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 TuTsau 板主 ayuperfect 判決不當

看板Buzz_Service作者 (男人誰不認識陳伯)時間14年前 (2011/10/04 02:3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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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上訴的訴求是:(限一行) 修正硬扣湊滿四點犯規的判決; 以及在Buzz_Service違法外轉文章至今仍未有處置的部分     (9)檢附證據:(請複製貼於此點之下) 文章代碼(AID): #1ELRUgON (TuTsau) : 但你這裡也說了, 你認為lollol的意思是﹕ : 「隨著九把刀刻意製造的熱血形象起舞是沒有意義的, : 到時候只會被他以"從來沒有說過自己熱血"、"大家只是 : 紮一個熱血九把刀的稻草人狂搥猛打"的理由推翻」 : 這跟「認真就輸了」「好傻好天真被騙活該」之類的大絕差不多, : 就算目的是酸九把刀﹐但一樣罵到吐槽九把刀的板友。 : 換個例子講﹐ : 如果有人說﹕ : 「小$其實很nice的﹐螢幕上的無恥形象其實只是你們自己的錯覺幻想投射云云」 : 尤其是投影機那段﹐ : 非常容易讓人誤會以為那是說「其實吐槽者自己ooxx才會投射在被吐槽的對象上」。 此段問題:a版主畫了一個等號,後面說的都是他個人延伸,再以此當作判決根據 而後面的例子引喻失當、曖昧不明。因此之後我有提出但文章中就算照a版的話, 套入ooxx的是熱血,也變成攻擊? 到第二度請a版回應,才簡短地說"這就算在怪粉絲" 而後面 : lollol的「jump跟和月都可以﹐為何九把刀不行」 : 如果是在護航九把刀﹐那很明顯犯4-1。 : 如果是在反串吐槽九把刀﹐那同時也就一起吐槽到了jump跟和月﹐ : 但jump跟和月不在本板吐槽範圍﹐所以那就變成犯板規第一條。 完全誤解文意,通通是a板完全無視文章通篇內容跟文意的個人偏頗解讀 卻直接大剌剌上我的id? 文章代碼(AID): #1ERlqG1h (Buzz_Service) a版主在本版第一篇 : " : 既然這麼愛強調中文程度的重要性﹐ : 下次請用更多標點符號或文字解釋﹐因為這裡最後兩行讓人誤會那是你的意思。 : 例如 九把刀會說﹕"看要稱之為幻覺、...毫無根據" : 總之請把九把刀跟你的意思分別得更明顯。 : 不然 "原本就是在罵粉絲有幻覺﹐但被罰才硬凹" 也是有可能的。(板規4-17) 首先,我從沒對a版主提及任何中文程度的問題 再者,我一再強調,原文特地在那段之後附上例題,強調我要凸顯的邏輯 可是一直被完全無視。 當初發完文章沒幾個小時我就進桶,而這是我第一次解釋文意,得到的卻是全面的質疑? : 說實在你原文真的寫得很亂﹐而且還一堆超刺眼的上色。 : 我前面文章就說了﹕ : 吐槽板一向是就算你999行文字都在吐槽藝人﹐但只有1行犯規就會被罰。 : 而且也不是只有我誤會﹐可見你確實有可能在吐槽攻擊粉絲或護航九把刀。 文中有脈絡,有根據;ptt上文章經常根本還沒看清楚就推文或回文的所在多有 身為一個版主拿這個來當論點? 你執行的是板上的法條,可以輕率? 而完全沒有護航的文章內容直接把護航說成事實?這又是哪門子事實? 從一開始就錯讀文意還要趕緊推文+做判決,扯文章亂? 我上色都挑能看清楚的顏色,也沒有深色or讓人難看清的顏色,說顏色刺眼? 且這兩段論述的意涵是? : 我還是覺得這是在護航九把刀﹐(板規4-1) : 然後跟前面那段"幻想﹑錯覺..病症"加起來也是在攻擊粉絲幻想/投射等等。