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回報] 女生答應的很心虛
: 你讓女生有太多的猶豫跟選擇時間了
: 讓你約到三次,就要稍微有點肢體觸碰
: 四次就要把獵物到手了
: 如果一直約會,拖著,沒什麼進展或起伏
: 一個對手一個月內就把這個獵物叼走了
: 不信你去問這個女孩子,她跟他到底認識多久交往
: 大概不會超過兩個月
: 如果是要認識半年才到手的,你也不必碰了
逛版看到這段 覺得有點小疑惑 所以問一下
所謂能順利約出來X次就"應該要到手" 這個論點
究竟是否有一定的標準、參考價值? 對每個女生都準嗎
我前陣子有PO過文請教 有熱情版友指出"兵貴神速 但忌猴急"
而目前自己的狀況是整個七月已經約對方出來見面兩次了 感覺不錯
(第二次結束後我傳簡訊說"希望今天約會妳還滿意" 她有回"很滿意啊哈哈"之類的)
肢體碰觸的話就只有幫她撐傘時(一次下雨一次遮陽)不小心碰到肩膀背部這樣
不確定她有沒有察覺
這篇寫到是說兩個月內要到手= =真的不能等嗎("等"跟"拖"的定義不一樣)
還是七夕那天再約約看她(她應該是沒跟其他男生走得近) 再看情況呢?
想聽聽建議 謝謝~
畢竟這篇讓我自己有點混亂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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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whalespirit 來自: 36.226.71.36 (07/29 1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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