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海賊板frojet板主藐視板規判決不公

看板C_ArtBoard作者 (Next Stage)時間6年前 (2018/01/25 22:53), 6年前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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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rojet (喵球)》之銘言: : 小組長 您好 : 關於 GpTime 提到以下申訴原因 : 申訴事由:偏袒板友及藐視板規,故意拖延時間裝死被抓 : 申訴請求:板主嚴重失職躲避責任不回應,已影響海賊板運作,請處置 : >----------------------------------------------------------< : 1. 首先本板檢舉案件處理原則 #1On-pBQk (ONE_PIECE)第六點, : 提到檢舉案最遲會在七日內完成判決。同時另一份公告也指出 : #1Q4sA6sf (ONE_PIECE)由於目前為一人管板的緣故,故檢舉案 : 仍依組規規定七日內處理完畢,暫時無法在三日快速審理完畢。 : 查閱提及檢舉信於1/19 18:22寄出,判決為1/23 12:57回應。 : 處理時間共90.5小時,仍在七天檢舉處理時效範圍內,無延宕之實。 很高興你終於肯面對了,來我們一件一件打臉 你放心本人從沒提過你延宕板務運作 但有人不到一小時內桶本人 以及對本人吹噓12小時內處理的"高效率" 事實上90.5小時比起12小時甚至比起1小時內 到底有多故意拖延裝死明眼人都看得很清楚 做不到的事情不要亂吹 不然很難看 : 2. GpTime提及偏袒板友及藐視板規的部分,首先針對偏袒板友之部分 : 實際上針對GpTime的多數言論,例如張貼所查詢到IP位置等,皆出 : 自於showcoai板友,而非JaylenHands板友。 : #1QMRC6q_ (ONE_PIECE) : 推 showcoai: https://i.imgur.com/5IwJmVR.jpg
好奇怪,批評版主的滿 01/15 : → showcoai: 外國人的....? 01/15 : 而showcoai板友當時針對性引戰言論,已遭受43天禁言處分,故並未有偏袒板友之實 非常好,提到查IP是違規所以處置了showcoai對吧 #1QMRC6q_ (ONE_PIECE) 推 JaylenHands: 原來澳大利亞的人也那麼關注台灣PTT論壇 01/14 23:34 → JaylenHands: https://i.imgur.com/1Es22K0.jpg
01/14 23:35 推 showcoai: https://i.imgur.com/5IwJmVR.jpg
好奇怪,批評版主的滿 01/15 12:30 → showcoai: 多外國人的....? 01/15 12:30 推 showcoai: https://i.imgur.com/5IwJmVR.jpg
01/15 12:33 推 JaylenHands: GpTime到哪個板 就在那個板引戰 鬥板主 01/15 13:11 → JaylenHands: 對了 鬥板主時 還不忘先飛去日本再去鬥 01/15 13:11 → JaylenHands: 真是高招 01/15 13:11 推 JaylenHands: 我是不知道GpTime人是不是在日本啦 01/15 17:13 → JaylenHands: 只知道 GpTime很喜歡到各板去鬥板主 01/15 17:13 → JaylenHands: #1PfbY99W (StrikeShoot) 01/15 17:13 → JaylenHands: #1OyAQxeR (NBA) 01/15 17:13 你下面提到因為你會親自審查所有人的違規言論主動開罰才會鎖文 JaylenHands正是你所謂的第一個查其他板友的IP 雖然不是查本人但這樣應該是很明顯的違規事證吧 B-4 〔引戰推文〕 Ⅰ 文章內容若有以下情形者符合本條板規範圍,引戰條文內容與解釋範圍 由板主方進行最後判定。 (1)多次評論板友、謾罵、抹黑、挑釁、嘲諷之人身攻擊言論 JaylenHands多次以別人查出的本人IP說本人飛日本引戰 本人早已在推文表明在日本旅遊 卻無正當理由質疑本人是不是在日本 明顯影射本人使用VPN跳板 如你上篇所回覆,JaylenHands非使用截圖推文方式而是改由文章代碼 可讓討論者知道來龍去脈不算惡意抹黑 那JaylenHands有附上本人在他板所討論的板務前因後果嗎? 沒有,仍然屬斷章取義。 更何況,JaylenHands有就本人在他板所提出之板務問題進行反駁 或提出本人不理性對他板板主惡意之事證嗎? 沒有,仍然屬斷章取義。 那針對本人鬥板主是從何判斷事實與否? 非常符合"多次評論板友、抹黑、挑釁之人身攻擊言論" : 3. 當時JaylenHands的言論,在處理該篇#1QMRC6q_公告文下的違規案件時, : 就實質審理過一遍。 : 當時認定,連同GpTime、JaylenHands、black7253、d86506等人的言論 : 都尚屬輕微,故並未主動開罰。 請立刻具體舉出本人"輕微"違規之證據不要亂講話模糊焦點 : 4. 當時提到鎖文後不再處理檢舉案,係因為本人會親自審查所有人的違規言論, : 主動開罰,才告知不需要再寄檢舉信。 #1QMRC6q_ (ONE_PIECE) → frojet: 基於上次鎖文時引起爭議 被質疑 限制言論自由 這次不會鎖 01/15 15:46 → frojet: 文 01/15 15:46 → frojet: 至於這次公告文下的言論 有人檢舉才會處理 01/15 15:47 → frojet: 這篇文章鎖文後 之後寄來的檢舉信不受理 01/15 17:31 講話顛三倒四,前後自打臉 這樣你講的話還有公信力? 如何讓板友相信你哪句話是真是假? 會不會又照著你的規矩走後沒幾小時又朝令夕改被水桶? 看清楚,不受理跟不需要再寄檢舉信是一樣的意思嗎? 你這個髮夾彎已經彎到小組板總共申訴你幾封信了知道嗎? 身為一人板主可以輕易說出檢舉信不受理這幾個字嗎? 既然你可以選擇受不受理那還要複審方式幹嘛? 繼續聊聊你上一篇所貼的反駁文 ----------------------------------------------------------------------------- #1QQMyIPd (C_ArtBoard) 小組長 關於這個申訴案所提到的板規為B4引戰條文,完整條文內容如下 B-4 〔引戰推文〕 Ⅰ 文章內容若有以下情形者符合本條板規範圍,引戰條文內容與解釋範圍 由板主方進行最後判定。 (1)多次評論板友、謾罵、抹黑、挑釁、嘲諷之人身攻擊言論 (2)蓄意張貼板友在他板部分言論,而該張貼言論與目前討論主軸關聯性不大 (3)其他由板主方判定有惡意攻擊意圖的言論 Ⅱ 符合本條規範,初犯7天禁言(一句一罰)、二犯者+15天禁言、三犯者+30天禁言。 另可視情況要求修改或刪除文章。 Ⅲ 有針對性的需經當事人檢舉。一句一罰為合併處罰要件,最高採計4句罰言。 一句一罰非累犯加重處罰要件,亦不適用於C-4多次違規加重處分。 Ⅳ 雖有第一項情事發生,但經判定微罪、無明顯犯意,或經當事人原諒, 改記警告或不罰。 相關申訴意見如下 1.首先本板B4條文有明文指出,引戰條文內容與解釋範圍由板主方進行最後判定。 本板的B4引戰條文,提到有針對性的需經當事人檢舉,是專指板友本身遭受他人 辱罵時,限於自己提出檢舉,他人不得代為檢舉。但是該條規定並不限制板主 在無人檢舉的情形下,就不能自行處分。 --------------------------------------------------------------------------- 當然,本人不會誣賴你將這兩件不同的申訴案合在一起 但上面所附你的兩段推文 #1QMRC6q_ (ONE_PIECE) → frojet: 至於這次公告文下的言論 有人檢舉才會處理 01/15 15:47 → frojet: 這篇文章鎖文後 之後寄來的檢舉信不受理 01/15 17:31 那請問你難道就無法單一標準決定如何解釋板規嗎? 由板主方進行最後判定也要前後一致而不是想改就改吧 "限於自己"的意思就是,"僅限於受害者"可檢舉 僅限就是只有那個人 你哪裡來的勇氣自己解釋成不限制板主? 這就算了,在上方推文又提到有人檢舉才會處理 難道你又要加上一條不限制板主想不想管嗎? 這就是你無限上綱的板主裁量權嗎? 要嘛藐視板規、要嘛偏袒板友看心情管理 你自己選一條吧 : 5. GpTime仍續寄檢舉信,為GpTime正當行使權利,本人亦不會阻止,然而在判決上 : 已具體說明JaylenHands不受處分的緣故,最主要該板友的言論尚屬合理範圍內, : 且所張貼的文章編號亦與他所提及的論點有關,故未判罰。 什麼叫亦不會阻止? 你不只沒資格阻止更沒資格說不受理檢舉信 那請問剛剛說尚屬輕微現在又說尚屬合理 到底要我反駁哪一句?這樣叫具體嗎? #1QPqf9NH (C_ArtBoard) 3.推文若是提供文章編號,會促使板友必須親自去點閱該文章編號,進而詳閱該篇文章 所有內容。此等做法能促使思慮完整性,不會被斷章取義而扭曲,進而評價上才可視 公平。故張貼文章編號,且此文章編號內附內容與前後推文有關連性,則不受B4板規 處分。 本人再說明一次,就frojet邏輯而言 JaylenHands並無附上前因後果文章編號 沒有履行說明來龍去脈的義務 也無法就本人所提出之他板板務文反駁 這種斷章取義的文章代碼哪裡合理了請回答 還是對你而言,只要提出板務質疑就是鬥板主? 既然提不出本人在他板鬥板主的證據 不斷針對性引戰本人鬥板主明顯抹黑 B-4 〔引戰推文〕 Ⅰ 文章內容若有以下情形者符合本條板規範圍,引戰條文內容與解釋範圍 由板主方進行最後判定。 (1)多次評論板友、謾罵、抹黑、挑釁、嘲諷之人身攻擊言論 (2)蓄意張貼板友在他板部分言論,而該張貼言論與目前討論主軸關聯性不大 要談主軸關聯性嗎? 本篇討論的是smalllmin板友水桶文衍伸之板主判決板務文 本人在NBA板討論的是這個嗎? 還是你覺得只要叫板務的主軸關聯性都一樣? 是否只要有人在他板提到板務本人都可以說他鬥板主? 推 JaylenHands: GpTime到哪個板 就在那個板引戰 鬥板主 01/15 13:11 → JaylenHands: 只知道 GpTime很喜歡到各板去鬥板主 01/15 17:13 請說出本人曾經去過什麼板及留過什麼言 如果無法提出,"到各板"就是抹黑 同篇文章說法不一好幾次 本人已經快想不到詞彙可以形容你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42.195.11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ArtBoard/M.1516892033.A.915.html ※ 編輯: GpTime (220.142.195.114), 01/25/2018 22:58:04
文章代碼(AID): #1QQU-1aL (C_ArtBo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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