(板規4-17) : 當然你可以堅持說你沒有護航﹐ : 不過我怎麼知道你講真的還假的﹖ 感覺+質疑                                   後面一跳跳到 " 文字上面犯規的事實 " 呢? 你的原判決根據呢? : 喔喔﹐所以這裡第一行是指劍心裡的雙重之極限那個招式嗎﹖ : OK那我還真的沒想到﹐還以為你是在說和月也雙重標準。 : 不過第二行誰能確定你在講什麼啊 = = : 總之這段根本超容易讓人誤會你如果不是在護航九把刀﹐(板規4-1) : 就是把和月跟jump一起罵進去了啊。(板規1) : 你可以堅持你沒有犯意﹐ : 但你文章自己寫那麼亂﹐怪我囉﹖ 即是說,在a版主根本沒有辦法確定文意的時候,卻把自己的個人解讀 硬是冠上我的id在前,請問如此手法的原因及目的? 而最後一句,所見的是如何的態度? 文章長就被說成是文章亂,若我寫個導讀能直接整理每一段的中心論點 以及前後呼應的部分,阿不就又要被說硬凹? : 我還記得當時那個禮拜我正在準備考金融的執照﹐ : 每天12個小時以上在唸書﹐管板還是一邊吃飯一邊看, 搞到常常頭痛/胃痛。 : 然後你那篇有夠亂的文章耗掉我大概一個鐘頭﹐重複看了不知道十幾次。 : 總之你要堅持你沒有犯意或犯規, 也是你的自由﹔ : 我只能說我再看幾次還是覺得你有犯規﹐ : 還有下次請寫清楚﹑上色少傷眼一點。 : "在板上給予粉絲笨狗、小狗形象" : 絕對犯規﹐沒被罰只是因為沒看到﹐請盡量檢舉。 感覺、感覺、感覺 + 就算我看錯錯讀文意也不是我的錯,怪我囉? 這段論述,不知道在就事論事的部分有什麼意涵? 照版主說的,他明明超忙卻急於對一篇他不確定文意也還沒被檢舉的文章做出判決? 而有同樣被判犯規理由,版主看過還m起來的文章,沒人檢舉也沒什麼問題 就算版主還沒弄懂文意,做出的判決絲毫不會有問題? 此篇通通都只有感覺,卻在後面直接變成 "文字犯規的既定事實" ? 呃,可是當初判決的根據是用延伸文意耶? 三段變身? 照那個"怪我囉?"的態度,那我是不是也要像你一樣感覺一下,再畫個等號 "誰叫我文章太長讓人錯讀文意還推文留下證據,讀成護航做出好笑的判決 結果被噓被酸還要靠硬凹才能維持面子,要怪誰? " 文章代碼(AID): #1ESNIidu (Buzz_Service) : 我不需要確定他有犯意﹑想護航﹑想攻擊粉絲﹐ : 只要他文字有踩線﹐我就必須按板規處理。 明明判決的文章是用延伸文意;而在本版第一篇通通只有感覺 文字採線? 誰的文字? 今天只要一個版務用他個人畫上內心的等號,引申出犯規的文字舉例 不管是否引喻失當,就變成原文的文字犯規? 而對原作者首次說明文意卻只有全面的質疑? 文章通篇立場說得通也毫無違背整篇旨意的解讀,完全被無視 而a版特別延伸出來,跟文章70%以上內容相違背的內容,是判定的標準? 此篇最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From: 24.7.48.125 : ※ ayuperfect:轉錄至看板 TuTsau 09/15 11:45 違規外轉,一周後我再度上站時已向nosweating去信提醒,得到回覆"盡快處理" 9/22至今,盡快? 處理? 文章代碼(AID): #1EUsfih3 (Buzz_Service) : : 存何居心? : 不是寫得很清楚了嗎? : "是想順便讓大家了解我(們)處理文章的標準。" 神奇的是,判文章用延伸文意,對作者說明卻只有質疑 + 感覺 最後再變成是文字犯規的既定事實 中間不斷穿插栽贓對方的小技巧 說法三段變化,標準? 怎不轉你感覺感覺還是感覺那篇 只要睜眼說瞎話,前面所有有事實根據,自己做出的言行 通通都無視? 