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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抱怨] 全家店對店 寄丟東西
共 5 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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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72(72推 0噓 206→)留言278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babyching (噢)時間14年前 (2010/04/29 20:1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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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是氣到不知道該po文章在哪. 如果po這裡不對 請告訴我 我會自D. 上個禮拜日男朋友用全家店對店寄了幾件衣服還有兩個小熊撲滿. 這兩個撲滿是我跟男朋友一起存的. 一個存$50 一個存$10 兩個加起來大概兩千多(目估). 雖然有想說撲滿會發出叩叩叩是不是太引人側目. 但想說撲滿也不就是一些零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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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3(3推 0噓 6→)留言9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ug771 (重返書香)時間14年前 (2010/04/30 04:5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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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掉了~. 可能是有許多話想要說 所以就回文了. 我覺得原PO並沒有要全家負起這個責任. 也許知道自己有理虧在先. 如果沒有搞烏龍的話. 這文章我吸收到的心得就是. 即使都封箱好在拿到便利商店去寄 也會有裡面東西不見的風險. 誰會把箱子裡的東西 都拿出來一一比對(亮過監視器)之後再寄出去. 在這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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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9(9推 0噓 1→)留言1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enthusiasm (小白)時間14年前 (2010/04/30 09:1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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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整理一下 hilterp 的論點:. 01."規定本來就不能寄錢 掉了就要自己承擔". "寄件規定都寫得很清楚 理賠上限只有3000 自己不看要怪誰". "真的很討厭這種 提醒你們不能寄 硬要寄出了事又要我們負責". "那是不是哪天 有人說裡面有黃金 要我們負責". 他這一段話的意思不是很清楚。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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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0→)留言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abcde5872 (渣渣)時間14年前 (2010/04/30 17:2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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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整個戰很大XD 不是要懷疑原PO. 不過有幾個可能性可能要考慮一下 但是因為文章描述不清楚. 有部分是自己猜測 如果錯了可以指正. 1.最大的可能性 根本忘記把撲滿寄出來 它根本還在男友那. 不然只拿走撲滿 而且是非常明顯的撲滿 會有哪個小偷那麼笨?. 因為這種事情我超常做的 感覺可能性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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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6→)留言7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babyching (噢)時間14年前 (2010/04/30 19:2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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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版友的提醒 針對大家引發戰文一事我感到很抱歉. 原意只是很單純小抱怨一下東西被寄丟了. 還有提醒大家 不要以為撲滿不是什麼貴重物品就選擇這樣的寄件方式. 因為貴重這兩個字 每個人可能有不一樣的定義. 所以在原文我才會用疑似貴重物品這樣的字眼. 說真的 當時撲滿和很多我自己收藏的公仔一起寄出. 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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