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關於地下室的漫畫間、吉他間等管理問題
咳~是這樣的
由於個人龜毛潔癖偏激自我等等因素
大約兩個禮拜前開始
進行了一個小實驗
實驗內容是
針對漫畫間、吉他間裡面的東西
如果發現沒有放在原位(如:放在地上外面桌上等等)
就把他們找地方收起來
實驗時間則大致上都是早晚人較少的時間 (我離開系館前或剛到系館時)
進行到剛剛為止,大概兩個多禮拜的時間
收到的東西總計有
50本漫畫
2 本吉他譜
3 顆骰子
3 把吉他
1 把牌尺
60個籌碼
剛剛因為自覺這個實驗繼續下去也沒啥建設性
並且這樣擅自移動東西 其實跟我自己龜毛個性也有點違背
所以把東西都歸位了
看了一下漫畫間跟吉他間門口貼的規定
有一條 如房內髒亂物品未歸原處 鎖房一週
其實立意似乎是希望有在使用漫畫間跟吉他間的人能自我管理
並且利用這種類似連坐法的方式連帶達到小團體式的自治
不過或許是因為這處罰太重而從來沒有執行過
我想提出幾個個人建議
1.降低處罰方式,改為未歸原位則由系學會保管該物一週
2.更改處罰方式,改為未將物品歸原位者,負責該房整潔一週
當然這兩個方法都各有缺點
但希望能藉由這樣修改法規的方式來稍稍提供一點較積極的自我管理方式
感謝大家 在期中考周前還撥空看這篇文章 希望大家有意見能一起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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