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女生對喜歡的人 會沒回簡訊也沒回電話?
※ 引述《soda8888 (蘇打藍是嗎?><)》之銘言:
: 這點是真的
: 我曾經跟一個我有好感的男生出去過兩次
: 我是真的覺得他很不錯
: 我同學也覺得他是很好的男生
: 他追我 每天晚安簡訊 msn
: 我都會回 會聊
: 不過 後來為什麼我不想跟他出去了呢
: 因為第二次出去的時候 他一直用手來搭我的肩膀
: 我已經用包包笑著檔掉了 他還繼續試試看好幾次
: 不死心 走路時一直整個身體靠過來
: 過馬路 把我的手握住拉過去
: 最後我整個火大
: 分數從100分掉到0分
: 我會覺得
: 老娘才第二次跟你出去你就毛手毛腳
: 而且還禮貌地回檔你了
: 暗示你現在我還不想這樣
: 你還繼續試試看
: 那最後就是沒救 結束了
所以很多書上面寫的肢體接觸 真的是害死很多人
不管是搭肩 或者是牽手 再或者是讓對方坐在自己大腿上
再或者是女生從男生背後來個熊抱
這些動作 不在一個特定水溫以上時作 會讓人覺得這人很隨便
對男或對女 可能會馬上被設為拒絕往來戶
但反過來說 如果是水溫到達一個地步
(換言之 就是夠喜歡了)
這些卻是可以迅速加溫 甚至於達陣
但從外人眼中來看 這兩個人還不是男女朋友就這樣
講難聽點還是很隨便
不過 戀愛是兩人世界 就算別人看起來是很隨便 但兩個人高興就好了
所以在這裡可以定義什麼叫作夠不夠喜歡
夠喜歡就是水溫到了一個程度 到了這個程度 作某些事不會再被扣分
不只不被扣分 或許還有可能加分
不夠喜歡就是水溫沒到一個程度
此時去作任何比較超越朋友程度的試水溫 是有被扣大分的可能性
甚至於對方會把你直接列為拒絕往來戶
水溫到了一個程度 對方會有一定程度的主動
但如果水溫冷卻下來了 對方或許就不會再繼續熱臉貼冷屁股了
肢體接觸是雙方有好感持續到一段時間後 再來試水溫的
光還沒碰到 女生就花枝亂顫了 更別說真的碰到
但如果女生還沒到可以接受的地步 你亂碰很容易換得一巴掌
其實就是還不夠喜歡 水溫沒有高到一個地步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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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漫畫 ║ 把拔,為甚麼 那邊本來有隻黑熊,
─────╥─────╥─────╢ 那邊沒有人啊? 不過牠回家吃自己了。
己倒 ║ ║ ║ \ ● /
危險勿近 ║ ║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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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比較保險的試水溫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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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堆啊 避免曖昧話題和身體接觸就好
最簡單的四個字 借題發揮
這要隨機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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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藤摸瓜 這或許要到chatskill問比較好
這需要有點業務嘴的本事
光敎範例不敎內功會害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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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也得看雙方主動程度而定
※ 編輯: Shaider 來自: 114.38.96.37 (08/01 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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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5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