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務] 關於engfen的永久水桶處分
dear alahuagua
※ 引述《alahuagua (阿拉花瓜)》之銘言:
: 板主好
: 關於上一公告 提及engfen #1RzwW-S9 (ONE_PIECE)的永桶處分,
: 有些板務問題想請教
: (一) 首先engfen是自承,而不是forjet自承,兩者不能相提並論~
: (二) OP板明文規定分身條款須由帳號部確認分身才能給予處分,
: engfen是否真為forjet分身鬧板,都須等帳號部確認後才能執行
: 可是你們未待帳號部確認,便自行處分,這點已經違反板規。
公告中對於該項違規只有對於engfen帳號進行違規懲處。還是你看到哪個帳號一併被懲處
了?至於其它涉及的相關帳號依公告內容已有說明
違規內容&補充說明:
由於日前在ONE_PIECE板違規入桶的板友 engfen,於小組板自承為前任板主之分身帳號,
並疑似與其他人一起蓄意破壞海賊板秩序以及對於特定板友、板主群進行惡意言論意圖造
成板務混亂等等問題(註1),因此依板規專案處理將其engfen 帳號永桶,其自述的的相
關帳號目前皆待帳號部之申請查詢結果公佈後,進行後續處置。
: OP板 6.3 板規 3.分身條款
: 因板主沒有分身查詢認定權,報請小組長送ID_Multi帳號部確認分身
: 確認同人後,本尊及分身自查詢結果回報後給予額外水桶,規則如下:
: 若主(分)帳號於水桶中,使用分(主)帳號發文、發言,經查證後:
: 主(分)帳號加罰水桶3個月
: 分(主)帳號發文全數退回、並於組務查詢結果回報日開始算起,水桶1年
: (三)關於forjet買帳號等疑雲,屬於站方管理權限,你們只能就看板違規之事來處理
: 且此事亦無牽涉到engfen
forjet的各項違規內容當然是依帳號部公佈後,板主群會進行各項違規的後續處理,與此
公告無關
: (四)OP板的板規6,應該是備而不用的條款,是處理板規所未臻規範,
: 首先 分身條款在板規中早有明文,這一點就不會是板規未臻規範,
: 第二點 可能引起板友疑慮及爭議的之文章,這板規是限制文章,
: 而非限制推文,第三可能引起疑慮及爭議的要件,關於engfen是否是forjet
: 分身,是否屬於引起疑慮或爭議之文章,都有模糊地帶。
該公告裁定的依據為engfen的自承說明。
: OP板 6.3 板規 6.補充
: 板規所未臻規範,但可能引起板友疑慮及爭議之文章,板主得以專案處理之方式控管宣
: 導之。必要時會即時公告作緊急處理。
: (五)卡漫群組規 #1OPMtuEX (C_WorkBoard),對於重大板務有以下規範
: 三、看板管理
: 3.本組各板主攸關於板上重大板務事件(水桶、發文限制之設立等)
: 應在板上發文公告善盡告知各使用者之義務,亦可供日後備驗。
: OP板6.3板規 完全無任何關於永桶處分規定,無視OP板規分身條款
: 未待帳號部確認,就貿然公告永桶處分,此作法不但違反板規,
: 同時違反群組規。
對於engfen的自述各項重大明知故犯的違規行為,因此板主群合議後將其永桶。
: 希望板主懸崖勒馬及時回頭,撤銷對engfen永桶處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0.69.158.10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ONE_PIECE/M.1543284628.A.1E5.html
推
11/27 10:36,
7年前
, 1F
11/27 10:36, 1F
如公告說明:
┌─────────────────────────────────────┐
│ 文章代碼(AID): #1RvHlZQs (C_ArtBoard) [ptt.cc] [證據2] 多重帳號查詢 (ONE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ArtBoard/M.1541741539.A.6B6.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314 Ptt幣 │
└─────────────────────────────────────┘
→
11/27 10:37,
7年前
, 2F
11/27 10:37, 2F
→
11/27 10:37,
7年前
, 3F
11/27 10:37, 3F
該員自承說明為(C_ArtBoard)文章,當事人已自行刪除,板主群作為證據的文章為該
文章被當事人自刪之前的回文。
→
11/27 10:38,
7年前
, 4F
11/27 10:38, 4F
該文章內容皆作為證據交付給帳號部處理。
※ 編輯: cabokino (210.69.158.101), 11/27/2018 10:50:14
噓
11/27 10:48,
7年前
, 5F
11/27 10:48, 5F
→
11/27 10:48,
7年前
, 6F
11/27 10:48, 6F
→
11/27 10:49,
7年前
, 7F
11/27 10:49, 7F
噓
11/27 10:52,
7年前
, 8F
11/27 10:52, 8F
→
11/27 10:52,
7年前
, 9F
11/27 10:52, 9F
你知道那篇回文是我回的嘛?然後說明都跟你講有合議了,你怎麼會覺得會有板主還沒看
過該文章?
