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7-11經營優先權的問題

看板CVS作者 (人善變人妻 馬上被人騎)時間12年前 (2012/06/08 19:58), 編輯推噓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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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aipeiKindom (台北金盾)》之銘言: : 標題不知道怎麼下,也不曉得能不能在這裡問 : 總之我要開始發問了 : 事情是這樣: : 我的舅舅有一棟三角店舖,位在市區,地點很好,人潮洶湧 : 租給一個有點交情的房客(以下簡稱房客) : 房客在該店面開了7-11,生意興隆,顧客爆滿 : 但房客做人不是很厚道 : 屢次藉由和我舅舅的交情,軟硬兼施,不斷要求降房租 : 現在房租已經降到低於行情好幾折,連我聽了都傻眼 : 恐怕一個月的房租只有那間7-11半天的營業額 : 我舅舅也受不了 : 決定等明年租約到期,要把店面收回來,自己經營7-11 : 房客聽了 : 立刻露出兇惡的本性,和我舅舅翻臉 不可能 你把房子收回來 711會和他另尋他處 你要在原地開7-11是不可能的 直接租給全家就好了 就直接嗆說 全家開的房租比較優 打算合約到期和全家合作 不然下一次簽約房價要漲多少 用這樣和他談才有用 簡單的說用極不合理的高租金把她趕走才是王道 如果他答應了 那也不是正合你意? : 房客剛好在附近也有店面,就位於那7-11的隔壁又隔壁,連著兩間店面,只差不是三角店 : 房客就威脅:如果不繼續租他,就要把7-11搬到隔壁又隔壁,讓我舅舅開不成 : 舅舅為此苦惱很久 : 因為他不清楚7-11的運作方式,我們親戚也沒有人懂 : 所以希望有人能解惑, : 如果我舅舅把店面收回來 : 7-11高層會怎麼做? : 1. 將7-11經營權交給我舅舅,繼續開在原三角店面 不可能 特別是她和7-11的合約還沒到期 7-11沒道理會捨棄他 : 2.將經營權交給合作過的房客,搬到隔壁又隔壁的兩間店面 : 到底是如何運作呢? : 希望有人能幫幫忙回答,感激不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8.234.165

06/08 20:38, , 1F
感覺這很怪,別人經營好好怎麼可能拱手讓人?
06/08 20:38, 1F

06/08 20:39, , 2F
快且加盟也是要錢的吧..舅舅自己收回來自己付錢加盟阿
06/08 20:39, 2F

06/08 21:04, , 3F
位置真的好~加盟全家就好啦
06/08 21:04, 3F

06/09 06:33, , 4F
全家擔當對加盟主比較沒那麼強勢(應該?
06/09 06:33, 4F
文章代碼(AID): #1FqUZVXl (CV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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