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 消費券
之前知道外籍配偶是可以領的
今天家人都收到通知了 但上面卻沒有我老公的名字
原來 如果外籍配偶 沒有申請"依親"居留 就不會自動發給消費券
(我老公是工作居留 時效很長 我當初就沒申請依親了)
但是只要是 有居留証的配偶 其實是可以領的唷
要去登記 等第二階段補發
台北市的話 可以到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廣州街15號 去登記
詢問的電話是:2388-9393*2500
目前聽起來 是這樣就可以領到
如果我去申請有什麼不同的資訊 再補上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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