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7-11經營優先權的問題
※ 引述《TaipeiKindom (台北金盾)》之銘言:
: 標題不知道怎麼下,也不曉得能不能在這裡問
: 總之我要開始發問了
: 事情是這樣:
: 我的舅舅有一棟三角店舖,位在市區,地點很好,人潮洶湧
: 租給一個有點交情的房客(以下簡稱房客)
: 房客在該店面開了7-11,生意興隆,顧客爆滿
: 但房客做人不是很厚道
: 屢次藉由和我舅舅的交情,軟硬兼施,不斷要求降房租
: 現在房租已經降到低於行情好幾折,連我聽了都傻眼
: 恐怕一個月的房租只有那間7-11半天的營業額
: 我舅舅也受不了
: 決定等明年租約到期,要把店面收回來,自己經營7-11
: 房客聽了
: 立刻露出兇惡的本性,和我舅舅翻臉
不可能 你把房子收回來 711會和他另尋他處
你要在原地開7-11是不可能的 直接租給全家就好了
就直接嗆說 全家開的房租比較優 打算合約到期和全家合作
不然下一次簽約房價要漲多少 用這樣和他談才有用
簡單的說用極不合理的高租金把她趕走才是王道
如果他答應了 那也不是正合你意?
: 房客剛好在附近也有店面,就位於那7-11的隔壁又隔壁,連著兩間店面,只差不是三角店
: 房客就威脅:如果不繼續租他,就要把7-11搬到隔壁又隔壁,讓我舅舅開不成
: 舅舅為此苦惱很久
: 因為他不清楚7-11的運作方式,我們親戚也沒有人懂
: 所以希望有人能解惑,
: 如果我舅舅把店面收回來
: 7-11高層會怎麼做?
: 1. 將7-11經營權交給我舅舅,繼續開在原三角店面
不可能 特別是她和7-11的合約還沒到期 7-11沒道理會捨棄他
: 2.將經營權交給合作過的房客,搬到隔壁又隔壁的兩間店面
: 到底是如何運作呢?
: 希望有人能幫幫忙回答,感激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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