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該把房子寄在我名下嗎?為了減稅

看板CFP作者 (紅色羊齒草)時間17年前 (2008/10/11 01:17),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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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saacwu974 (東港老禿驢)》之銘言: : ※ 引述《kiyosakiR (橘子)》之銘言: : : 大家好 : : 看到原po的第一篇文章後的推文 反而有問題想請教 : : 原本想接著推文之後 但發現今日是10月10日 擔心會被埋沒 : : 所以再發一篇文章=>超過三行了... : : 【先無聊流口水一下 自己是沒有這樣的運 所以不會遇到這樣的問題 純粹好奇】 : : 父母把房屋的名字一開始就放在小孩的名下為什麼也會有贈與稅的問題? : : 我是這樣想 原po也有工作的 不懂的地方是: : : 如果父親提領現金出來 回家拿給兒子 兒子要存入戶頭或給建商現金繳清房屋費用 : : 這樣還是有贈與的證據被查到嗎? 如同網友所說,你名下多了一棟房子,但沒有相關的資金支出 國稅局就會請你去解釋,解釋不出來就是以贈與計 找不出贈與的人,就由受贈人來繳這筆稅 理論上,如果金額大的話,國稅局會查一下相關的人戶頭的狀況 只要一查,父親的戶頭裡剛好提了一筆錢,賓果! 你不承認也沒關係,沒有直接證據也沒關係 舉證責任在你身上,你就是要證明這筆錢是你自己拿出來的 無法證明,就以贈與計 : : 或是 父親私自給現金給建商 建商就是要送一棟房子給兒子 這樣也有贈與稅? 父親給現金給建商,但沒有拿到對價的物品,就是贈與 建商送房子給兒子,沒有拿到對價的金錢,就是贈與 當然會有贈與稅 如同網友說,這樣會有兩次的贈與稅 但實務上,除非真的有人這麼笨,不然不用繳到兩次贈與稅 (老實說,錯誤的規劃比不規劃更可怕) 實務上,就是父親出資為小孩買房子,那就是以該不動產的價值來計算贈與稅 根本不會有二次課稅的問題 : 父親贈與現金給建商 一筆(父親繳) : 建商贈與房子給兒子 一筆(建商繳) : 這樣同一筆金額 轉一圈回來就是課兩次贈與稅 : 為什麼遺產贈與稅被視為惡法 現在爭論是否調降廢除 就是這個原因: : 重複課稅 沒有人願意一筆錢繳很多次稅 所以不願意把錢弄回台灣 : 當有所得時 這筆錢已經繳過所得稅了 但在轉移時還要再繳贈與/遺產稅 : 一件事從這面看是劫富濟貧 從那面看就是懲勤獎懶 要討論遺產稅與贈與稅的適當性,這個題目就太大了 但以台灣的狀況,一般學者的看法會認為 除非台灣所有的資本利得都要課稅,不然遺贈稅還是有存在的必要 就以股市的資本利得而言,目前就是不用課稅 另外以一般大眾而言,要被課到遺產稅的機率並不高 再加上每年的贈與免稅額,老實說大多數人都不會課到稅 真正會被課到的都是大老闆,而這些人的所得稅率很可能比你我都低 巴菲特就說,連清潔工的所得稅率都比他高 所以不要被電視上的廣告影響了,遺產贈與稅不是不能調整 但要有配套方案,另外,就算降低了遺贈稅 最有利的也不會是一般大眾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35.155

10/11 14:04, , 1F
要研究過稅法就可以避掉高額遺產稅了
10/11 14:04,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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