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問7-11可以這樣換贈品嗎?

看板CVS作者 (Misa)時間13年前 (2012/10/07 02:51), 編輯推噓7(7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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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推文已經開始有拔刀的架勢了 這邊我來說明一下 其實原PO的方式是可行的, 因為這樣可以不用多拿一點,也不會浪費點數。 只是會比較麻煩一點, 可以先拿差一點的點數先跟店員詢問是否可行。 當然囉,店家可以接受就OK, 如果堅持要買東西集點數再換,也就不要太在意囉。 因為一般的流程也都是集到了點數才可以兌換, s大的論點是點數的所有權轉換的部分。 集點數活動的初衷也是要刺激消費, 所以如果遇上了堅持造規定走的店員, 也希望就不要為難囉。 有時候就是有堅持按照規定的店員, 顧客兌換商品的權益才不會受損。 與其責怪他們不懂變通, 其實也可以去思考一下這種看似不討喜的體貼。 總結來說 規矩上雖然是沒有硬性規定,但原則上不太可行, 但如果遇上了願意通融的店家,基本上都是店家願意給個方便。 希望如果板友遇上了不願通融的店家,也別太為難更不要為此不高興。 這邊想跟各位板友告誡一件事, 集點活動的贈品,有時候真的沒有馬上換到也沒有關係。 沒有必要為了一個小贈品追物流車造成危險, 也沒有必要為了換小贈品與人爭執。 這樣的情形,無論是做為店員,做為一個普通人 都沒有人樂見。 投入任何活動時有熱情是好的, 但請記得,熱情可以用在對的地方。 請懷抱著快樂的心情走進便利商店, 帶著滿足的心離開。 -- 傑米,炸掉它吧。 ⊙─ ─⊙▂⊙ 碰到問題,用C4就對了! █◤ Adam Savage James Hyneman MYTHBUSTERS by dajidali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01.12.204.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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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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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是原則;行是店員通融的例外。照你的說法,行反而是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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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不行的店員變成了不知變通又不討喜了。這樣才奇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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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2樓,我看文章意思跟你的原則不行,例外可一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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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不要再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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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則不可(678段)。例外可(345段)。人家例外先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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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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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的第三句就先說可以了,才說不行不要勉強店員。而且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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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拒絕的店員居然被寫成不知變通又不討喜。我覺得原po的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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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就是鼓勵消費者去問店員能不能投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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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真的板主妳的解釋方法有問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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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看了幾次,整篇看下來的感覺就是原則可以,除非遇到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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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高層要出來說規定是怎樣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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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通的店員,此時消費者不要勉強店員喔~的味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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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那缺的 1 點不存在,要消費後才有,那拿那個不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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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數來換東西的這個流程從哪裡看都怪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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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出老女人的本事,不給通融就拍桌罵人哭鬧就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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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覺得店員願意給你換應該要說是店員佛心才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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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行、但要問店員是否可行(例外)。一般流程要集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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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很清楚是5點+79 如果能這樣換 當初訂4點+79就好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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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原則)。key word就這麼簡單。不想淌混水不再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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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有人想偷吃步阿,然後這些人還覺得這樣很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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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少消費70元的1點 以4點來換取 這損失貌似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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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再為難店員了我只想說。(本人只是單純的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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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的解釋真的怪怪的 看起來好像是守規矩的才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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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推板主最後一段 前面幾段越看越搖頭..不討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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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發文前沒有去整理一下語句不通順的情況。 但堅持照規矩來的店員偶爾蠻容易會被說不知變通^^" 這部份murmur小事 我們就不多談了。 感謝alston081920板友的解說 並在此向Shian板友致歉讓您誤解, 由於本人發文時未留意造成的誤會在此向板友們致歉 望各位板友海涵 ※ 編輯: misa0519 來自: 101.12.204.170 (10/07 0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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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店家角度這當然不可能可行,本來能賺你5筆+加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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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弄變4筆+加購,少賺超多 一間店有一個這樣做的店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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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少賺多少
10/07 09:53, 2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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