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哼哼
※ 引述《Sammi ( )》之銘言:
: 我前年要換行照時才猛然發現我有七條罰單未繳
: 我根本不曉得發生了什麼事
: 也沒收到罰單
: 去網路查....
: 發現都是同一地點同一家派出所開出(台北永福橋與汀州路口)
: 未按照行進方向行駛.......
: 因為那個地方車子很多
: 很多車要左轉都會偏向另一車道
: 不然大概等三個紅綠燈也不一定轉得過去
: 就這樣.....被罰啦
天啊!那是我每天上下班必經之路耶,
那我會不會???
: 且當時根本沒有交警出來說那裡不能怎樣
: 感覺上是誘導犯罪拼業績.....
嗯,說到這個,我同學 在台北市被偷拍,
所以寫信去馬英九信箱投訴,
可是馬英九的回答是:
在不得已的環境下,
若不適合警察攔檢(比方會造成危險者)
是可以用拍照方式舉發違規人的,
所以,大家小心一點吧!
並不是在台北市就可以不用擔心拍照了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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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59.157.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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