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時代真的不一樣了!關於「遲到文」有感 …

看板CVS作者 (小柴)時間13年前 (2011/02/26 04:19), 編輯推噓13(13042)
留言55則, 18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3/5 (看更多)
其實每個行業都有他的心酸面 有時候真的就是默默的自己扛下來 我自己待過小七也待過全家 我通常也都是至少提前10分鐘到 想想上一班的人也會想著要準時下班 也想著希望我的下一班能提早來跟我交班 自然會想要提早10分鐘到 讓大家都方便準時下班 工作不就是這樣互相COVER一下才好做事嗎? 當然關於遲到一分鐘的事應該都是可以再討論的 就算是鐵面的老板也會有軟心腸 念在初犯也可能會網開一面 都是可以討論的呀 假如真的也不通融 那就當作學習經驗啊 這次給它扣了 下次就別再犯了 不管是什麼行業 做人作事不都是這樣嗎? 既然早到5分鐘會遲到 卻還是發生這種事件就是在提醒你 要再提早個10分鐘才行沒錯吧? 最後跟所有待過便利店的店員說聲辛苦了 我想這就是來便利店可以學到最寶貴的部分 甚至 你也了解到社會的現實、公司的制度 有時就是這麼的一板一眼 甚至不講情面,毫無法理可言 但吃人頭路總是要先這樣慢慢熬 極度不合理的部分一定要提出來不要吃悶虧 但稍稍不合理的部分 或許就得看自己智慧處理了 大家加油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3.5.70 ※ 編輯: e0004252 來自: 111.243.5.70 (02/26 04:20) ※ 編輯: e0004252 來自: 111.243.5.70 (02/26 04:27)

