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假如總統大選出現這樣結果
※ 引述《benettoncolo (money)》之銘言:
: 總統大選因些許票數差距落選,嗣後遽聞當地選委會票數統計出現前後不ㄧ情形,
: 而懷疑有作票嫌疑,即在支持群眾促擁下,率眾準備前往包圍選委會抗議,並要求
: 重新驗票。
: 請問
: 警察人員在此情況時,依據集遊法以及警察職權行使法能做哪些行為?
法條上看不出來實務操作...
OO警察局OO分局執行第7屆立法委員暨第12任總統副總統選舉
「競選活動期間可能引發糾紛之原因」暨「標準作業程序」
編號 狀況三
第7屆立法委員暨第12任總統副總統選舉選票已全數開出,
縣選舉委員會遲未公布開票結果,○候選人支持者認有作票之嫌,
發動群眾至地方選舉委員會抗議,引發群眾事件。
標準作業程序
一、依主管、業務、勤務系統通報,俾利掌控。
二、依既定計畫完成部署,分局長親至現場指揮、監督,並加強熱線接觸、疏處。
三、瞭解事因主動反映,並請相關單位人員出面說明,化解疑慮。
四、全程蒐證,持續嚴密情資蒐集,加強現場監控,
如情資有發動他轄群眾前往聲援之情事,應即透過主協調區警察局
或內政部警政署通報各市、縣(市)警察局協助,呼籲、約制轄內民眾
勿前往聲援或作必要之臨檢、路檢等作為。
五、狀況未趨緩和,應即啟動應變機制,其作業程序如下:
(一)本分局依實際狀況於發生地點成立應變指揮所,
優先調度所屬建制保安警力先行協調、約制、防處。
(二)協調統合鄉鎮市公所相關單位,參與應變處置,
並協調檢察官、選、監人員到場坐鎮指揮與協同處理。
(三)狀況升高無法處理時,即向主協調區警察局反映,
並共同研商防處作為及警力支援、部署事宜。
(四)狀況持續擴大,協調區警力仍不足時,向警察局保民課
申請鄰近單位警力支援,若情勢再升高轉報向警政署申請
調派保一、四、五總隊機動保安警力及專業警察單位、警大
、警專在學學生待命警力支援,若情勢再升高調派警力不足
因應時,再協請各地區憲兵隊支援。
雖說是紙上談兵,不過.....不都是這樣嗎(笑)
真有狀況,還是看所長、主官(管)的手腕~~~
倒數12天.......(摀血)
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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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63.29.3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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