主的連署或罷免,皆需要符合下列條件: : #1 上站次數超過200次以上 : #2 發表文章數超過200篇以上 : #3 註冊時間超過半年 : 3.申請罷免之程序,根據#1OPMtuEX (C_WorkBoard)第四點第二項第九款規定: : #9 欲提罷免者,請附帶資料證據,於組務板提出,再行提出罷免連署,違者不受理。 : 流程如下: : 使用者認為板主不適任,須先至各小組組務板發表申請罷免文章 : 無小組組務板者則須至群組務板發表申請罷免文章 : ↓ : 申請者須通知欲罷免之板主至組務板說明 如該板主逾期未至組務板答覆 : → : 板主應於組務規定時間內至組務板答覆 則記警告一隻 : 情節嚴重者得以直接免職 : ↓ : 板主答覆完後,申請者再於連署板中發表罷免連署 : 連署的有效票數須達25票 : ↓ : 如有效票數達25票,組務方能受理罷免申請 : 有效票數達25票並不代表罷免通過,請各位使用者注意 : ↓ : 其後將罷免連署文章轉錄至組務板 : 如經組務判斷該位板主不適任,得以拔除該名板主職位 : 以上皆須通知當事人到案關切,且不可使用分身帳號,亦不可先提罷免再申訴。 : 違者不受理;若不依組規行事。視情形論處。 : 4. 敝人申請罷免資格符合,且在ONE_PIECE發表 #1RzJ9p-u (ONE_PIECE) : 及 #1R_AUK7b (ONE_PIECE)兩篇板務文, : 與板主進行事前溝通程序,仍未獲合理答覆,故申請罷免聯署 基本上,這部份流程上板主群確認後認為沒有問題,申請罷免連署亦是當事人權益。 只是其中第 4點所提到「與板主進行事前溝通程序,仍未獲合理答覆」這點表示疑問, 所謂的「事前溝通程序」就只有當事人發表板務文,然後板主回覆其板務文後,當事人 就再無對其回覆文章中表達任何意見,自然板主群無法再對其意見內容進行回應。 故當事人要單方面認定其板主沒有給合理答覆,板主群表示遺憾。 : (二) 實體上:不適任原因: 無視版主利益迴避規定,拒絕送審帳號部。 : 1.違反ONE_PIECE公告#1RA6rMe8 (ONE_PIECE)及PTT站規 #1CLXxDNX (SYSOP), : 無視利益迴避規定,拒絕送審帳號部。 首先,「違反ONE_PIECE公告#1RA6rMe8 (ONE_PIECE)及PTT站規 #1CLXxDNX (SYSOP),無 視利益迴避規定」,當中的 #1RA6rMe8 (ONE_PIECE)及PTT站規 #1CLXxDNX (SYSOP),板 主群確認後並無看到有關於相關板主執行板務的利益迴避規定,請問板主群違反的項目 是為何? : 2.敝人在11/21發表板務文#1RzJ9p-u (ONE_PIECE),促請cabokino,yggyygy兩位版主, : 合議送hay955940=QQKKQKQK至帳號部查證分身 : 3.cabokino板主已於11/27給予以下回覆,相關重點如下#1R_AQQ2s (ONE_PIECE) : 回覆(1)該公告中已判決為「檢舉無效」,故其hay955940的板主身份並非有違規就任 : 的問題。 : 答辯(1)該#1RuSXbIG (C_ArtBoard)小組判決,僅規定分身可以參選版主,並未容許版 : 主無視利益迴避規定,合議判自己無罪。 公告內容並無裁定hay955940與QQKKQKQK為同一人持有,而是兩個帳號皆無違反其參選規 定,而既然無裁定為同一人持有,何來利益迴避?合議判自己無罪? #1RuSXbIG (C_ArtBoard) 而經查hay955940及被懷疑為同一使用者之QQKKQKQK 並非為其規定之「不受歡迎之使用者、永久水桶者、因違規檢舉待查分身判定者」 因此最終組務判定frojet前板主此項檢舉無效 希望往後板務制定此類規條時 能多加注意 以避免此類疏漏再次發生 : 回覆(2)hay955940 已於 #1QyOm_oH (C_ArtBoard) 中進行說明,該 QQKKQKQK帳號並非其 : 持有,除非帳號部有認證其帳號為同一人持有,否則hay955940無須迴避任何涉及 : QQKKQKQK的相關檢舉案。 : 答辯(2)hay955940宣稱QQKKQKQK帳號並非其持有,此說法說謊造假機率極高,在多 : 項具體客觀證據下(多次相同IP位置,及木紋分析下),為何cabokino,yggyygy : 兩位可以無視forjet先前提出IP位置相同證據,僅憑hay955940單一說詞 : 就聽信,而拒絕送審帳號部查驗? : 如果只憑被申訴人單一說詞而拒絕送審,為何cabokino在#1RaZe-r0 : (C_ArtBoard)文章中,PrinceBamboo已否認與Hatake有所關聯, : 卻不採信PrinceBamboo說詞,仍依現有IP位置證據,送帳號部去查證。 有關於申請多重帳號申請流程的ONE_PIECE板分身條款板規其中一項重要要件為「若主(分 )帳號於水桶中,使用分(主)帳號發文、發言」,由於hay955940與QQKKQKQK帳號皆不具備 此要件,故如同ONE_PIECE板公告所述#1RwIjkeL (ONE_PIECE) #1RA6rMe8 (ONE_PIECE) <--ONE_PIECE板板規 3.