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問7-11可以這樣換贈品嗎?

看板CVS作者 (What The Hell)時間11年前 (2012/10/07 10:10), 編輯推噓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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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isa0519 (Misa)》之銘言: : 因為推文已經開始有拔刀的架勢了 : 這邊我來說明一下 : 其實原PO的方式是可行的, : 因為這樣可以不用多拿一點,也不會浪費點數。 可行?今天開了先例,只會讓守規矩的同事難過而已 : 只是會比較麻煩一點, : 可以先拿差一點的點數先跟店員詢問是否可行。 : 當然囉,店家可以接受就OK, : 如果堅持要買東西集點數再換,也就不要太在意囉。 : 因為一般的流程也都是集到了點數才可以兌換, : s大的論點是點數的所有權轉換的部分。 : 集點數活動的初衷也是要刺激消費, : 所以如果遇上了堅持造規定走的店員, : 也希望就不要為難囉。 你這樣講法根本就站在為自己的想法來講 我跟店員借一點,等結完帳還你一點就好 有借有還,再借不難 問題是總公司規定可以這樣做嘛? 今天這樣做,什麼都給方便,真的上面怪罪下來誰要來承擔責任? 不好意思,就是好心給你方便的店員 這種事情要無限上綱也可以,我舉一個大夜很容易遇到的情況 半夜12點前撿完當天的過期品,然後大半夜的有遊民來跟你要報廢吃 你敢給嘛?好心想著反正都要倒掉, 不如給他吃一個溫飽, 不如多給他幾個可以吃幾餐, 有沒有想過他還可以趁機拿去賣別的遊民賺錢? 或者吃出問題誰要負責? 好心給他方便的店員阿 : 有時候就是有堅持按照規定的店員, : 顧客兌換商品的權益才不會受損。 : 與其責怪他們不懂變通, : 其實也可以去思考一下這種看似不討喜的體貼。 他們做自己份內的事情是對的, 當想到要責怪他們不變通或者是不討喜的體貼 根本就是客人自私的想法,今天不給我方便就是你的錯 : 總結來說 : 規矩上雖然是沒有硬性規定,但原則上不太可行, 不可行就是不可行 : 但如果遇上了願意通融的店家,基本上都是店家願意給個方便。 大家都知道很多都願意私下給方便,但是檯面上就得乖乖的照規矩行事 : 希望如果板友遇上了不願通融的店家,也別太為難更不要為此不高興。 : 這邊想跟各位板友告誡一件事, : 集點活動的贈品,有時候真的沒有馬上換到也沒有關係。 : 沒有必要為了一個小贈品追物流車造成危險, : 也沒有必要為了換小贈品與人爭執。 : 這樣的情形,無論是做為店員,做為一個普通人 : 都沒有人樂見。 : 投入任何活動時有熱情是好的, : 但請記得,熱情可以用在對的地方。 : 請懷抱著快樂的心情走進便利商店, : 帶著滿足的心離開。 有人當得了方便之後,就會變成理所當然的事情 他可以為啥你不可以,別間可以為什麼你們店不可以 半夜有時候遇到客人來店裡吃東西, 有時候不太忙我會跟他說,你可以先去座位區等,微波完我再端過去 幾次之後,昨夜有一個帶了朋友來吃東西, 我就看到他結完帳就拉著朋友去座位區,然後微波完他朋友想來端東西過去 就看到他一直拉他朋友,反正他們會端過來沒差啦 我看他朋友一直想過來端,又有點尷尬 這間店服務真好是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8.114.10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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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報廢和借點數差滿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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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把兩件事看成都是可以私下給方便的兩件事就不會差太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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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遊民吃報廢我想應該各店都會嚴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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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杯、代收優惠免券買商品這類的 則是很多店都會公開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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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借點數應該比較接近寄杯這種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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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提到嚴禁兩個字,那私下給點數總公司也是禁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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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點數我想應該也是會禁止 不過借點數可能大多會通融(猜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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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象中很久以前也看過用買icash附贈紅利點數的手寫廣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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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把金額存入該張卡片 再用該張卡片結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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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 16:26, , 10F
同1F意見, 扯太遠
10/07 16:26, 1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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