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關於地下室的漫畫間、吉他間等管理問題
不好意思打攪啦~
※ 引述《hikaru4 (靠北。小光)》之銘言:
: 看了一下漫畫間跟吉他間門口貼的規定
: 有一條 如房內髒亂物品未歸原處 鎖房一週
: 其實立意似乎是希望有在使用漫畫間跟吉他間的人能自我管理
: 並且利用這種類似連坐法的方式連帶達到小團體式的自治
: 不過或許是因為這處罰太重而從來沒有執行過
: 我想提出幾個個人建議
: 1.降低處罰方式,改為未歸原位則由系學會保管該物一週
: 2.更改處罰方式,改為未將物品歸原位者,負責該房整潔一週
: 當然這兩個方法都各有缺點
: 但希望能藉由這樣修改法規的方式來稍稍提供一點較積極的自我管理方式
: 感謝大家 在期中考周前還撥空看這篇文章 希望大家有意見能一起討論!
針對這兩點作討論
其實最早懲罰方式有一個很嚴重的問題
就是"被罰到的人不見得是犯案的人"
這樣的不公平性跟範例相信學弟很快就能夠理解 就不贅述了
學弟想了兩個懲罰方式 非常好 鼓勵這種為了系上好的創新想法
不過這兩個方式也都有問題
1.老樣子 罰到的人不見得是犯案的人
亂放漫畫的人一定是最常看那一本漫畫的人嗎? 不見得吧XD
2.公平許多 不過執行上學弟妹們會很辛苦
然後彼得點出 如果外系的人進來亂看亂放 那會有權限管理的問題
畢竟系學會管不到外面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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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的感覺是 可能還是用鼓勵跟告知的方式吧
還是很單純的希望能夠相信學弟妹在這一件事情不需要鞭子就可以教育好="=
題外話 很久之前有幾本炒翻天我看完暫時放在桌上
結果就被很好心的收進去了
可是那幾本炒翻天是我跟學長掏錢買的阿XD
找到差點發瘋="=|||| 以後看完就不敢放桌上 直接收進袋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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