分身條款 因板主沒有分身查詢認定權,報請小組長送ID_Multi帳號部確認分身 確認同人後,本尊及分身自查詢結果回報後給予額外水桶,規則如下: 若主(分)帳號於水桶中,使用分(主)帳號發文、發言,經查證後: 主(分)帳號加罰水桶3個月 分(主)帳號發文全數退回、並於組務查詢結果回報日開始算起,水桶1年 #1RwIjkeL (ONE_PIECE) <--ONE_PIECE板hay955940參選資格判決相關公告 該公告中已判決為「檢舉無效」,故其 hay955940的板主身份並非有違規就任的問 題。由於該檢舉不成立,在hay955940、QQKKQKQK皆無違反ONE_PIECE板板規前提之 下,並無進行申請多重帳號查詢之要件。 另外有關當事人提及之PrinceBamboo、Hatake申請一案,之所以進行是因為該案的要件具 備且註明在申請內容中,既然當事人提及PrinceBamboo有否認一事的敘述,不知道為何沒 看到申請文內容?而是直接採信PrinceBamboo說法? #1RaZe-r0 (C_ArtBoard) <--PrinceBamboo、Hatake申請內容 5.申請原因: 因為ONE_PIECE板有相關的分身條款(註1),經板友檢舉PrinceBamboo、Hatake、 KobeBryant56等三個帳號疑似共同人所持有,在板主群比對資料後,三個帳號皆有 互相使用相同ip的紀錄(註2 ),且Hatake於PrinceBamboo板友水桶公告中,不斷 無視板主群的說明、挑戰板務,刻意曲解公告說明試圖影響其判決公告的有效性( 註3),如為同人持有之帳號,則已屬違規行為。 6.違規紀錄: 08/06/2018 14:50:52 cabokino 暫停 PrinceBamboo 發言,期限為 30 天 #1RP_5TMW (ONE_PIECE) [ptt.cc] [公告] 多人違規 所以當事人如果還是無法理解差別,那麼我就更簡單的解釋,hay955940、QQKKQKQK並沒 有相關檢送申請的要件,PrinceBamboo、Hatake則有相關要件。 : 回覆(3)cabokino在#1R_AQQ2s (ONE_PIECE)提及以下言論 : 由於該檢舉不成立,在hay955940、QQKKQKQK皆無違反ONE_PIECE板板規前提 : 之下,並無進行申請多重帳號查詢之要件。 : 答辯(3)正因hay955940、QQKKQKQK皆無違反ONE_PIECE板板規,自當不適用於3. : 分身條款之規定,然而hay955940=QQKKQKQK這點卻必須釐清, : 因為若確定為同一人,敝人在#1RuHH5XM (C_ArtBoard)檢舉,hay955940 : 就已經違反板規及站規規定,未做利益迴避。 : 而因hay955940、QQKKQKQK無違反ONE_PIECE板板規,但確有違反利益迴避原 : 則嫌疑,才在#1RzJ9p-u (ONE_PIECE)板務文,才促請cabokino,yggyygy以 : 板規6,以專案處理送hay955940、QQKKQKQK至帳號部查證。然cabokino卻狡辯 : 說兩二人皆無違規,故無送帳號部查驗的必要性。此論點牛頭不對馬嘴, : 敝人提及送帳號部之重點是需釐清hay955940板主身分來進行利益迴避, : 與此二人是否在OP版有無規事實,兩者所維護的利益有明顯不同。 這邊要先特別申明一點,板主群只依「法律、站規、板規」來執行板務,不會為滿足特 定板友進行板務需求,會需要動用到「專案處理」的案例,皆為板主群考量板務秩序才 會使用,並非為板友找不到違規時拿來要求板主群滿足其個人需求使用。 再則,板主群處理板務一向慣例就是「只要你沒有違規、板主群就會保障你的權力,不 論這人言論受不受大家認可」,所以不論當事人對 hay955940、QQKKQKQK有多少意見, 在沒有違規的前提下我們就會保障其權益。所以板主群才一再在各項公告中說明,其未 進行申請之理由。 : (三) 結論 : 雖然版主群在板務回覆文中,自清自己不送hay955940、QQKKQKQK理由,雖該篇板務回 : 覆文,無法得知版主群內心是否真有包庇之意,但在有明確具體證據下,卻無視板規 : 及站規規定所提及利益迴避,無視於多數ONE_PIECE板友極欲釐清事實真相, : 客觀上該行為舉止,已經有失公平正義難以服眾,遂向小組組務提起罷免聯署之申請案。 雖然板主群也不知道當事人內心之意圖,但是板務面應回歸板規執行,而非一再的透過 先入為主的臆測及不明確之規定產生出來的結論要求板務必須執行來滿足其個人需求, 才為公平正義才得以服眾。 另外客觀來說, ONE_PIECE板務已有更多明確證據且沒有流程問題的多重帳號申請還在 帳號部處理中,其中疑似同人持有的帳號當中,而當事人所述之原檢舉人亦在該清單之 中,而且兩案多重帳號申請皆有,當中更有帳號自承違反站規板規之情事,故板主群在 維護板務避免被特定人士的惡意破壞秩序,只能再次的跟當事人強調,板主群依板規處 理板務, hay955940、QQKKQKQK並無違規之要件,故無須進行申請流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3.44.18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ArtBoard/M.1544246877.A.146.html

