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到底是誰...(第十三話劇情有)
※ 引述《NatsuoCat (爆肝的獵人)》之銘言:
: ※ 引述《KUSURI (UnderTheBurningSky)》之銘言:
: : 暫停時間後衝進夏莉懷中 將夏莉連手帶槍反手抵向夏莉自己的腹部
: : 然後壓夏莉的手指開槍
: : 如此不用從夏莉手中奪槍 也不會在槍上留下(自己摸過)的證據
: : 自己更不需要有槍
: : 不過這手法其實有受過特種訓練的來幹都可以
: : (夏莉又是個外行人....)
: : 不足以作為羅洛是兇手的證明 只能說明夏莉死狀可能是如何造成的
: 朱雀、ロロ、V.V.
: 目前最有嫌疑好像就是這三個人
: 朱雀,為了報尤菲的仇
: 所以殺了魯魯很在乎的夏莉
: 更何況魯魯才在同一話的前半段告白
: 這樣似乎可以讓魯魯很痛...
: 但朱雀和夏莉也是同學
: 夏莉並沒有任何威脅他的可能性
: 而且在領便當前還希望打開他和魯魯的心結
: 除非這就構成了殺人動機..
: 可是如果要殺夏莉,又何必叫警察保護夏莉
: 為了製造不在場證明? (原來我們在看名偵探朱雀啊...)
朱雀不是兇手的理由有很多,我真的不明白為何大家都要懷疑到他頭上,這篇有
一點護航的味道,如果不想看朱雀被護航,外加長篇大論者,可以跳過xD
不過也有部分是本話感想Oyz
先從角色的觀點來看,再從編劇創作劇本為這個角色目前的鋪陳來看
角色的話,先從動機來說,假設朱雀想藉著傷害夏莉來對魯魯修造成影響,他不
用在"這個時機點"動手,依照板友的說法是,因為這個時機點讓朱雀明白了夏莉
對魯魯修而言的重要性,但我們來看看這段故事在朱雀眼中是怎麼樣--
夏莉往大樓下方掉了下去,魯魯修衝過去抓住他,而為了不讓人們死去,朱雀也
伸手抓住了魯魯修。然後他將兩人救了上來,夏莉開玩笑般笑了魯魯修,魯魯修
則觀察朱雀的態度來作為自己的反應,朱雀的反應是笑了,但一想起尤菲的事件
,他卻沉默下來,這樣的景象被魯魯修收在眼底。
接著,因為一通電話魯魯修被叫走,夏莉抓著朱雀,於是朱雀只好和夏莉走在一
起,兩人談到"原諒"的問題,直到事件發生,他將夏莉托付給警察,自己一人去
指揮交通(咦)。
這是整個有可能觸發"覺得夏莉對魯魯修而言很重要"事件在朱雀眼底的模樣,但
是第一個問題在於,他救了魯魯修和夏莉的原因在於兩人掉下去,而對於朱雀而
言,魯魯修伸手抓住一個有可能喪失性命的女性,這是理所當然的事情,更別提
夏莉是魯魯修的女朋友,而這個"女朋友"身分,在這件事情之前朱雀就明白了,
他不會在這種時候才覺得夏莉對魯魯修而言很重要,何況,對朱雀而言,犧牲自
己的生命去救另外一個人(尤其無辜的市民)更是稀疏平常的事情,沒有足以加
強他"忽然"感到夏莉很重要的理由。
最重要的一件事情是,我想對朱雀來說,這個墬樓事件的焦點在於”有人墬樓了
,所以要去拯救”,不會是"確認了夏莉很重要"。
畢竟這個"確認"的行動也意味著他"早有傷害魯魯修的意思",只是必須等到"確認
夏莉的重要性"再行動。如果是如此的話,按照朱雀的性格,他會突然很有智慧地
靜觀其變到這種地步嗎,而且,編劇之前也沒有鋪陳過他想傷害魯魯修的理由。
(娜娜莉事件是他確認魯魯修是不是ZERO的機會,也就是說在確認魯魯修是ZERO
前,他不會隨意行動,這應該是命令吧。至於本話他好像知道了魯魯修和ZERO的
關係,在夏莉面前坦承出來自己的不能原諒,我想是種種跡象使他無法阻止自己
這麼想了,而在夏莉面前坦承出來的這件事情,我反而認為這可以解釋成他對夏
莉的”信任”。)
如果要更近一步思考,正因為墬樓,朱雀自己才能意識到無法讓魯魯修死去,夏
莉的話則是重要的同學,所以在夏莉取笑著魯魯修的時候,他先是如同朋友間打
鬧般露出笑容,之後笑容忽然僵住,不僅僅是「自己為何要笑?」更是,他回起
了當時什麼也不明白的他們(魯魯修和朱雀),曾經是這麼地快樂過,而那股仇
恨明明是這麼強烈,如今的他卻搖擺不定,失去了尤菲,卻現在和殺死心愛的人
的人一起笑著,甚至,過去至現在累積的情感還有發生的每一件事情,讓他選擇
了伸手拉住魯魯修(的腿)。
我覺得這種情況下,朱雀滿腦子想的都是"自己"的事情,他在和自己的罪惡感與
責任感作掙扎,直到被夏莉點出了「是他拒絕原諒」這樣的觀點,這對朱雀而言
,應該是"解放"。
朱雀對於魯魯修的事情,從過去到現在都身陷在自己的掙扎之中,從未向外人求
助,夏莉卻在他什麼也沒說的情況下,像是了解了自己一般,輕易地說出了"原諒
",這對朱雀而言不啻是一道救贖的光,因為他和魯魯修之間複雜的關係是難以托
付於語言的,夏莉卻不需要那些,她直率地看穿了朱雀「可以原諒,只是不想原
諒」的偽裝,見到最深刻的核心「希望原諒」,然後說著﹔原諒。
我認為朱雀不會對一個幾乎替自己指出了方向的人下手,甚至是,我不知道有誰
會對這樣的人動手。
再來,「如果是因為他想起了尤菲,所以引發了殺機」呢?
