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女大生部落格罵人 判59天拘役加賠十萬元

看板CHU作者 (歐秋 啾啾)時間15年前 (2010/06/03 10:52), 編輯推噓3(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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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603/1/26sbe.html 女大生部落格罵人 判59天拘役加賠十萬元 更新日期:2010/06/03 09:05 一名女大學生,因為誤會同校一名女學生倒追男友,在心 生不滿情況下,一人扮演多重角色,在對方的網誌上辱罵(賤人)(騷貨)等不堪字眼;對方 一氣之下報警,並提出妨害名譽告訴,結果在網誌上罵人的大學女生,被法官判處拘役59 天,民事法官也認為被告不知謹言慎行,因為吃醋就在部落格辱罵同學,造成被害人名譽 受損,判處被告還需賠償十萬元的精神撫慰金。(彭清仁報導) 判決書中指出,新竹市一名私立大學藍姓女學生,因為誤會同校賴姓女同學,倒追男友, 一時醋勁大發,去年五月底,在賴姓女同學的部落格,一連寫下五十七條留言,以不同的 語氣,還相互贊同發言,企圖營造是不同網友的留言,而內容則是以﹂騷貨」﹂賤人」﹂ 淫蕩」等不堪字眼,辱罵被害人。 而被害女學生也不知招誰惹誰,在部落格上寫下﹂你是誰,一人分飾七十四角,真是辛苦 你了」!被害女學生也向警方報案,控告對方妨害名譽。警方在追查後發現,留言都是從 藍姓女大學生的電腦IP所發出,並傳訊被告到案說明。被害人在得知藍姓女學生,警局 製作筆錄時一副無所謂的態度,氣得堅持提告。民事法官審理後認為,藍姓女學生只因吃 醋,就在共見共聞的網路張貼污辱對方的文字,造成被害人精神痛苦,因此判被告應賠償 賴姓女學生十萬元,做為精神撫慰金。至於妨害名譽部分,藍姓大學生則是被法官判處五 十九天的拘役。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2.8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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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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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3 11:17, , 2F
私大也就CHU HCU吧?
06/03 11:17, 2F
※ 編輯: OOOchiuOOO 來自: 61.222.86.34 (06/03 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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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感覺這好熟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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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個男的這麼大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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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不是我...(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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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象中是元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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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3 21:06, , 7F
元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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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4 11:00, , 8F
元培=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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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C1nZlaw (C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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