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 KoreaStar板主lucard1129水桶判決不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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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要上訴(適用於第一次判決敗訴後)
(1)被上訴板之英文板名:KoreaStar
(2)被上訴板之中文板名:韓星
(3)該板隸屬組區之簡稱:Idols_4KR
(4)被上訴板之位置路徑:視聽劇場 →韓流氣象觀測站→[韓星]
(5)上訴人之帳號:BBSHdog
(6)被上訴板主帳號:lucard1129
(7)簡述事發緣由:(限100字以內)
8/22於韓星板#1NkSiK0r下推文:「看了難過就自行左轉移駕他板」,
經板主判定違反板規第五條 引戰、挑釁、謾罵 之第一項及第二項,以水桶兩周處分
版主解釋之前有公告過,找出公告文內容只提及「講不聽可就要水桶」
根本沒有提及要用哪條板規處分,公告文標題更無提及板規修改,之後就已公告過為由水桶板友
因此認為板主本次判決不當,無水桶正當性
並且認為板主水桶標準不一,當初公告文提到「希望別的板友出去」類似這樣意思的推文不恰當
在本人推文被水桶的文章中也提到「早上我在推文提到如果是想針對特定明星宣洩不滿情緒,請移駕吐槽板,這個
方法我仍然這樣建議─如果板友對特定明星有不滿,吐槽板非常適合」-->請問這沒有「希望別的板友出去」的意思嗎?
若是板主非要用當初的公告文水桶我,那就要統一標準,而不是依板主心情做處分
(8)上訴的訴求是:(限一行)
公告取消水桶並道歉
(9)檢附證據:(請複製貼於此點之下)
1.本人推文文章#1NkSiK0r
2.板主水桶公告 #1NkoBXXc
3.與板主站內信內容
http://imgur.com/8L9GOv7
4.板主公告文 #1MUImR_7
標題 [公告] 請保持良好討論風氣
全文:
前面有些文章討論的相當熱絡
但有些言論已經有點過頭了
這個板希望大家還是主要討論韓星、團體們
而不是針對這個板的使用者
前面甚至有推文「希望別的板友出去」 類似這樣意思的推文
這已經是非常不洽當
不教而殺謂之虐 所以我還是先在這邊勸導一下
真的講不聽可就要水桶啦
謝謝大家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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