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論職棒簽賭事件

看板CPBL作者 (豆花x5 vs 勝投x5)時間15年前 (2008/09/11 00:14), 編輯推噓3(304)
留言7則, 7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4/5 (看更多)
※ 引述《kaox (傻強終究是個傻強)》之銘言: : ※ 引述《Feilong (Feilong)》之銘言: : : 最近關於簽賭事件又沸沸騰騰的 : : 中信鯨的放水球事件 : 高俊強 許人介 蘇哲毅 明年準備被fire : 原因不想要再多說 : 更不要叫我拿出無聊的證據 : 年底過後 : wait and see... : 希望鯨版能還我一個清白 先說清楚你要的清白是什麼 你在鯨板被水桶是因為你提不出你所謂 "高俊強打假球"的證據 光說你弟是職棒雜誌的記者,請問你弟是記者跟球員打假球有什麼關連性? 你至少提出你弟所搜尋來的資料情報吧? 如果是因為不想害到你弟,所以不想提出你所謂"無聊的證據" 那可以為了你"無聊的放話"去傷害高俊強這個球員,以及支持他的球迷嗎? 鯨板水桶你沒有任何不對 就算年底你上面提到的這些人統統都被fire了 鯨板的處決照樣沒有冤枉你 被fire不代表一定就是打假球 你自己搞不清楚的話,去問問你在職棒雜誌當記者的弟弟吧! 再說一次 想放話就把證據拿出來 如果你是顧慮到會對證據來源提供者造成麻煩而不敢講 那也請顧慮一下你的放話,會對其它人所造成的傷害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4.155.185

09/11 00:19, , 1F
推雪羽姐 敢放話就請拿證據出來!!
09/11 00:19, 1F

09/11 00:58, , 2F
就算傻強真的有放水~他有情報不檢舉就沒立場出來這放話了
09/11 00:58, 2F

09/11 10:58, , 3F
大推~
09/11 10:58, 3F

09/11 12:41, , 4F
該不會是姓邱吧?
09/11 12:41, 4F

09/13 12:28, , 5F
如果把這篇寄給中華職棒 他會不會被提告呀
09/13 12:28, 5F

09/15 21:52, , 6F
推雪羽姊~!
09/15 21:52, 6F

09/16 10:19, , 7F
別傻了 放水 永遠不可能有證據的 只能從一些蛛絲馬跡去推論
09/16 10:19, 7F
kaox他敢這樣信誓旦旦, 就表示他一定有某些消息來源 而且可信度應該不低(至少對他而言) 我要他提出所謂的"證據",就是他的消息來源和內容 證據不代表一定是球員收錢的現行犯照片,存簿內容,或是電話錄音等等 能拿到這種鐵證的話,球團或檢調早就處理了,不可能放著不管 如樓上所言,放水證據的確是不容易取得,只能從一些蛛絲馬跡去推論 比方說,kaox自己在鯨板講的:"證據就是 我弟是職棒雜誌的記者" 意思大概就是說, 他的記者弟弟發現到什麼東西,然後跟他這個哥哥講 那麼他要這樣放話 就請他把他的記者弟弟發現到的東西,或是跟他說的內容,說清楚講明白 我想這種要求一點都不為過 他要為了保護自己的弟弟,死也不肯說明白的話,就沒有道理隨便放話 今天他若是換個方式來說這件事 像是"我聽說...BALABALA......"之類的, 我還不會這麼賭爛 我不爽的是他在"沒有任何憑據"之下(他就不講嘛,當然沒有憑據) 公然咬定某人絕對就是殺人嫌犯 這是可以構成毀謗事實的 ※ 編輯: lucyfia 來自: 218.164.146.164 (09/19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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