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哼哼

看板CLD作者 (愛看星星的小女孩)時間24年前 (2002/03/18 17:31),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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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ammi ( )》之銘言: : 我前年要換行照時才猛然發現我有七條罰單未繳 : 我根本不曉得發生了什麼事 : 也沒收到罰單 : 去網路查.... : 發現都是同一地點同一家派出所開出(台北永福橋與汀州路口) : 未按照行進方向行駛....... : 因為那個地方車子很多 : 很多車要左轉都會偏向另一車道 : 不然大概等三個紅綠燈也不一定轉得過去 : 就這樣.....被罰啦 天啊!那是我每天上下班必經之路耶, 那我會不會??? : 且當時根本沒有交警出來說那裡不能怎樣 : 感覺上是誘導犯罪拼業績..... 嗯,說到這個,我同學 在台北市被偷拍, 所以寫信去馬英九信箱投訴, 可是馬英九的回答是: 在不得已的環境下, 若不適合警察攔檢(比方會造成危險者) 是可以用拍照方式舉發違規人的, 所以,大家小心一點吧! 並不是在台北市就可以不用擔心拍照了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59.157.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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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年前, 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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