再者,對該版主不是第一次在此版發文,而又十分強調板規 卻特意做出此外轉文章的動作,十分讓人狐疑 文章代碼(AID): #1EVDJmv8 (Buzz_Service) 簡略整理後半段我著眼最大的問題 : 我的文章立場從頭到尾就是那樣,文中也有線索 : 可是你的判決就是跳來跳去 : 最初是拿你延伸過後的個人解讀來判 : 接著剩下感覺,後面說你是依照字面犯規.... 以及a版主一再使用的"小技巧" : 我這邊的問題是,為什麼你總要拿不是我說的東西套在我頭上之後來起頭 : 再接下去講你想說的話? : 問題是起頭根本不是我說的,那是不是根本無從讓你接下後面的話? : 這個問題,有這麼困難? : 不要把不是我說的話套到我身上,有這麼困難? : 從你第一篇開始就在避重就輕,而後每一篇都跟自己前面文章內容有所牴觸 : 從你的話得知的那5點你也是略過 : 可是自己前面說的跟後面接下去說的都不一樣耶? 還有 : 但那是你的話,從第一篇文章我就說了 : 1.那是你延伸出來的結果,我前面就說過不知道你哪來的等號 : 畫上 = 我在放大絕,然後接出那你自己的結論 : 2.那請你發公告,當初你延伸到這層意思 : " 粉絲自己熱血,所以才會認為他真的是熱血的人" : 你延伸解讀出的這部分,你認為這就是攻擊 : 所以你判定犯規 : 而不是用你畫完等號很開心地不明不白寫個粉絲自己ooxx : 然後判犯規 最後再度重申 : 1.我的文章根本沒有護航,讀成護航的人是你 : 然後接著用很難看的手法拼命亂凹 : 2.這邊你的第一篇, " 你讀起來還是感覺有犯規" "不然...硬凹..原本" : "我要怎麼知道?" 剩下你感覺,你感覺容易讓人誤會 : 哇,照你說你很客氣,那你感覺,你感覺容易讓人誤會 : 就是完完全全犯規,也不容作者去加任何註釋? 直接水桶? : 接著從第一次看作者澄清文意你就只剩質疑的手段? : 3.後面不知不覺變成, "字面上犯規的既定事實",恩,這是哪個平行時空發生的? : 4.你原本的判決就是用你解讀後的延伸文意去判 : 怎麼你好不容易延伸出來,左判右判都犯規的解讀 : 你都忘光啦? : 把你的文章湊一湊,咦,是同一個人發的? : 唯一相同一直出現的大概剩下 : 1.把不是對方說的話說成是他說的,才能接下自己的話 : 2.看不懂文章時就做的判決,一定沒有造成一絲錯誤 很可惜的是,最後a版所做的,如同當初做判決的文章 先畫上一個神來一筆的等號,然後接上莫名其妙已經相等的舉例 針對所有自己言行不一,標準飄移,前後無法貫串的說法 沒有任何回覆。 為什麼一篇文章從頭到尾可以立場一致的解讀,一說明就只能得到全面質疑? 為什麼特意拿不到文章內容30%的部分來亂扯整篇文章文意 用延伸解讀來判犯規,最後可以睜眼說瞎話變成文字犯規? a版一開始判的延伸文意呢? 之後說的感覺、感覺呢? 哪來的依板規執行,文字犯規? 連自己的說法跟立場,還有最重要的標準跟判決依據 通通前後串不起來????? 只剩跳針畫上他專屬的等號,再莫名其妙做的他說相等就相等的舉例? 然後一切就是判決的根據? 針對自己說法標準數度改變,也是一樣的作法?      │      ││      **.﹡ **───────────────────┼┼    ψ 批踢踢實業.視聽劇 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2.212.123 編輯:修改引言冒號後未空一格,顏色未以引言顯示部分。 ※ 編輯: lollol 來自: 111.252.212.123 (10/04 02:56)
文章代碼(AID): #1EYW5U55 (Buzz_Serv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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