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就算是 附件四

看板Buzz_Service作者 (圓月彎刀)時間18年前 (2006/01/29 22:2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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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Pbaby (小P姊姊~大P姊姊~東方泠)》之銘言: : ※ 引述《qet (圓月彎刀)》之銘言: : : 事實就是這樣 我跟你解釋了 你還是堅持你無法接受 : : 我明明寄信跟你講了 我有接受你的警告 : : 我那個推文沒有任何要挑動版友衝突的企圖 : : 你也把信件呈上來了 : : 憑什麼說我沒有跟你溝通??????? : 你信件內容沒有解釋阿 好吧 也許是我的意思不明顯 但是我真的不是要挑動版友衝突 你把這項罪名加在我身上 實在太過分 而現在 我也跟你說明清楚了 相信你也明白我的意思 但是你還是堅持我是錯的 完全不理我的訴求 堅持我這樣善意認錯的推文 應該要浸四個星期的水桶 請問 天下間有這種道理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3.135.6
文章代碼(AID): #13tD5LzP (Buzz_Serv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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