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Palmar_Drama版版主行為
※ 引述《aoshiken (三十六雨風飄搖)》之銘言:
: 我有幾點要解釋
: 第一 我沒看到這一篇
: 我上線的時候 有看到置底討論中的推文要浸水桶
: 可是我在看板尋找的時候 這篇已經被刪除了
: 我接著就進去deleted 版跟allpost 版看
: 兩邊都沒有這一篇的痕跡
: 就我對deleted版的了解 如果是版主刪除的文章 這邊是會有所紀錄的
就我所知 deleted 與 AllPost 版會在固定時間清文
不知是否剛好被清掉?!
: deleted版沒有看到那篇 那就代表不是我跟n版主刪除的
: 所以我想就您說 我們刪除了事這點我想是不成立的
如果是 pilifans 自d的文章會進 junk 版
該版僅站長有閱讀權限且文章保留時間比 deleted 版長多了
稍後將寫信請 lostname 或 Junchoon 站長代為查閱文章是否在 junk 版
如果確定是 pilifans 自刪的文章那我在此向兩位板主道歉
: 第二 因為我並沒有看到這篇文章的存在證據(布版 allpost 版 deleted版)
: 所以我沒有處理這件事的立足點 (因為我沒有證據)
本站 Palmar_Drama 版為全國轉信版
隨便至任一個 bbs 站的布袋戲版均可看見該篇被轉出去的文章
您可至其餘 bbs 站觀看證據
: 因此我也不能對pilifans 進行版規的處置
不論文章是被誰刪除的
是否能對 pilifans 處置水桶一個月?
當初他發文的動機就不對,即使自刪,仍是違反版規
就好比你殺了人,不能用我後來做了很多善事當藉口請求法官不逞罰你的道理一樣
: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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