12/08 13:33, 5年前 , 1F
附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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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8 15:27, 5年前 , 2F
站規沒有關於相關板主執行板務的利益迴避規定?那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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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就不需要叫endlesschao直接去BC了,kid自己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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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8 15:27, 5年前 , 4F
處理了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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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是否是“合理”的答覆也是申訴人來判斷做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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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你們,就板友我看來也是不合理的答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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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8 15:32, 5年前 , 7F
這問題拖很久了,當初剛爆出來的時候就有若干板友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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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要利益迴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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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8 19:08, 5年前 , 9F
附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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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8 19:09, 5年前 , 10F
要推文可以先等板主群附議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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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8 21:08, 5年前 , 11F
hi 辛苦了,特地從京都跑到東京來留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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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8 21:11, 5年前 , 12F
想要環日本島是嗎,玩了些什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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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8 23:55, 5年前 , 13F
等您當上這板的版主再來指導其他人推文囉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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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_PIECE板有更多呢....

12/09 10:01, 5年前 , 14F
看了這幾個板主回應 真的是會看的很生氣 少在那裡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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腔 什麼沒有相關檢送申請的要件 白話點來講 你說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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帳號確認申請要件 就是要有違規事項吧? 只要板主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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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官相護 他開分身作亂永遠不判罰 就永遠不會違規 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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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遠不用送帳號部確認板主是否開分身亂板 分身作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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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主就永遠笑呵呵 程序上判決上不公平的地方這麼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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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版主卻只會專案別人隔空永桶 卻不澄清自己的分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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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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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續做這種不負責任又偏頗的回答 就是不適任的最大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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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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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說他無違規所以不用送帳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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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點在於他的“無違規”是有hay的參與判決,這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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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友質疑的球員兼裁判,所以才要你們送去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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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現在把分身板規去回應利益迴避的問題...所以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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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永遠不會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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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我覺得要在看板發言、討論板務,要先看公告跟板規應該是基本動作,不過有些流程 沒有那麼困難,就算最簡單的ABC來說好了 A B C 板友違規 > 板主受理檢舉 > 板主執行板規 今天不論任何板友在 ONE_PIECE板違規也是走這個流程,包含板主本身,但是今天部份板 友明知沒有經過AB就直接要求板主執行C這才是最有問題的地方。 再來所謂的板主包庇好了,就算退一步來說,那也要先有AB,板規就寫在那邊,有爭議的 包庇檢舉在哪邊呢?