這個也不可能,因為從前幾話都看得出來,朱雀時時刻刻都在想尤菲(死)。如
果因為想起了尤菲而想殺對魯魯修而言重要的人,那麼他大可以想辦法將學生會
的人約出去,夏莉也用不著在現在的時間點再死,之前就可以動手了。畢竟,她
是魯魯修的女朋友人盡皆知,即使之前魯魯修對她很冷淡,我想就朱雀而言,他
仍然會很單地相信這件事情。
那麼,有沒有可能是兩件事情加在一起引發了殺機,也就是說,夏莉對魯魯修的
重要性被印證了。首先,第一個可能性已經被消除了,而且顯然構不成負面原因
,甚至可以說只是加劇”夏莉對朱雀的重要性”這樣的可能性,第二個則是他無
時無刻都在想,所以無從兩者加在一起的狀況。
再來,我覺得最不可能的原因在於角色性格,朱雀這個人非常直接,他沒必要藉
著將夏莉托付給警察這種拐歪莫角的方式來製造自己的不在場證明,此外,身為
圓桌武士,朱雀不會讓自己的情感凌駕在理智之上,如果真的那麼想要報私怨,
應該要選擇傷害性最大的,那就是傷害娜娜莉。之前有人提出,娜娜莉這件事情
他有命令在先,而且娜娜莉明白他的理想,明白他作為'圓桌武士'的理想。
然而,我認為朱雀個性很直,他不會考慮到要傷魯魯修又要保住自己官職這樣的
事情,雖然朱雀曾經有賣友求榮在先,但這件事情更可印證他把自己的'理想'放
在第一順位,如果他將'復仇'放在第一順位,魯魯修可以先死了,真的沒必要拖
延到現在靠傷害其他的人而使魯魯修痛苦。
除了這個之外,朱雀不是會讓悲傷擴大的那種人,夏莉的事件我反而覺得他會不
斷責怪自己,親自對魯魯修道歉,編劇可以仰賴這種情節來逐漸鋪陳兩人的坦承
和合好,最後是合作,然後觀眾可以等著再一次的回馬槍。依照編劇愛放爆點的
性格,這樣的回馬槍更痛,在夏莉這個時間點放醞釀還不足。
以角色的定位點來說,第二季可以看得出來編劇目前在處理朱雀對zero奪走了重
要的人的仇恨,而這個仇恨不斷在擺盪。從根深蒂固的疼痛到變成了猶豫,甚至
自己也想去原諒魯魯修。
一邊處理他要原諒魯魯修,一邊又讓腳本安排讓他因為恨意兒殺死夏莉,我認為
這樣子的編劇方式蠻在踩自己痛腳的,跳出劇情觀點來看,這也表示之前的鋪陳
是失敗和無意義的,畢竟,如果編劇決定要讓他殺人,就不用著在之前鋪陳原諒
的議題,甚至這兩個人的理念也逐漸搭上了(百萬的奇蹟那話),在這種鋪陳仍
未完整,兩人之間關係還不到一個平穩的階段,這種回馬槍以腳本而言,我覺得
是非常失敗的,所以我認為腳本不是作如此安排^^;;;
基於以上的種種原因,我認為朱雀不是犯人啦。
甚至,我也不覺得roro是犯人,因為編劇就是喜歡玩這套Oyz
V.V的話我是覺得可能性最大,理由的話,他想引魯魯修去教團?或著他想把有可
能讓GEASS能力發動的人都藉著ZERO之手毀掉,如此一來他就是僅存的GEASS使用
者?
