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嘗毒] 穿越八年才出道
: 他並不想進演藝圈,
: 於是畢業後,男主獨自在上海開火鍋店,
: 前妻雖然很失望,但她也沒說什麼,
: 只是可惜了男主一身的才華。
: 兩人聚少離多,前妻工作越來越忙,
: 但前妻也從未出軌,是娛樂圈公認的感情空白。
: 進演藝圈奮鬥八年,終成為視后和歌后。
: 男主嘴巴上說要做前妻背後的好老公,
: 但這八年,明明有金手指,卻從未出手幫忙,
: 那怕是用大學已展露的才華,
: 閒瑕時寫首歌給老婆唱也好,
: 那怕是用生意上賺來的錢,幫前妻宣傳,
: 都沒有,他只是個自己嘴巴上的好男人。
: 八年過去,兩人的差距愈來愈大,經紀人勸前妻,
: 你們八年過的簡直是分居的婚姻,
: 兩個人的感情愈來愈淡,差距也愈來愈大。
: 不如離婚吧。
: 前妻面對平淡分居的婚姻,同意了。
欸不是欸雙方不是都沒出軌這樣男的也沒什麼問題吧。不要講的前妻沒出軌所以就是對的好嗎?男的也沒出軌啊。
再說寫歌,先不說你怎麼確定前妻需不需要他寫,前妻有要他幫寫歌嗎?說白了當初前妻想要的男主不是都支持了,這樣還不行啊?至於說聚少離多,那不是因為前妻跑通告嗎?男的沒跟著你的通告到處跑就是不經營感情?
然後你說的用火鍋店的錢宣傳,一開始經濟公司就想維持青春的人設會不會讓你宣傳都不一定了齁。再說你一個開火鍋的要怎麼幫明星宣傳?還是當年邱士楷有把林志玲印在馬桶上宣傳?
: 在談完離婚的現場,前妻還在現場,
: 男主就展露才華,唱了首歌,
: 當著前妻的面勾搭到了一個美女,
: 之後的章節,就開始大爆發,
: 之前婚姻八年都沒抄半首歌給當時的老婆。
: 現在為了自己,開始拚了命抄歌了。
然後這段,他們在小酒吧談離婚的,離了婚唱首歌感慨一下也不行嗎= =?今天又不是唱什麼冷嘲熱諷的歌,就抒情平淡的歌當做對過去的總結這樣也是壞男人喔? 而且你不要偷換概念好不好,男主根本主動沒勾搭。純粹酒吧年輕妹子上去問個名字搭訕而已,男的在酒吧內也給個名字還委婉拒絕齁。 然後他們談完離婚出酒吧的時候男的遇到妹子說要載他。欸不是就搭個順風車還不是送到家只是送到附近的小區也沒更進一步發展,這樣都不行?你一定要男主酒駕就是了?
再說抄歌,你到底憑什麼一定要你老公為你的事業負責啊?所以你就是那種如果你們夫妻都是律師,你老公要是沒去搶大案子然後過給妳就是不經營婚姻?
你可以說這本毒,文筆爛,還不合邏輯但至少我看了50幾章我是覺得男的沒有對不起前妻啦。
: 再來就是不斷裝逼,人氣攀昇的老套路,
: 路人都愛他,到處勾搭美女,
: 變成了知名度超高的創作抄襲巨星。
: 前妻簽完離婚協議書之後,
: 男主愈來愈紅,從創作才子到創作巨星。
: 事業也受到男主的影響,愈來愈差。
: 前妻八年的努力,
: 憑真本事得來的視后和歌后,
: 在抄襲巨星男主面前,
: 算得了什麼,被打臉到不行,最後只好退圈,
: 她退圈了,乾乾淨淨的。
: 前妻八年來在娛樂圈這個大染缸,
: 感情空白,清清白白,對男主的婚姻忠誠。
: 但男主離婚當天就開始勾搭美女,環肥燕瘦。
: 我知道男主是離婚簽了才勾搭美女,
: 我知道男主只是心理年齡大了十幾歲,
: 雖然本質上來說,男主是個老男人,
: 但身體年齡和前妻還是同齡的。
: 我知道男主這八年是不想進演藝圈,
: 才跑去開火鍋店的,
: 所以也不寫歌給老婆的。
: 我知道男主是個好男人啊,畢竟是作者說的,
: 他只是因為開火鍋店,
: 兩人事業不同,才會和前妻過著幾近分居的生活。
: 因為聚少離多,所以不好意思,
: 也幫不上老婆什麼忙,
: 搞不好八年來,連開車接送都沒接過幾次。
: 我知道的,這些我都知道。
: 但我為什麼忍不住要坐在這裡寫嘗毒文嗎?