12/10 09:27, 5年前 , 29F

12/10 09:44, 5年前 , 30F
樹下乘涼,此一涼樹也,真涼,真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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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0 10:11, 5年前 , 31F
這ID名稱真是惡意滿滿啊XD,下一個會不會有badtr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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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0 10:14, 5年前 , 32F
查了一下,是QM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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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0 10:24, 5年前 , 33F
今天高雄天氣好涼爽,站在樹下涼涼的,真的是一顆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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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0 10:24, 5年前 , 34F
樹!好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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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涼保重身體,感冒了會影響邏輯運作喔~ ※ 編輯: cabokino (210.69.158.101), 12/10/2018 10:59:45

12/10 13:50, 5年前 , 35F
嗯...板主有違規才能送帳號部確認,但有沒有違規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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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了算。沒有違規的人可以用專案來說他違規,如eng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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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邏輯! engfen的違規公告在這邊,請問為什麼會說是沒有違規的人?還是你指的是別人? #1Rqj8CDH (ONE_PIECE) #1RzwW-S9 (ONE_PIECE) 然後板主有違規,你指的是那部份?還是你貼一下檢舉或是公告代碼。

12/10 13:50, 5年前 , 37F
n的隔空水桶,卻不肯用專案來澄清自己...這其實是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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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不要做的問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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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桶泥的邏輯還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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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我是覺得桶泥的問題一直都不是邏輯,不過你要講的重點應該不是這個,專案動用 的說明雖然上面已經提過了,但是我覺得你想表達的問題應該是板主為什麼沒有依你的想 法去做的問題。 ※ 編輯: cabokino (210.69.158.101), 12/10/2018 14:20:37

12/10 14:02, 5年前 , 40F
說到這,我想起之前的一件事呢....想必下面這種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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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自己釣魚、檢舉、判罰的不公正行為,另外兩位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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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也可以容忍。這個判罰現在還在申訴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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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倒是沒見過分身hater 對這種事說過什麼話,大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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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對某些人用分身有意見。啊,對了nicetree 你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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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一個叫做unhi的分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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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沒有經流程就未審先判嘛? 對於hay那句有疑惑的話,你可以找看看「超級學校霸王」或是直接去詢問hay本人,然後 在申訴中的內容請就等待判決結果吧。 至於nicetree的分身帳號問題,你可能要自己問他或是走看板流程喔,只是講到這個我也 想起來有人把我當作nicetree,還來信問我為什麼桶它...,或是稱呼有哥哥姊姊之類的 ,結果又說自己都是亂扯的,所以如果你是要來ONE_PIECE板檢舉記得要看一下板規喔~ ※ 編輯: cabokino (210.69.158.101), 12/10/2018 14:38:50

