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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討論] 時代真的不一樣了!關於「遲到文」有感 …
共 5 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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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串系列文讓我想到之前發生的一件事情 不過根原文沒有很大相關. 之前我待的門市是不打卡的. 遲到一兩分鐘老闆不會怎麼樣. 但大家都會習慣早到 整個門市風氣就是很好. 我們的排班表是副店在寫的. 有一次我看到我的排班表寫17/23 然後17的位置好像有被畫 真的看起來就是17. 但是我們門市晚班通常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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恕刪. 推這句,我也覺得是兩件事. 但也完全不能說是比例原則問題. 立場問題:. 1。勞方:哇靠~~一分鐘就扣我一小時!有沒有搞錯阿!!. 現在到處都在講勞基法勞基法的,我誓死要維護我的權益啦!. 反正也扣錢了,那先不要進去,出去晃晃一小時內回來~. 2。資方:我是也可以不要如此摳門,一板一眼。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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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每個行業都有他的心酸面. 有時候真的就是默默的自己扛下來. 我自己待過小七也待過全家. 我通常也都是至少提前10分鐘到. 想想上一班的人也會想著要準時下班. 也想著希望我的下一班能提早來跟我交班. 自然會想要提早10分鐘到. 讓大家都方便準時下班. 工作不就是這樣互相COVER一下才好做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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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系列的文應該又會被鎖文吧!. 不過我很贊同這篇文(非原始抱怨者)的原PO講的..... 既然你要接受該公司的合約,那你就得要跟著遊戲規則走.. 遲到一分鐘扣一個鐘頭是不合理,. 但是你自己沒有注意到打卡時間也是不對的!. 而你已經簽了合約,在簽屬當時並沒有反對,. 那是你自己放棄你自己的權益,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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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時計算. 我記得勞基法的工時算法可以細到以"分"計算. 不過一般老闆不會這麼佛心. 通常都是以半小時為單位. 關於扣錢. 雇主為管理上的方便而經勞雇雙方同意的話 是可以的. 只不過一天扣的總額不能超過日薪. 一個月扣的錢也不能超過月薪. 也就是說 曠職一天扣三天薪水是違法的 月薪只有一萬扣到二萬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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