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清代處決犯人模式消失

看板CHING作者時間15年前 (2009/02/18 20:34), 編輯推噓3(301)
留言4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3/4 (看更多)
※ 引述《chocho55 (協辦大學士)》之銘言: : 如果是『立決』,那就是刑部收到後馬上開會審, : 審完之後就上承皇帝批,皇帝一般都是照準‧ : 不夠也有例外,就是有那種江洋大盜之類的,關 : 起來這麼久一層一層的審,怕有同黨來劫囚問題, : 所以捉到之後,送省裏,由巡撫或是總督請『王 : 命旗牌』,可以先斬後奏,不過事後還是要呈報 : 結案,不是殺了就算了‧ : 『王命旗牌』是很重要的東西,地方大員交接, : 除了印信之外,就是旗牌要點交清楚才行,少一 : 點都不行‧ 以下提供幾個關於王命旗牌的文獻記載: 大清會典事例/工部/卷八百九十三 工部三二/軍器/王命旗牌/順治初年 王命旗牌○順治初年定。旗藍色。方廣二尺六寸。兩面銷金清漢令字各一。清漢令字上各 鈐兵部印。旗杆一。長如旗。木頂朱緯髦。牌椴木質。通高一尺有二分。圓徑七寸五分。 厚一寸。朱觋。上刻荷葉形。綠觋。牌兩面刻清漢令字各一。懸於槍上。槍長八尺。榆木 為之。鐵槍槍冒觋以黃。繪龍。垂以朱髦。牌邊槍杆。均刻清漢令字第幾號。填以金。○ 又定。經略十二副。總督挂印總兵官各十副。巡撫提督八副。總兵官五副。○ 又定。令旗令牌不加謹存儲。以致損折者。罰俸六月。其因水火盜賊損失者免議。 清朝文獻通考/卷一百九十四/兵考十六/軍器制度 軍器制度 王命旗牌 旗牌之制旗色以藍繒為之方廣二尺六寸兩面銷金書清漢令字各一令字上各鈐以兵部印旗杆 一長如旗木頂垂以朱髦牌以椴木製形圓高一尺二寸闊七寸五分厚一寸朱髹上刻荷葉形綠髹 牌兩面鐫清漢令字各一飾以金懸于槍上槍以榆木為之長八尺圍一寸鐵頂槍冒髹以黃繒龍垂 朱髦牌邊及槍杆均鐫清漢令字第幾號填以金 清實錄/世宗憲皇帝實錄/卷之三十三/雍正三年六月 乙亥。諭大學士等。各直省督撫提鎮。舊例俱有頒發王命旗牌 。所以重節鎮之權。崇 天室之威也。但傳守既久。或遇地方卑濕。蟲蛀漆剝。或因歷歲滋多。形製毀敝。而該 督撫提鎮等、以旗牌損壞。例當參處。但藏之神笥。不敢修整。其有預防損壞。將所頒 旗牌收貯。照樣另造者。尤為不可。嗣後各督撫提鎮、所頒 王命旗牌。務須加謹收護。 勿致損傷。亦不得另造。其有地方卑濕。歷歲滋多。不免蟲蛀漆剝。形製毀敝者。從寬免 其處分聽其一面照式整修。一面咨照該部 保管王命旗牌不當受到損害的,是要被扣薪水處罰的。 以下是幾個關於什麼時候可用王命旗牌的例子。 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十四/乾隆十七年五月上 又諭曰、天堂寨奸民為匪一案。據永常、尹繼善、各奏到。於適中之黃州府會審。和衷商 辦。此案馬朝柱實為渠魁。今江、楚、兩省。所獲逆匪。不下數百人。而首犯馬朝柱。尚 在脫逃已於摺內批示必當嚴行查拏。不可令其遠颺各犯所取供詞。尚多疏漏。即如胡南山 、供出馬朝柱、與僧正修相好。正修到案。亦有馬朝柱於二十日到菴宿過一夜之供。至其 次日去向何處。並未追詰。既於初六日逃散至二十日已經半月。仍復到菴。其未能遠遁可 知。正可由正修、根究馬朝柱藏匿蹤跡而竟未訊及。至薙去鬍子、及道袍等供。或轉係惑 亂觀聽之詞。亦未可定。且有刊刻之龍邊偽誥。其刻自何人。刷印必非此一紙。散布必非 此一處。俱當逐一研究此案固發自楚省而南省從逆實繁。永常身入山寨遍行搜捕甚屬勇往 至鞫訊取供研究蹤跡則尹繼善久歷封疆。自當更為熟練亦義無可辭。豈有於喪心背逆之匪 犯、尚存姑息邀名之見者倘有疏漏。必於尹繼善是問。