02/26 06:11, , 1F
難怪台灣勞工福利一直無法進步,大部分的人都自認倒楣,
02/26 06:11, 1F

02/26 06:12, , 2F
就過去了。倘若交班時間會延後到下班時間,雇主應該應該把
02/26 06:12, 2F

02/26 06:13, , 3F
來交班的時間提前才對。早來沒給錢,晚來卻要扣錢,怪道理
02/26 06:13, 3F

02/26 07:32, , 4F
樓上,不合理簽約的時候就該講,既然簽約的時候不提異議
02/26 07:32, 4F

02/26 07:33, , 5F
事後說不合理,你說這樣又合理嗎?
02/26 07:33, 5F

02/26 07:40, , 6F
1F請問提早交班 誰要來接?店長?想太多 下一班?還不是又LOOP了
02/26 07:40, 6F

02/26 07:43, , 7F
推這篇最後三句 簽了約不是不能異議 而是看情況和智慧 一分鐘
02/26 07:43, 7F

02/26 07:44, , 8F
扣1小時 你可以反彈申訴 這很合理 但事事都一板一眼"照規矩"
02/26 07:44, 8F

02/26 07:45, , 9F
相信你也不會過的更好 下班也不一定更準時 共勉之
02/26 07:45, 9F

02/26 07:51, , 10F
樓上是沒看到1F第三行嗎
02/26 07:51, 10F

02/26 07:52, , 11F
自己爽被壓榨是你的事 不要讓全部台灣勞工都和你一樣
02/26 07:52, 11F

02/26 07:53, , 12F
現在連大陸人這方面都比我們強... 上下班超準時
02/26 07:53, 12F

02/26 08:03, , 13F
倘若A班六點下班,B班實際就應該是五點半或五點開始正式
02/26 08:03, 13F

02/26 08:03, , 14F
上班,我是說有打卡,開始算錢的那種上班。這樣才是對的
02/26 08:03, 14F

02/26 08:04, , 15F
服務業就是賣時間給老闆,算得正好沒啥不對,同事準點來
02/26 08:04, 15F

02/26 08:04, , 16F
導致你晚下班,你該怪的是公司,是老闆,而不是同事。
02/26 08:04, 16F

02/26 08:30, , 17F
我沒看到第三行的話 我哪來的第一行? 我爽被壓榨 但我沒叫你
02/26 08:30, 17F

02/26 08:31, , 18F
也跟著被壓榨 請不要自行腦補;找戰也不是這樣找的 感謝賜教
02/26 08:31, 18F

02/26 10:17, , 19F
既然交接班是必然的,那輪班時間就理應重疊預留交接時間,
02/26 10:17, 19F

02/26 10:18, , 20F
因為交接是正式工作的一部分,不能要員工認命自己犧牲時間
02/26 10:18, 20F

02/26 10:19, , 21F
我倒是覺得如果每個人都帶種像被鎖文原po一樣不爽不要做,
02/26 10:19, 21F

02/26 10:20, , 22F
台灣的勞動環境才有機會改善
02/26 10:20, 22F

02/26 11:19, , 23F
即便簽了約 契約條款若有不合理甚至違法之處 照樣有被宣告
02/26 11:19, 23F

02/26 11:19, , 24F
無效的可能性
02/26 11:19, 24F

02/26 11:35, , 25F
推中肯!其實我要讚賞的就是這種不二過的態度!推推!
02/26 11:35, 25F

02/26 11:36, , 26F
原原po沒有不做吧!他是覺得不合理,但不敢跟老闆(店長)
02/26 11:36, 26F

02/26 11:37, , 27F
爭取或討論,就來po文,而且態度頗差啊!
02/26 11:37, 27F

02/26 13:15, , 28F
我只是不想要沒人時就被叫提早下班,客人一多就得等尖
02/26 13:15, 28F

02/26 13:16, , 29F
峰過後才能走,第一點有時可能七點半叫你走卻算七點的
02/26 13:16, 29F

02/26 13:17, , 30F
下班時間,第二點我倒是從來沒拿到加班費過,有時就是
02/26 13:17, 30F

02/26 13:17, , 31F
這樣無奈..
02/26 13:17, 31F

02/26 14:01, , 32F
沒有合理不合理 只有合法不合法 HIBARI正解
02/26 14:01, 32F

02/26 14:04, , 33F
我覺得上下班時間有重疊是不錯的方法 但就看老闆願不願意
02/26 14:04, 33F

02/26 14:04, , 34F
付那重疊的一小時薪水了
02/26 14:04, 34F

02/26 14:05, , 35F
其實不只是便利店超時一點沒有加班費 其他有些行業也都是
02/26 14:05, 35F

02/26 14:06, , 36F
但就是看大家要怎麼去爭取了 不是跟老闆爭了明天走頭路就
02/26 14:06, 36F

02/26 14:06, , 37F
是默默接受這種不合理 黑暗面還更多呢ˊˋ
02/26 14:06, 37F

02/26 14:12, , 38F
我沒做過超商不知道超商是怎樣 不過之前打工交接是用電腦
02/26 14:12, 38F

02/26 14:13, , 39F
前一個人登出後一個人才能登入 以分計算 總分鐘/60*時薪
02/26 14:13, 39F

02/26 14:14, , 40F
覺得這樣還蠻合理的 只是每次我前面的機車死小孩都死不登出
02/26 14:14, 40F

02/26 14:14, , 41F
吃我薪水....(好像扯遠了orz)
02/26 14:14, 41F

02/26 14:20, , 42F
康x美輪班會有重疊班啊!
02/26 14:20, 42F

02/26 15:05, , 43F
宣告無效又如何? 當整個環境都不偏向你的時候,動到法律
02/26 15:05, 43F

02/26 15:05, , 44F
也就是動到你的工作(去看看跟老闆打公司之後,還繼續在
02/26 15:05, 44F

02/26 15:06, , 45F
同家公司工作的案例有多少? )
02/26 15:06, 45F

02/26 15:07, , 46F
難道你還奢求之前不合理的雇主改正後繼續用你這個勞工?
02/26 15:07, 46F

02/26 15:07, , 47F
頂多就是拿到你的賠償,雇主被罰罰錢,你再找工作而已
02/26 15:07, 47F

02/26 15:10, , 48F
別的行業是別的行業啊,CVS如果也能排重疊班那早就不會有這
02/26 15:10, 48F

02/26 15:12, , 49F
種凹時間公不公平的問題了
02/26 15:12, 49F

02/26 15:32, , 50F
我女友上班都是..(固定晚班)下午2點就去店裡了...囧
02/26 15:32, 50F

02/26 17:53, , 51F
兩點也太早...我頂多半小時先做好準備工作+吃早餐...
02/26 17:53, 51F

02/26 20:16, , 52F
雖然我不是從事服務業 不過我們公司也很怪 容許晚到
02/26 20:16, 52F

02/26 20:17, , 53F
但準時下班的人通常都會被給予異樣的眼光...
02/26 20:17, 53F

02/27 01:20, , 54F
一樓說的有個很大的問題,把時間定早,還是會有人晚來
02/27 01:20, 54F

09/29 12:23, , 55F
t o a l l:d b y+l g j f ttttt
09/29 12:23, 55F
文章代碼(AID): #1DQ0wtIv (CVS)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DQ0wtIv (CV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