總之我覺得理由可以有蠻多的,尤其在V.V的目的還沒明朗之下,殺了夏莉之後,
編劇可以讓魯魯修和他搭上關係,然後開始處理V.V的劇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4.202.126
※ 編輯: kurami 來自: 61.64.202.126 (07/07 12:50)
※ 編輯: kurami 來自: 61.64.202.126 (07/07 12:50)
※ 編輯: kurami 來自: 61.64.202.126 (07/07 12:54)
推
07/07 12:54, , 1F
07/07 12:54, 1F
推
07/07 12:56, , 2F
07/07 12:56, 2F
如果是誤殺,我們就要討論為何他會在那個時間點到那個地方去,
畢竟,很明顯地朱雀那個時候在做指揮工作,要朱雀拋下工作而去做私人的事情,
需要有很充分的理由,從校園事件也看得出來他對工作的認真程度很高
而且,誤殺之後朱雀真的會逃走而不留在現場嗎?
這個我也蠻抱持疑惑的就是.....如果是誤殺,我認為朱雀會找救護車來,
如果是因為第三者造成誤殺,他可能會先動用權力讓手下去注意這個第三者
並且留在現場照顧夏莉,直到有人到來接手照顧的工作...
※ 編輯: kurami 來自: 61.64.202.126 (07/07 13:10)
推
07/07 13:14, , 3F
07/07 13:14, 3F
→
07/07 13:15, , 4F
07/07 13:15, 4F
→
07/07 13:16, , 5F
07/07 13:16, 5F
→
07/07 13:17, , 6F
07/07 13:17, 6F
→
07/07 13:19, , 7F
07/07 13:19, 7F
推
07/07 13:21, , 8F
07/07 13:21, 8F
→
07/07 13:23, , 9F
07/07 13:23, 9F
推
07/07 13:25, , 10F
07/07 13:25, 10F
→
07/07 13:26, , 11F
07/07 13:26, 11F
→
07/07 14:10, , 12F
07/07 14:10, 12F
→
07/07 14:11, , 13F
07/07 14:11, 13F
→
07/07 14:11, , 14F
07/07 14:11, 14F
→
07/07 14:12, , 15F
07/07 14:12, 15F
推
07/07 14:12, , 16F
07/07 14:12, 16F
→
07/07 14:13, , 17F
07/07 14:13, 17F
→
07/07 14:13, , 18F
07/07 14:13, 18F
→
07/07 14:15, , 19F
07/07 14:15, 19F
→
07/07 14:15, , 20F
07/07 14:15, 20F
→
07/07 14:16, , 21F
07/07 14:16, 21F
推
07/07 14:24, , 22F
07/07 14:24, 22F
→
07/07 14:25, , 23F
07/07 14:25, 23F
→
07/07 14:26, , 24F
07/07 14:26, 24F
→
07/07 14:26, , 25F
07/07 14:26, 25F
→
07/07 14:27, , 26F
07/07 14:27, 26F
→
07/07 14:27, , 27F
07/07 14:27, 27F
→
07/07 14:28, , 28F
07/07 14:28, 28F
→
07/07 14:28, , 29F
07/07 14:28, 29F
推
07/07 14:28, , 30F
07/07 14:28, 30F
→
07/07 14:29, , 31F
07/07 14:29, 31F
→
07/07 14:29, , 32F
07/07 14:29, 32F
→
07/07 14:30, , 33F
07/07 14:30, 33F
→
07/07 14:30, , 34F
07/07 14:30, 34F
→
07/07 14:32, , 35F
07/07 14:32, 35F
→
07/07 14:33, , 36F
07/07 14:33, 36F
→
07/07 14:34, , 37F
07/07 14:34, 37F
推
07/07 14:34, , 38F
07/07 14:34, 38F
→
07/07 14:36, , 39F
07/07 14:36, 39F
→
07/07 14:36, , 40F
07/07 14:36, 40F
推
07/07 14:38, , 41F
07/07 14:38, 41F
→
07/07 14:39, , 42F
07/07 14:39, 42F
推
07/07 14:39, , 43F
07/07 14:39, 43F
→
07/07 14:40, , 44F
07/07 14:40, 44F
→
07/07 14:43, , 45F
07/07 14:43, 45F
→
07/07 14:44, , 46F
07/07 14:44, 46F
→
07/07 14:45, , 47F
07/07 14:45, 47F
→
07/07 14:45, , 48F
07/07 14:45, 48F
→
07/07 14:46, , 49F
07/07 14:46, 49F
推
07/07 14:48, , 50F
07/07 14:48, 50F
→
07/07 14:49, , 51F
07/07 14:49, 51F
推
07/07 14:49, , 52F
07/07 14:49, 52F
→
07/07 14:49, , 53F
07/07 14:49, 53F
→
07/07 14:50, , 54F
07/07 14:50, 54F
→
07/07 14:51, , 55F
07/07 14:51, 55F
→
07/07 14:56, , 56F
07/07 14:56, 56F
推
07/07 16:57, , 57F
07/07 16:57, 57F
→
07/07 16:57, , 58F
07/07 16:57, 58F
→
07/07 16:57, , 59F
07/07 16:57, 59F
→
07/07 17:00, , 60F
07/07 17:00, 60F
→
07/07 17:11, , 61F
07/07 17:11, 61F
推
07/07 21:27, , 62F
07/07 21:27, 62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