12/10 14:23, 5年前 , 50F
應該不是「板主為何沒有照我的想法去做」的問題,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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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為什麼板主包庇到這種程度,還可以覺得自己很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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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義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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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是沒有違規也沒有檢舉就希望用專案辦人的正義問題? ※ 編輯: cabokino (210.69.158.101), 12/10/2018 14:40:17

12/10 14:41, 5年前 , 53F
你是不是在跟我承認engfen 的隔空水桶是未審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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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0 14:41, 5年前 , 54F
不要這樣子...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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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0 14:42, 5年前 , 55F
這邏輯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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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0 14:43, 5年前 , 56F
比你好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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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0 14:43, 5年前 , 57F
就是有點可惜,感覺好像看不太懂公告內容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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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0 14:45, 5年前 , 58F
我也覺得可惜,一直裝看不懂別人的提問,裝睡叫不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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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0 14:45, 5年前 , 5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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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什麼人都有~只是你看原PO自己打的申請內容,我照著回都還被說是我不熟搞錯呢, 所以你記得要看一下上面的提問喔,有些問題沒回好像也不太好~ ※ 編輯: cabokino (210.69.158.101), 12/10/2018 14:51:06

12/10 14:53, 5年前 , 60F
真的是什麼人都有,跳針跳到一個不可思議的境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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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0 14:53, 5年前 , 61F
些人就是可以寫一大串字可是一點意義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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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我不敢在自稱想當跳針王的人前面跳針拉~ ※ 編輯: cabokino (210.69.158.101), 12/10/2018 14:58:19

12/10 15:02, 5年前 , 62F
對啊,我要當跳針王,不過目前還不是跳針王....就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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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0 15:02, 5年前 , 63F
魯夫一樣哦,真正的跳針王另有其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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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 13:23, 5年前 , 64F
連a大也被nicetree說是分身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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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 13:26, 5年前 , 65F
我的事情都還沒處理完 還繼續去攻擊別人 怎麼會有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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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 13:26, 5年前 , 66F
種人? 而且好像自己也有分身 搞不懂這個人在想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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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 14:38, 5年前 , 67F
分不分身先放一邊,問題是現在alahuagua必須把連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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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 14:38, 5年前 , 68F
轉錄到op板,不然誰知道有罷免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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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 14:52, 5年前 , 69F
不會被退文嗎(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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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 15:21, 5年前 , 70F
我也想幫忙轉啊,但我“不是申訴當事人”所以也是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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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 15:21, 5年前 , 71F
版主群藉口退文啊,所以還是要alahuagua自己轉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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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 15:21, 5年前 , 72F
組規有規定版主群不得無故刪罷免文。
12/11 15:21, 72F

12/11 15:25, 5年前 , 73F
好不容易等了6天程序跑完了,結果卻不把連署文轉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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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 15:25, 5年前 , 74F
看板通知板友,不是很可惜嗎?到底是在想什麼?
12/11 15:25, 74F

12/11 16:29, 5年前 , 75F
手機可以投票嗎?我弄不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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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 17:00, 5年前 , 76F
有電腦的話 瀏覽器輸入 term.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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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 02:41, 5年前 , 77F

12/12 02:42, 5年前 , 78F

12/14 14:31, 5年前 , 79F
XD 桶...桶泥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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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19:22, 5年前 , 80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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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2 09:58, 6年前 , 81F
都被罷免支持人數遠大於不支持,還可以繼續當版主阿,
01/22 09:58, 81F

01/22 09:58, 6年前 , 82F
真厲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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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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