此案叛逆顯然。幸而早散。該督等 、斷不可存從寬了事之念。不可照尋常聚眾之例、但將一二人為首者正法。須視其情重者 。多行誅戮數人。庶奸民知所畏懼。所全於後者多矣。除應凌遲犯內。或有與馬朝柱應行 質對者暫行牢固監禁其餘應決正法。即應於訊明之日。用王命旗牌將該犯等即行正法。不 必久繫囹圄。將此傳諭尹繼善、永常、知之。 清實錄/仁宗睿皇帝實錄/卷之四十二/嘉慶四年四月上 又諭、興奎奏、審擬回民丁成傑殺死馬忠德一案。依謀殺律問擬斬候。摺內聲明新疆向來 辦理謀故重案。審明後、俱恭請王命即行正法。因現奉諭旨。問刑衙門俱應專引本律辦理 。是以遵照擬斬候等語。此案丁成傑因懷恨馬忠德逞忿殺斃。係屬尋常命案。自應照例定 擬。原不必即請王命正法。丁成傑著依議應斬監候秋後處決。此案興奎等年辦尚是。至新 疆與內地不同。如遇殺一家二命三命。及謀故重案。審明後仍應按照向例請王命即行正法 。若因有專引本律諭旨。過於拘泥。既行問擬斬候。則又何用頒發王命旗牌為耶。 清實錄/仁宗睿皇帝實錄/卷之四十四/嘉慶四年五月上 又諭、伊桑阿奏、拏獲在逃年久兇犯、審明請旨即行正法一摺。向來新疆辦理案件。如係 尋常鬥毆命案。自應按律定擬。請旨遵行。若審有謀故重情。則有恭請王命之例在。此案 阿布都爾滿。係謀財害命之犯。伊桑阿審訊明確。祇專引本律請旨。該犯係在新疆犯事。 若不按新疆事例辦理。又安用王命旗牌為耶。嗣後新疆各處審議謀故重案。乃照舊例恭請 王命辦理。此案阿布都爾滿。著即處斬 清實錄/仁宗睿皇帝實錄/卷之三百五十七/嘉慶二十四年閏四月 諭內閣、松寧等奏、審明故殺佐領、復挾恨解屍人犯、定擬具奏請旨一摺。愛圖保派隨同 旗佐領訥依保打牲。受其約束。即與本管官無異。乃逞兇將訥依保毆斃。復觸起妒姦夙嫌 。將屍身支解。兇殘已極。松寧等乃謂訥依保亦係犯姦之人。援引本管官犯罪之例。將愛 圖保定擬斬梟。奏明請旨。試思訥依保所犯之罪。不過革職。而愛圖保支解本官。情罪重 大此而不即行正法。則王命旗牌。設之何用。松寧何糊塗背謬、至於如此之極。著傳旨嚴 加申飭。愛圖保著即行處斬梟示 趙翼的簷曝雜記 卷二/劉文正公塞陽橋決口 劉文正公塞陽橋決口劉文正公臨事雖頗剛急,然實有釐剔奸弊,人受其福而不知者。辛巳 歲,河決陽橋,公奉命往塞決口。時奪流者數百丈,埽工薪木皆數百里內村民車載而來。 縣丞某掌收料物,欲藉以營利,留難百端,有五、六日不得交納者,人馬守候,芻糧皆告 竭。公一日易服微行,見薪車千百輛環列河干,私問之,得其故,乃大怒。至公館,亟請 巡撫奉王命旗牌至,使伍伯縛縣丞來,欲先斬然後入奏。巡撫及司道以下為之長跪,良久 始釋。而數千輛料物一日盡收,民皆驅車返矣。此雖細事,亦可見公察弊利民之一端也 這一段劉文正公指的是劉羅鍋的爹劉統勳。 在清代,臺灣也有王命旗牌,是由鎮守福建臺灣等處掛印總兵官所持有。 清實錄/世宗憲皇帝實錄/卷之一百三十四/雍正十一年八月/段33490 兵部等衙門議覆、福建總督郝玉麟、條奏臺灣營制事宜。一、臺灣遠隔重洋。民番雜處 ......孤懸海外。總兵一官。有統馭民番之責。請照山陝沿邊之例。改為掛印總兵官。 均應如所請。從之 下一段文獻資料是臺灣鎮總兵接到調職令後,書立一份移交單給皇帝批示,其中就有 王命旗牌十副。 臺案彙錄乙集/卷四 鎮守福建臺灣等處掛印總兵官署都督僉事駐劄臺灣府臣張天駿謹題為恭報微臣交代起程日 期、仰祈睿鑒事:乾隆十一年五月初六日,准閩浙總督臣馬爾泰咨開:乾隆十一年四月初 九日,准兵部咨開:職方清吏司案呈,內閣抄出乾隆十一年閏三月十六日內閣奉上諭:福 建水師提督員缺,著臺灣總兵張天駿補授。臺灣總兵官員缺,著總督馬爾泰於通省總兵內 揀選一員調補;所遺總兵員缺,著河南南陽總兵哈攀龍調補。南陽總兵員缺,著項朝選補 授。欽此。除另行兼銜給劄外,相應知照該督欽遵可也,合咨查照施行等因。隨經欽遵揀 選得海壇總兵陳汝鍵,堪以調補臺灣總兵。