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不服Typemoon板板主檢舉案裁決
本人為 Typemoon 板板主
以下針對 Problem001 板友(以下簡稱P君)的申訴進行回覆:
如同本人針對P君檢舉之站內信回覆
P君所檢舉之對象 zxxsd 的推文內容:
推 zxxsd: 專版現在那個鳥人數 顆顆 04/29 19:01
其中「鳥人數」一詞僅能得知 zxxsd 認為專板人數過多或過少
而一板的人數多或少與板務、板風並無直接關係
可能包含該板討論主題、內容以及參與方式等複雜因素
P君雖然在本申訴案中主張不認同本人對於此案的處理方式
但卻並未說明為何不認同
或者是檢舉不成立的說明脈絡中何處不合理
也就是說
P君並未對 zxxsd 板友的發言確實違反板規提出具體的佐證
因此本人維持先前的回覆
該檢舉不成立
此外
雖依據本板板旨以及討論內容
姑且推論 zxxsd 所稱之專板為看板 FATE_GO
但事實上 P君並未提出任何具體證據可證明 zxxsd 所指的看板確實就是 FATE_GO
既然 P君無法確定該看板究竟是哪一板
在 zxxsd 並未直接對看板的全稱、板務或板風做出明確批評的前提下
單就「鳥人數」一詞推論至該看板的板務、板風受到批評
很明顯是一種滑坡推論的謬誤
因此
除非 P君能說明「鳥人數」與一板板務、板風的直接關聯
否則本人將維持與回覆檢舉的站內信相同的內容
在此僅供小組長以及申訴方一個參考
endlesschaos
※ 引述《Problem001 (惡墮★水瀨祈士)》之銘言:
: 本人認為使用「鳥人氣」一詞用以形容他板之行為,已足稱批評他板風氣之行為
: 經檢舉,本人不認同該板板主對於此案的處理方式,故提出申訴
: 本案中,被檢舉人推文,違反板規條目,及推文文章編號皆於原檢舉文中,故不另行加註於
: 檢附證據如下
: [證01] 原檢舉文
: [證02] 板主回函
: [證03] 通知答辯信件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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そうして、また春になった。
年月は瞬きほど。
目蓋を閉じて、開く。
丘には一面の櫻の花。
懐かしい坂道からは、
あの頃の姿のまま、少年が手を振って── Heaven's Feel《櫻の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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