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老少配....

看板CATCH作者 (MVP情人)時間15年前 (2010/06/02 00:27), 編輯推噓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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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雖然很委婉 但是擺明了就是因為錢阿 妳要他的錢 他要妳的人 所以其實很簡單 就讓他包養吧! 反正他在台灣也才幾年 每個月讓妳有吃又有拿 沒什麼不好阿@@ 純粹是各取所需 等到時間一過 或是妳找到金龜婿了 到時候再分也無不可阿 不過最重要的一點就是 不要讓妳以後的男朋友知道 畢竟每個女人都應該要有自己的小秘密阿^^ 這應該是原po最想聽到的答案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6.102.176

06/15 21:24,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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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8 02:27, ,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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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C1JK0IO (CAT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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