: 因為我太同情這個前妻了,
: 這個能夠在八年內,不靠走關係,乾乾淨淨,
: 獨自努力拚搏到視后和歌后的女孩。
: 無論是外表顏值,性格氣質,才華智商。
: 想必都是一等一的,才能成就不凡。
: 這個男主,除了一身抄襲地球作品的能力,
: 八年不去勾搭美女,離婚就破功的忍耐力。
: 男主配得上前妻嗎,
: 我覺得他配不上。
: 前妻想離婚是剛剛好而已。
: 替這個被文抄公花心老男人騙婚的前妻,
: 說一聲辛苦了。
: 這輩子遇到這個男主,真是倒了大楣了。
: 還因此八年事業盡毀,只能退圈。
: 這是我寫的,最長的一篇嘗毒文。
: 為了這本書的前妻。
: 這也是很多男頻文,最後都看不完的原因。
: 男主的三觀,細極思恐,看不下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9.228.15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Fantasy/M.1640096346.A.7B7.html
→
12/21 22:24,
4年前
, 1F
12/21 22:24, 1F
前妻要的隱瞞跟支持都有了還不行?這樣還叫不經營喔?再說離婚後那根本就不算打臉,又沒針對前妻怎樣
→
12/21 22:24,
4年前
, 2F
12/21 22:24, 2F
推
12/21 22:26,
4年前
, 3F
12/21 22:26, 3F
→
12/21 22:27,
4年前
, 4F
12/21 22:27, 4F
※ 編輯: warlockeric (36.239.228.154 臺灣), 12/21/2021 22:28:12
推
12/21 22:28,
4年前
, 5F
12/21 22:28, 5F
→
12/21 22:28,
4年前
, 6F
12/21 22:28, 6F
推
12/21 22:29,
4年前
, 7F
12/21 22:29, 7F
我去看完前幾十篇就覺得原po太氣在偷換概念了,酒吧搭訕那邊根本不是他寫的那樣
→
12/21 22:29,
4年前
, 8F
12/21 22:29, 8F
→
12/21 22:29,
4年前
, 9F
12/21 22:29, 9F
→
12/21 22:29,
4年前
, 10F
12/21 22:29, 10F
→
12/21 22:30,
4年前
, 11F
12/21 22:30, 11F
所以我說這本爛歸爛但男主沒有對不起前妻
※ 編輯: warlockeric (36.239.228.154 臺灣), 12/21/2021 22:30:37
※ 編輯: warlockeric (36.239.228.154 臺灣), 12/21/2021 22:31:12
推
12/21 22:32,
4年前
, 12F
12/21 22:32, 12F
就台男太好講話
→
12/21 22:32,
4年前
, 13F
12/21 22:32, 13F
※ 編輯: warlockeric (36.239.228.154 臺灣), 12/21/2021 22:35:36
推
12/21 22:37,
4年前
, 14F
12/21 22:37, 14F
→
12/21 22:37,
4年前
, 15F
12/21 22:37, 15F
→
12/21 22:38,
4年前
, 16F
12/21 22:38, 16F
→
12/21 22:38,
4年前
, 17F
12/21 22:38, 17F
→
12/21 22:38,
4年前
, 18F
12/21 22:38, 18F
推
12/21 22:39,
4年前
, 19F
12/21 22:39, 19F
→
12/21 22:41,
4年前
, 20F
12/21 22:41, 20F
→
12/21 22:42,
4年前
, 21F
12/21 22:42, 21F
→
12/21 22:42,
4年前
, 22F
12/21 22:42, 22F
→
12/21 22:42,
4年前
, 23F
12/21 22:42, 23F
→
12/21 22:42,
4年前
, 24F
12/21 22:42, 24F
按造一開始的人設他前妻真的差不多王力宏等級的天后
→
12/21 22:42,
4年前
, 25F
12/21 22:42, 25F
→
12/21 22:42,
4年前
, 26F
12/21 22:42, 26F
→
12/21 22:43,
4年前
, 27F
12/21 22:43, 27F
→
12/21 22:44,
4年前
, 28F
12/21 22:44, 28F
→
12/21 22:44,
4年前
, 29F
12/21 22:44, 29F
※ 編輯: warlockeric (36.239.228.154 臺灣), 12/21/2021 23:12:37
推
12/22 00:14,
4年前
, 30F
12/22 00:14, 30F
推
12/22 00:16,
4年前
, 31F
12/22 00:16, 31F
→
12/22 00:16,
4年前
, 32F
12/22 00:16, 32F
→
12/22 00:17,
4年前
, 33F
12/22 00:17, 33F
→
12/22 00:17,
4年前
, 34F
12/22 00:17, 34F
→
12/22 00:29,
4年前
, 35F
12/22 00:29, 35F
→
12/22 00:30,
4年前
, 36F
12/22 00:30, 36F
→
12/22 00:30,
4年前
, 37F
12/22 00:30, 37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3 之 28 篇):
嘗毒
24
75
嘗毒
12
53
嘗毒
16
63
嘗毒
15
21
嘗毒
8
44
嘗毒
11
77
嘗毒
46
180
嘗毒
8
23
嘗毒
11
47
嘗毒
12
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