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假如總統大選出現這樣結果
※ 引述《wawaking (wawaking)》之銘言:
: ※ 引述《benettoncolo (money)》之銘言:
: : 總統大選因些許票數差距落選,嗣後遽聞當地選委會票數統計出現前後不ㄧ情形,
: : 而懷疑有作票嫌疑,即在支持群眾促擁下,率眾準備前往包圍選委會抗議,並要求
: : 重新驗票。
: : 請問
: : 警察人員在此情況時,依據集遊法以及警察職權行使法能做哪些行為?
: 法條上看不出來實務操作...
: OO警察局OO分局執行第7屆立法委員暨第12任總統副總統選舉
: 「競選活動期間可能引發糾紛之原因」暨「標準作業程序」
: 編號 狀況三
: 第7屆立法委員暨第12任總統副總統選舉選票已全數開出,
: 縣選舉委員會遲未公布開票結果,○候選人支持者認有作票之嫌,
: 發動群眾至地方選舉委員會抗議,引發群眾事件。
: 標準作業程序
: 一、依主管、業務、勤務系統通報,俾利掌控。
: 二、依既定計畫完成部署,分局長親至現場指揮、監督,並加強熱線接觸、疏處。
: 三、瞭解事因主動反映,並請相關單位人員出面說明,化解疑慮。
: 四、全程蒐證,持續嚴密情資蒐集,加強現場監控,
: 如情資有發動他轄群眾前往聲援之情事,應即透過主協調區警察局
: 或內政部警政署通報各市、縣(市)警察局協助,呼籲、約制轄內民眾
: 勿前往聲援或作必要之臨檢、路檢等作為。
: 五、狀況未趨緩和,應即啟動應變機制,其作業程序如下:
: (一)本分局依實際狀況於發生地點成立應變指揮所,
: 優先調度所屬建制保安警力先行協調、約制、防處。
: (二)協調統合鄉鎮市公所相關單位,參與應變處置,
: 並協調檢察官、選、監人員到場坐鎮指揮與協同處理。
: (三)狀況升高無法處理時,即向主協調區警察局反映,
: 並共同研商防處作為及警力支援、部署事宜。
: (四)狀況持續擴大,協調區警力仍不足時,向警察局保民課
: 申請鄰近單位警力支援,若情勢再升高轉報向警政署申請
: 調派保一、四、五總隊機動保安警力及專業警察單位、警大
: 、警專在學學生待命警力支援,若情勢再升高調派警力不足
: 因應時,再協請各地區憲兵隊支援。
:
還沒下班orz,補充如下:
其有意圖妨害選舉,對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施強暴脅迫者,
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81條、公投法第39條處置。
第 81 條 意圖妨害選舉或罷免,對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
施強暴脅迫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項之罪,因而致公務員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
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 39 條 辦理公民投票期間,意圖妨害公民投票,對於公務員
依法執行職務時,施強暴、脅迫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項之罪,因而致公務員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
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不過不是說集遊法就不用,§25、28、29還是要用)
229告訴我要結婚 (適用傳聞法則嗎XD)
225最近有新歡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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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29.32.124
推
03/12 14:12, , 1F
03/12 14:12,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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