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贈與的疑問

看板CFP作者時間16年前 (2010/03/20 00:39), 編輯推噓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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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請問一下 : : 爸爸當要保人 : : 我當被保險人 付款的是爸爸 支付的保費是>220萬 : : 那麼明年再改要保人和付款人為我自己 第一年保單的現金價值>220萬 : : 這樣會涉及贈與的問題嗎 保險阿姨說沒問題?是這樣嗎 這樣應該是有贈與的問題 按保險法第3條規定,要保人負有交付保險費義務,同時也是對保險標的 具有保險利益之人,因保單屬具有財產價值的權利,要保人所交付的保險 費累積利益屬要保人所有。 這樣轉要保人,就有轉超過贈與額度的問題。 實務上是 父、母贈與給子女,讓子女當要保人、父母當被保險人 這樣要保人就等於受益人(父母身故時),就不算在最低稅賦制裡頭。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2.102.234

03/21 14:52, , 1F
不會算在最低稅負制 但死亡會算在遺產稅
03/21 14:52, 1F

03/21 22:41, , 2F
死亡保險給付超過3000萬且要保=/=受益 應該會算最低稅
03/21 22:41, 2F

03/21 22:41, , 3F
賦制吧?
03/21 22:41, 3F

03/22 01:13, , 4F
推2F
03/22 01:13, 4F
文章代碼(AID): #1BewZ0Xz (CF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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