其所遺海壇總兵員缺,遵旨即以河南南陽總兵 哈攀龍補授。除經具題,併照行海壇總兵陳汝鍵遵照先行赴臺接任外,所有廈島地方,甚 為緊要,相應移咨欽遵。總兵陳汝鍵未到之前,將臺灣總兵印務交與副將施必功暫行護理 ,即由臺來廈接印視事等因到臣,欽遵在案。經臣具疏恭謝天恩外,臣於乾隆十一年五月 十九日謹將欽頒雍字第一百六十九號鎮守福建臺灣總兵官銀印一顆、王命旗牌十面桿副、 未填用火牌三張、節奉上諭聖訓諸書及恩賞生息銀兩,前後典買田產、魚塭、糖熌文契、 年收租息等項數目,差委臣標中軍遊擊茅魁齎交護理總兵印務臺協水師副將施必功接受。 交代清楚,臣即於是日起程登舟,候風渡海,前赴廈門提督任。所有微臣交代起程日期, 理合恭疏題報,伏乞皇上睿鑒施行。為此具本謹具奏聞。乾隆十一年五月十九日,鎮守福 建臺灣等處掛印總兵官署都督僉事駐劄臺灣府臣張天駿。 臺案彙錄丁集/卷一 鎮守福建臺灣等處掛印總兵官帶軍功紀錄二次駐劄臺灣府臣李有用謹題為恭報微臣奉到新 頒王命旗牌日期事:竊臣於乾隆十五年二月初一日,蒙工部劄開為請旨事,虞衡司案呈, 本部奏請換頒各省督撫、將軍、提鎮王命旗牌令箭一摺,於乾隆十四年十月十五日奏,本 日奉旨:知道了,欽此,欽遵,相應行文直隸各省督撫、提鎮一體遵照,於文到之日,委 員赴部請領,並令各該督撫等遵照原奏,俟新旗牌頒發到日,即將舊旗牌送部查銷等因到 臣。遵即專差臣轄北路左營千總馬猶龍赴部請領去後。茲於本年九月十七日,捧到欽頒福 建臺灣鎮總兵官王命旗牌到臺,臣率屬出郊跪迎至署,恭設香案,望闕叩頭謝恩祗受,遵 即恭驗新頒王命旗牌令字四百四十一號起至四百五十號止十面桿副,敬謹珍藏訖。除將舊 領旗牌另容送部察銷外,所有微臣奉到王命旗牌日期,理合恭疏題報,伏乞皇上睿鑒施行 。為此具本謹具奏聞。乾隆十五年九月二十日,鎮守福建臺灣等處掛印總兵官帶軍功紀錄 二次駐劄臺灣府臣李有用。 上面說收到欽頒王命旗牌,是不能馬虎的。 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一千一百五十八/乾隆四十七年六月上 諭軍機大臣等、據陳輝祖等奏、緝獲臺灣戕殺多命之兇番茅歪等十二名。現在飛飭該道府 等、訊供詳報。一面派委妥幹員弁。押解至省。率同兩司詳細研鞫。審明定擬後。即一面 奏聞。一面先行正法。傳首臺灣。俾各番咸知警懼等語。所辦太覺拘例。此等生番。膽敢 於莊民林媽等出界採樵。即肆行戕殺二十餘命。割頭顱。兇橫已極。此案既據該參丞成履 泰等、設法將兇番擒獲。即應交臺灣鎮道等、就近審明。於犯事地方正法梟示。使各生番 等目擊駢誅。稍知警懼。何必過海解省、審辦正法。又行傳首臺灣。多此一番轉折乎。且 臺灣遠隔重洋。設立掛印總兵。巡道大員。遇有此等重案。自當略予權柄。方足以資彈壓 。況生番如此戕殺多命。豈尚有屈抑之理。著傳諭陳輝祖、雅德、設此時尚未解犯到省。 即速派委妥員。令其解回臺灣。交該鎮道等辦理。若此案業經辦結。嗣後遇有此等兇番戕 殺之案。均著即照此旨行。不必輾轉解省也。 上面這一段,皇帝說給你王命旗牌,就要好好地用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02/18 20:41, , 1F
罰俸六月!!!
02/18 20:41, 1F

02/19 00:26, , 2F
對阿 我記得這旗總兵手上好像也有
02/19 00:26, 2F

02/19 01:42, , 3F
推! 專業!
02/19 01:42, 3F

02/20 09:53, , 4F
好專業
02/20 09:53, 4F
文章代碼(AID): #19d01P7g (CHING)
文章代碼(AID): #19d01P7g (CH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