→
11/27 10:53,
7年前
, 10F
11/27 10:53, 10F
推
11/27 11:11,
7年前
, 11F
11/27 11:11, 11F
推
11/27 11:32,
7年前
, 12F
11/27 11:32, 12F
推
11/27 12:41,
7年前
, 13F
11/27 12:41, 13F
→
11/27 12:41,
7年前
, 14F
11/27 12:41, 14F
→
11/27 12:41,
7年前
, 15F
11/27 12:41, 15F
基本上,同樣的問題,你為什麼會期待有不同的答案?
→
11/27 12:41,
7年前
, 16F
11/27 12:41, 16F
→
11/27 12:41,
7年前
, 17F
11/27 12:41, 17F
→
11/27 12:41,
7年前
, 18F
11/27 12:41, 18F
→
11/27 12:41,
7年前
, 19F
11/27 12:41, 19F
等帳號部認證是分身問題喔,不要搞錯了
→
11/27 12:41,
7年前
, 20F
11/27 12:41, 20F
→
11/27 12:41,
7年前
, 21F
11/27 12:41, 21F
→
11/27 12:41,
7年前
, 22F
11/27 12:41, 22F
→
11/27 12:41,
7年前
, 23F
11/27 12:41, 23F
→
11/27 12:41,
7年前
, 24F
11/27 12:41, 24F
並非加碼永桶它,是有了新的事證,所以對於其違規的內容進行處理。
另外,請不要以為跟板友吵架筆戰嘲諷板友是可以,不論該帳號是否為分身,板主群都是
用相同的標準執行板務。
→
11/27 12:41,
7年前
, 25F
11/27 12:41, 25F
→
11/27 12:41,
7年前
, 26F
11/27 12:41, 26F
雖然你常常搞錯,但是還是請你在多看幾遍板規。
推
11/27 12:42,
7年前
, 27F
11/27 12:42, 27F
→
11/27 12:42,
7年前
, 28F
11/27 12:42, 28F
→
11/27 12:42,
7年前
, 29F
11/27 12:42, 29F
→
11/27 12:42,
7年前
, 30F
11/27 12:42, 30F
還有 72 則推文
還有 14 段內文
噓
12/04 11:18,
7年前
, 103F
12/04 11:18, 103F
※ 編輯: cabokino (210.69.158.101), 12/04/2018 14:07:52
→
12/04 18:54,
7年前
, 104F
12/04 18:54, 104F
→
12/04 18:55,
7年前
, 105F
12/04 18:55, 105F
恩,我確實不太懂你講的差別點,但是就以engfen來說
#1Rqj8CDH (ONE_PIECE)
engfen 1C 30d
engfen L L(1y)*2=2y(@累犯制度)
其中你講的「一開始的嚴重程度就是已經會判到永桶」,其實也就只是違反板規1C、L,
怎麼會需要進行你口中的「預防性水桶」,還是在那個時間點你就有覺得需要永桶他的
點?
至於新的事證,那是證明當事人是蓄意破壞秩序的行為,才會有後來的專案處理,這是
兩種完全不同的動機基礎。
→
12/04 18:57,
7年前
, 106F
12/04 18:57, 106F
→
12/04 18:58,
7年前
, 107F
12/04 18:58, 107F
沒錯,所以板主群並沒有說那篇文章違規喔,一次都沒有。
我們在討論都是當事人發文內容以及行為動機的問題,而且需要帳號部認定的部份我們
亦是等帳號部認定後板主群才會進行後續的處理。
→
12/04 18:59,
7年前
, 108F
12/04 18:59, 108F
→
12/04 19:00,
7年前
, 109F
12/04 19:00, 109F
※ 編輯: cabokino (210.69.158.101), 12/05/2018 09:42:29
→
12/05 10:12,
7年前
, 110F
12/05 10:12, 110F
→
12/05 10:15,
7年前
, 111F
12/05 10:15, 111F
這樣說好了,ONE_PIECE板歸類在C_ArtBoard組板下面,然後在C_ArtBoard上面討論相關
ONE_PIECE板的板務問題,我們並不會把它視為它板事務,這點在以往的公告或是討論應
該都是一樣的。
然後我們並沒有判,該帳號在C_ArtBoard上發的文章是「違規文章」,因為不論是
ONE_PIECE板或C_ArtBoard板上的規定,其文章的發文都沒有違反。
今天有問題是的該帳號在C_ArtBoard上發的文章,文章本身的內容是自承有蓄意違規(站
規、板規)等行為,才會作為新的事證,證明當事人是蓄意破壞秩序的行為,才會有後來
的專案處理。
→
12/05 10:20,
7年前
, 112F
12/05 10:20, 112F
→
12/05 10:23,
7年前
, 113F
12/05 10:23, 113F
→
12/05 10:24,
7年前
, 114F
12/05 10:24, 114F
→
12/05 10:27,
7年前
, 115F
12/05 10:27, 115F
→
12/05 10:29,
7年前
, 116F
12/05 10:29, 116F
你講的控管方式應該比較像是我們對於板務文的專案管理吧,如果是的話這方式我們理解
,但是要進行的板務內容不太一樣,一個是控管看板秩序的方式、一個是處理蓄意破壞板
務人員的方式,所以處理上不同,還請見諒~
→
12/05 10:29,
7年前
, 117F
12/05 10:29, 117F
→
12/05 10:30,
7年前
, 118F
12/05 10:30, 118F
→
12/05 10:31,
7年前
, 119F
12/05 10:31, 119F
→
12/05 10:33,
7年前
, 120F
12/05 10:33, 120F
→
12/05 10:33,
7年前
, 121F
12/05 10:33, 121F
好的...我們加油...
→
12/05 16:37,
7年前
, 122F
12/05 16:37, 122F
→
12/05 16:37,
7年前
, 123F
12/05 16:37, 123F
→
12/05 18:57,
7年前
, 124F
12/05 18:57, 124F
推
12/05 19:24,
7年前
, 125F
12/05 19:24, 125F
→
12/05 19:24,
7年前
, 126F
12/05 19:24, 126F
→
12/05 19:24,
7年前
, 127F
12/05 19:24, 127F
XD,那天五點前就去約會了,不好意思ㄟ~
然後我不敢在自稱想當跳針王的人前面跳針拉~
※ 編輯: cabokino (210.69.158.101), 12/07/2018 14:02:04
※ 編輯: cabokino (210.69.158.101), 12/07/2018 14:10:05
噓
12/10 23:25,
7年前
, 128F
12/10 23:25, 128F
→
12/10 23:26,
7年前
, 129F
12/10 23:26, 129F
痾...那可以幫忙提供一下相同ip嘛?如果不清楚成立要件的話,可以參考一下板規跟帳號
部規定,謝謝你。
→
12/13 12:56,
7年前
, 130F
12/13 12:56, 130F
※ 編輯: cabokino (114.37.70.165), 12/17/2018 00:37:32
推
01/22 09:40,
7年前
, 131F
01/22 09:40, 131F
→
01/22 09:40,
7年前
, 132F
01/22 09:40, 132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